林成和郝重商量了成立太極拳學校的一些細節問題,出乎林成意料的是,郝重非常熱心,看來郝重確實是想把太極拳傳承發展下去。
林成和郝重商定,由林成出資在市郊找個適合練武的地方,當然這地方既要遠離都市喧囂,又不能太遠,方便太極拳研究會的師傅們教學方便。
最後郝重和林成商議的結果是原則上每位來教學指導一個月不少于三十個小時的人給予每人三千元月薪,而如果有想專職在學校任教的,學校每月給開八千的工資。
本來林成是要給一萬的,但是郝重堅持八千已經絕對不少了,他一個三級甲等醫院的副院長也不過是月薪一萬塊,這倒不是郝重怕這些教練的工資高于自己,郝重不是這麼個沒有心胸的人,而是郝重是全國**代表,對于全國的工資現狀他再清楚不過了,離譜的工資水平並不是好事。
郝重的收入並不是只是工資,他還是某幾個醫學學科的帶頭人,還有醫院的獎金,等等,年薪百萬其實並不多。
郝重也答應了林成作為鯤鵬太極學校的名譽校長。並且郝重在征求了很多太極拳研究會的會員以後,給林成找了好幾個專職的太極拳老師。
太極拳研究會的副會長孫振是僅次于郝重的高手,甚至在打法上,郝重並不佔什麼優勢。按理說孫振真的是一個純粹的太極高手,他就是吃武術飯的。
孫振少年的時候就身手敏捷,大家斗毆是家常便飯,後來偶然的一個機會,被一個老拳師看中,收為徒弟。這時是八十年代末期,他接替了父親的崗位在軸承儀器廠上班,但是三天兩頭翹班,按理說那時候軸承儀器廠是絕對的好單位,還沒受改革開放的大潮影響,工資著實不低。
孫振經常翹班,不是去玩,不是去********,而是自費去溫縣,去永年,學個三招五式回來,繼續上班,很難想象,一個人不遠千里去學個三招五招回來苦練,是什麼一種瘋狂的狀態,反正孫振就是這樣,夠路費就走,學個三五天就回來,即使那時候孫振父親是軸承儀器廠的老人,廠長被下面三番五次的反應這個事,也實在沒辦法了,只有辭退了孫振。
但是孫振是個絕對的武迷,被正式單位辭退後,並沒有消沉,反而是毫不在意,繼續找零工干,依舊是遍訪河南河北的武術高手。
就這樣,孫振有恆心,有毅力,更有興趣,搭上了金錢,搭上了時間,孫振三十多歲,武藝大成,功力剛猛,他也慢慢開始教授鄰居家的幾個孩子,後來太極拳研究會成立,郝重跟孫振推手不相上下,但是郝重的社會地位在這里,全國**代表,省**代表,煙威最大醫院的副院長,加之功夫高強,這個會長是實至名歸。
孫振功力高強,尤其是散手更是高強,但是也只能當個副會長。孫振那時候就不上班了,開始吃武術飯,有償教授徒弟,一直到現在。
但是話說回來,現在不論是哪個拳師真正要搞有償教學,那他的徒弟肯定少的可憐,現在人的觀念和以前不一樣了,現在大家都忙著掙錢,只有錢才是第一位的,其余都通通往後站。
孫振是教了二十多個徒弟,這其實就不算少了,而且這里面還有他曾經一手帶大的鄰居家的孩子,而這些是不收學費的。一個學生一個月三百塊,二十個才六千塊,但是真正交費學的只有十個人不到,而且還呈現逐月遞減的態勢。再加上孫振這人也好面子,很多親戚朋友的孩子要來學,他根本就不會張口要錢的,所以孫振也就一個月掙個二三千塊錢,勉強維持溫飽。這兩年,由于物價飛漲,孫振正打算考慮如何張口把學費提到五百上去,但是他這個人做事總是一天拖一天,到現在也沒說。
所以孫振听到郝重說起林成要成立一個太極拳學校,並且現在想聘請武術教練的時候,孫振是非常激動。因為這也是他的一個夢想,最重要的是听到自己可以拿到一萬的月薪的時候,孫振更是喜出望外。
孫振跟普通的教練可不一樣,八千只是個平均數,要根據功力來判定的。
人生最幸福的事是什麼?有著一份不愁溫飽的工作,吃穿用不愁。其實這還不是最幸福的,最幸福的是在前面這些的基礎上,再加上一條︰干著自己最喜歡的工作,並且不愁溫飽。
能做自己喜歡的事,而且還有足夠的錢拿,這才是最幸福的。如果你干的工作自己非常厭惡,那即使年薪百萬千萬,仍舊是個可憐蟲。
另外李俊等六七人都答應來太極拳學校做常務教練,月薪都是六千到八千不等。煙威的工資水平大概是在三千左右,他們這些喜歡打拳的人,把太極拳當成了一種愛好,而且太極拳研究會只是一個沒有任何工資的自發的公益性組織,喜愛太極拳有人介紹就可以入會,雖然研究會里也有不少是企業的老板,政府工作人員,但是這些人普遍的功夫不高,而功夫高的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工人,職工,他們也是最需要錢的。
年齡大的人,思想持重,他們不大可能放棄他們干了二三十年的工作來林成的太極拳學校,只有三十多歲,敢闖的年輕人才敢嘗試,另外還加上了孫振這樣的職業拳師。
有了郝重的承諾,剩下的是林成找到合適的地方,來作為學校的校址了。林成找來王衛一商量,王衛對開發區最熟,于是就跟林成說在開發區找個倒閉的工廠,最好能距離開發區北于家的別墅近點的。
求訂閱,求訂閱,求訂閱。太極第一人于,喜愛的朋友請加群︰11675472(已滿),12129400(二群)232595508(VIP群)一起討論國術和林成的故事。請把你想象中的林成告訴我,在不影響大的情節的情況下,會如大家所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