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寫這書,原因說起來讓我有點臉紅----因為懼內
是的,我因為怕老婆而寫的這書。俺媳婦是個喜歡看娛樂明星小說的人,尤其喜歡看關于韓國明星的。可惜她追的書,有的進宮了,有的按她的說法是更新慢到令人發指----當然會是這樣,寫幾千字需要幾個小時,而看最多5分鐘。
于是老婆對我說,‘你寫本,我看’。領導發話了,我只能遵從,所以就有了這本書。
我是一個有輕微完美病的人,厭惡BUG的存在,加上要上班,所以我可能會寫得不快,但是我能做的是-----每一個重要情節,我都至少會在腦子里過10遍以上才把它寫出來。
我是一個很理智現實的人,所以這書里,不會出現那種收購好萊塢7大制片公司,收馬克?扎克伯格當小弟之類的情節-----在我看來,一個藝人,永遠不可能成為金融大鱷,也許你會有不同意見,但我就是這樣想的,藝人就該好好的做自己的本職工作,好好演戲,好好唱歌,好好的去愛值得自己去愛的人……
所以我對這書的定位就是,純娛樂文加點我所理解的愛情,前者為主。
BUG能少點,明星能多刻畫出幾個能讓你認同的,我就會很高興了。
就是這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