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回到破破的茅草屋。
平躺在床上,靜靜的望著,茅草的屋頂。
整個屋子又是空蕩蕩的。
仿若喧鬧的大街最終會淪為平靜。
一天的經歷如同是一場夢一樣,什麼都沒留下。
不知,凌風發現自己不見了會有怎樣的反應。
他應該不會知道凌雲不見了吧。
他從來就沒有關心過自己。
不是嗎?自己遭綁架那次。
醒來以後除啦發現自己在最豪華的病房里外。
什麼都沒變化。
照是自己一個人。
床邊插著新鮮的玫瑰。
凌雲苦笑了一下。
這是表示他來了嗎?
傻子,紅玫瑰是送給情人的。
對這位天才一樣的哥哥,有的只有心酸。
他從來就沒有關心過自己。
除了物質上的滿足,凌風,你給過我什麼。
現在,以為離開你沒什麼不一樣。
只要一想到你,除了苦澀什麼都沒有了。
以為離開你,我凌雲會過的更好。
仔細好好想想你有沒有關心過我。
一個手鏈一下沖入凌雲的腦海。
那是一條紫水晶的手鏈。
是一個拍賣會。
凌風第一眼就看上那條手鏈。
凌風決定出一切代價,也要買那條紫水晶手鏈。
一出價就沒人跟了。
他們都覺得這條紫水晶手鏈雖然好但絕對值不了一千萬。
況且那條手鏈沒有什麼名人帶過,更本沒有收藏的價值。
更何況低價才是一萬。
凌風就是有一種王者的氣度。
在凌雲的心里,凌風不止止是一個王者。他是一個神,一個沒有任何感情的神。
眼淚溢出眼眶劃出一道軌跡。
「凌風,我走了。你可有想過我?」
聲音有些哽塞。
「你一定不會想我,沒有我這者負擔,你就可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你所喜歡的地方了,你可以用心的面對任何對手,哪怕你已經無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