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空姐秋淑琪注意那個叫「李景然」的男孩兒已經有好一陣子了。那個男孩顯然是第一次坐飛機,拿著登機牌找了好一陣也沒有找到自己的坐位。遇到這種情況,自己當然要走上前去幫忙。
把他的登機牌拿來一看,第一眼看的卻不是他的坐位號而是他的名字。李——景——然,這個名字真好。但自己的名字也不差!不是麼?秋淑琪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想,人家的名字好不好跟自己有什麼關系?想到這里,不免一陣嬌羞。
他的坐位在倒數第二排,靠近廁所。
他一坐下,便馬上叫自己給他拿份報紙,說話倒是很有禮貌。「小姐,給我拿份今日的晨報,可以嗎?」秋淑琪回憶著李景然當時的問話。
「什麼小姐,本小姐才不是‘小姐’呢!本小姐姓秋名淑琪!」當然,這些話她只能在心里想想,開口卻是萬萬不能的。
「嗯,先生,您稍等!」
真不知晨報有什麼好看的,不就是某某哪里有人煤氣中毒死啦,哪里又要建新的商業街啦,無聊死了,哪里有《新女報》好看!
自己給他取了份最新的晨報,卻也沒見他怎麼看,走馬觀花的翻了幾下,便將本小姐辛辛苦苦給他取的報紙扔在一邊,不問不理。
真是豈有此理!太過分啦!這不是誠心消遣本小姐麼?
真是難得伺候!本小姐去伺候別人去了!
給飛機上的人講解完安全知識,秋淑琪不知不覺又踱到了李景然的旁邊,瞟了一眼,卻見李景然把不久前新買的NOKIA2100拿在手中把玩不已。
「哼!真是老土,現在還玩什麼諾基亞,大家都「愛瘋」4了,你還NOKIA,NOKIA就NOKIA嘛,好歹也要弄個能听歌,能打游戲能看電影的啊,干嘛買這種土不拉幾的貨啊!真是沒品位!」秋淑琪不自覺的拿出自己前不久才換的IPHONE4,比較之下,更是覺得李景然手中的2100土得掉渣,那個家伙還好意思那出來顯擺!
「我快受不了啦!」秋淑琪在心中喊道。
李景然在自己的坐位上坐了下來。本次航班沒有滿員,後面兩排都是空的。叫給自己指坐位的空姐拿了份雙慶晨報,大致翻了翻,並沒看見什麼失竊報案之類的新聞。這好歹讓他松了口氣。
從昨天晚上離開沈蘭的公寓開始,整個晚上,他都在用他那超越常人的智商反復進行著嚴密,細致的邏輯推理。最明顯的一個結論就是︰
沈蘭報案的幾率很小。
這樣來考慮︰一般的人,除了貪污犯和那些混黑/道的家伙,很少有人會在自己家里放如此巨大的一筆巨款,而且還是現金,包括那一摞不太常見的「外匯」。因為與存銀行比起來,這不安全,而且還沒利息。稍微一個閃失,就有可能血本無歸。按照這一邏輯,沈蘭家中的這筆錢,最大的可能就是一筆貪污款或者「黑錢」。
而貪污犯和收取「黑錢」的那些人,在被人黑吃黑後,基本上,除了忍氣吞聲,自認倒霉之外,很難有多余的其他動作。對于這些人來說,報警,那是自投羅網。
不過,盡管如此,也不能排除躺在機月復下的那包近三百萬巨款,真的是沈蘭的「正當所得」,是可以隨時接受國家稅務部門稽查的個人財富這一可能。那麼,如果情況真的是這樣的話,沈蘭接下來會有怎樣的一番動作?
報警?!但如何跟警官解釋?可以撒謊,說自己在睡著的時候家中巨款被盜!但為何防盜門又未遭到破壞?——忘關了!
不錯,理由很好,可以蒙混過關。然後警察開始立案,尋找證據。但證據真的很難找,屋內沒留下任何指紋。腳印也沒有,有的只是警察們和沈蘭自己的腳印。深夜兩三點,沒有目擊者,雖然電梯內和每層都安裝有攝像頭,但盜賊也很狡猾,電梯內沒他的監控攝像,說明此人走的是梯,下到一,出電梯時也是輕手輕腳,沒有驚動走廊上的感應路燈,從監控里能夠看到的全是一團漆黑。線索就此折斷,無解!不知此盜賊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胖是是瘦,完全沒留下一點信息,即便福爾摩斯再生,估計也要仰天長嘆!
看來撒謊這條路走不通,無法向警方提供更多線索。那麼給警方道出真相,說自己招了個鴨子,但這天殺的鴨子卻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狼心狗肺的把自己的養老本給盜走了?這些話能夠說得出口?這些丑事能夠被那些八卦記者向全市人民宣傳?
OK!那筆錢對沈蘭很重要,哪怕再見不得人,哪怕自己的丑事像廣告那樣被記者廣而告之,沈蘭也要不顧自己名譽,配合警方,把那該死的盜賊繩之以法!
那麼,警方會得到什麼樣的信息呢?
此盜賊姓田名夕,19歲,身高一米八,帥得掉渣,說著普通話,雙慶大學學生,有一老母,得了腎功能衰竭,正在醫院住院。恩,不錯,這些信息非常有用。然後警方不遲辛勞,派遣大量警力到雙慶大學和各大醫院搜尋叫一位叫「田夕」的帥鍋,結果——自然是瞎子點燈白費勁!全雙慶都找不出這樣一個人來。
線索再一次折斷!除非發生奇跡。
假設——目前看來只能是假設——某一天,奇跡終于出現︰當李景然在雙慶街頭閑逛的時候突然跟也在雙慶街頭閑逛的沈蘭不期而遇,然後沈蘭大驚,急忙打110,招徠警察,然後該死的盜賊終于落網,塵封多年的案件終于告破,贓款被如數收回,盡管只有一半。
但,事情真的會是這樣的嗎?
答案是否定的!警察們會發現,站在他們面前的這個陽光帥氣的男生會皺著眉頭,以一副無辜的表情,看著雙眼冒火的沈蘭,然後弱弱的道一句︰
阿姨,你是誰?我不認識你!
沒有證據!所以指控不成立!
盡管目前的社會現實很多時候都是人治大于法制,人情大于法理,但在既無人證,也無物證的情況下,只要原告一方的後台不是大得沒邊,能夠無中生有,憑空捏造各種證據出來,只憑沈蘭單方面的指控,要想成功告翻李竟然,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麼,綜合分析之後,結論就是︰只要挖個坑將錢埋好,自己完全可以在雙慶大搖大擺,像螃蟹一樣橫著走而完全不必有什麼後顧之憂。
不過,雖然邏輯推理是如此,李景然還沒那麼二,以為萬事大吉,為了以防萬一,他還是決定到離雙慶最近的大城市蓉城去避避風頭,等過一段時間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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