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跡官場 第三百五十四章 二丈夫能屈能伸

作者 ︰ 夾襖

二丈夫能屈能伸,能硬能軟,能惹能抗。從不計較工作環境陰暗潮濕,也不在意工作內容單調重復。充滿激情,渾身熱血,累吐了又如何?朝人家吐口水就不好了。

于根順頹喪地看著疲軟的二弟。想到了這個笑話,卻實在是笑不出來。你說這關鍵時刻,他怎麼就罷工了呢?

可是,如果就這麼要了楠楠,又算是怎麼回事……床頭吵架床尾和,說的那是夫妻。雖然和楠楠頂著夫妻之名,卻尚未有夫妻之實啊!

而這夫妻之名,正是于根順愛上楚楠的初因。

從楚楠在廣場上當眾宣布——我是嫂子——那一刻起,于根順就認真地考慮了楚楠這個生澀的派出所所長。楚楠在復雜環境下長大,卻活得那麼真實。更重要的是,楚楠居然會委屈自己!

身為天之驕女,從未談過戀愛的楚楠,硬生生受下好大委屈,卻是為了藏馬山子民不至于流血沖突!

有勇,有謀,有擔當。

于根順嘻嘻哈哈地看著楚楠,先是革命先烈附體,繼而被抽盡骨頭,終于氣不打一處來。呃,我就是那個罪魁禍首啊!楚楠好像要把我生吞活剝……

眾家兄弟尊稱楚楠「嫂子」時,于根順未嘗沒有看楚楠笑話的意思。兄弟們的稱呼越來越親熱,楚楠答應得也越來越坦然,于根順也逐漸地愛上了楚楠。

愛的就是那一顆赤子之心。雖然于根順不太會愛,愛得還不太徹底,愛的過程還磕磕絆絆。

其實,于根順內心中未嘗沒有小心翼翼,生怕傷害了楚楠。

前世今生,可能都沒有如此謹慎過。前世之于玉奴,愛自憐惜起。卻一直在享受著玉奴的愛,現在想來何其奢侈。一直到生離死別時,才知激發出于根順之大愛,伴以痛苦抉擇。重生後得知玉奴母子坎坷一生,更是教會了于根順如何愛人。于根順經常追想,如果當時,如果那樣,該多好啊。玉奴卻永遠無從知道。

在追悔中,于根順以為自己學會了。不會再讓親人和女人痛苦。這是個偉大的事業。

認真地去琢磨楠楠的小心思,經常殫精竭慮。于根順投入到了愛情的實踐中,樂此不疲。

到頭來,卻還是傷害楚楠至深。這讓人情何以堪?

愛情到底是個什麼東西?這玩意兒可能需要窮極一生去學習。于根順內心無比堅毅——我不能放楠楠離開!

可是,怎麼辦啊?于根順真的不會了。

我從不撒謊。雖然我可能沒說實話。至于你是怎麼听的,與我無關。

這一些,算不上什麼原則,只是于根順前世今生的想法和做法罷了,隨心所欲不逾矩。旁人理解與否,實在是無關要緊。

然,楠楠豈是旁人?

然,我卻無法說出昨晚去干什麼了。

于根順屈指彈了彈二弟。二弟低眉順目,羞愧得抬頭不能。這也是個問題啊,還不是小問題!

天亮了,楠楠讓走了,那就走!哥听話,暫時退避三舍。

于根順模過地板上的衣服,擰了擰水,穿在身上,也正好冷卻一體和情緒。

「咦?衣服怎麼濕了?」楚向前穿著一身運動服下樓,正好撞見于根順從客房出來。于根順從容拉上房門,「天下雨了,衣服可不就濕了。」

「哦,年輕人一定要注意身體啊!上了年紀你就有體會了。」楚向前風輕雲淡地出門打拳。堅持了快三十年的晨練,楚向前風雨無阻。

昨晚兩人的談話,就在昨晚結束。今後任何時間,任何場合,彼此再也不會提起。其它事情,楚向前自會消解,不必理會了。于根順眉毛挑了挑,跟在楚向前後面出門。

「順子,干嘛穿著濕衣服?楠楠沒給你準備嗎?等一下,我給你找找看。」柳風華拎著炒勺從廚房出來,還以為于根順要陪楚向前晨練。頭一回叫「順子」,叫得卻是朗朗上口。兩個孩子都那樣了,不是外人。這個女婿啊,還不錯。楚向前也是個大個頭,但衣服于根順可能穿不上。運動服應該可以。

「柳阿姨,我有急事,現在就得走。」于根順很親熱地笑了笑。身為教授的丈母娘拎著大炒勺,還真是好丈母娘。可是,于根順抬頭向樓上看看,樓上悄無聲息,也不知道楚楠住哪個房間。只好再笑笑,「阿姨,請轉告楠楠,我對她,永遠不會變心。」

「嗯?好!」柳風華先是一愣,繼而嘴角浮出笑意。似乎很多年沒這麼笑過,都有點生疏了。這小兩口,莫非昨晚是頭一回?臉皮薄的!「事情再急,也要吃飯啊!」

夏日雨後清晨,空氣里帶著些濕意,很是沁人心脾。

滿街俱是白大腿,明晃晃刺人雙目,很煩。

于根順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不知道何去何從。

許多雙層大巴停在路邊。車上有人睡覺,也有人就著草地上的水龍頭刷牙。這些都是外地游客,游得很經濟。睡在車上,吃著雞蛋面包火腿腸,唧唧喳喳不同口音。

什麼時候,藏馬山旅游也能這麼火爆?

不過,即使這樣火爆,不作任何當地消費的游客,好像也不能給藏馬山帶來什麼,除了沉重的環境壓力。

看來,旅游業只能是個有益的補充,對于永遠不收門票的藏馬山來說。

不知不覺中走到了海邊。于根順苦笑,藝術小販強賣藝術的地方。就是在這里,得到了楠楠的初吻。那張照片收在楠楠那里,今天不會撕了?

這是一段黃金海岸線,國家4A級景區。「抹著金邊的抹布」之「金邊」。藝術小販居然是一群打不死的小強。

地上有一張四開的素描紙,于根順順手撿了起來。已經被踩壞,上面還印著兩個碩大的黑腳印。但能看出來,畫的是一個男子面部素描,眼神里帶著點憂郁,很帥很藝術。

而這張臉,也正被人踩在腳下。四五個藝術小販正在圍毆之。旁邊一個女孩驚慌失措地哭泣。于根順嘆口氣,這滿地的雞毛。

扔藝術小販也順手了,知道他們水性好,不會被淹死。于根順走上前去,一把抓一個,劈手扔出十幾米遠,「噗通!噗通!」遠遠地傳回來,連續好幾聲,這個世界清靜了。

「畫得不錯。」于根順看著剛站起來的女孩。白色體恤,牛仔短褲,旅游鞋。長發飄飄的,長得很卡通。女孩臉上淚痕猶在,好像還沒弄明白事情的過程。剛才那幾個凶殘的地痞呢?

「謝謝!」地上的男孩站起來,嘴里吐出一口血水。臉上沾著泥灰,頭發亂糟糟,顯得有點營養不良。確實不如畫像那麼帥。也是白色體恤衫,牛仔長褲。看于根順似乎比自己還年輕的樣子,男孩把「大哥」吞回嘴里,臉上有些尷尬。

兩人都是滄海大學畢業生,各自說了名字,但于根順有點心不在焉的,沒記住。只知道他們臨近畢業,卻也是臨近分手。女孩是學藝術的,滄海人,家境殷實。男孩是學計算機的,外地農村人。

「寫了些沒人看的小說,好歹畢業了,打算去首都闖一闖。有文化的地方。」男孩茫然地看著遠處的海面。那些藝術小販,果然沒敢游過來。無形中卻是把滄海貶了一通,看來也是個不會說話的孩子。

「我跟你一起去!」女孩的表情很倔強。

「你是獨生女兒,還是留在滄海陪父母。」男孩垂著頭,不敢看女孩的眼楮。

「不!我跟你私奔!」女孩手臂白皙,手指頭上殘留著一些鉛條粉末。抬手抹了一下劉海,卻在額頭上留了一道黑。

男孩想幫女孩擦淨,卻忍住了。

于根順這個救命恩人,變成了路人。雖然年紀差不多大,于根順卻覺得他們都是好孩子。

「你都寫了些什麼?」于根順饒有興致,雖然自己也是灰頭土臉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有個人說說話也好。

「奇幻文學!在國內初露端倪,但以後肯定會非常興旺,可以做成一個很大的產業!」男孩突然自信起來,說得眉飛色舞,唾沫星子亂噴。女孩一臉崇拜地看著男孩,插空幫腔,「大啊法師很炫的,精靈公主很感人!」巴拉巴拉,總之這男孩是個偉大的作家,作品定會流芳百世。

于根順听得頭都大了。帶著一地雞毛,拖著軟塌塌的二弟,在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地方,听兩個不相干的孩子說異世大陸?好像是異世大陸?那個地方有天使有惡魔,有精靈有矮人,亂得一塌糊涂。

「知道婉兒嗎?對了,《我不是公主》。」于根順終于听出了一點頭緒,好不容易插嘴進去。看那女孩的表情,我應該很榮幸的樣子,提早認識一個偉大的作家,是不是得趁機索要個簽名?

「知道啊!大神!最大腕兒,我們都私下里稱之為婉界的一段傳奇。可惜《尋找無雙》太監了。」男孩果然知道,並且心向往之。看來這未來作家,暫時不如陸晚有成就。女孩則顯得有些迷糊,看來她對網絡文學的興趣,因這男孩而起,並且僅限于此。

婉大?《尋找無雙》?于根順猛然驚醒。開機儀式是九點鐘啊?!尼瑪二弟一軟,把整個世界都拋到了腦後。

「婉兒是我朋友,就在藏馬山。沒事到藏馬山玩玩,我請客!」

「咦?」男孩正兩眼放光,口若懸河。眼前卻走失了听眾,「biu——」的一聲。人呢?他是怎麼做到的?藏馬山?你請客,我怎麼找你?

「啊?」女孩眼看著于根順背影消失。這人,怎麼像是在哪里見過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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