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危機之人類滅絕 第一卷 絕地求生 第二十三章 細節上的錯誤

作者 ︰ 獨自旅行的人

孟凡仔細看了看這幾個喪尸,沒有發現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估計都是普通的喪尸,于是他將槍放回腰里,將龍威劍抽了出來。子彈現在是十分珍貴的,浪費在這些普通喪尸身上就太可惜了。

喪尸一共有四個,刺死前三個的時候都非常順利,當刺第四個的時候,那個喪尸的胳膊竟然出奇的長,他突然一把抓住了孟凡的手腕,孟凡這才想起,他沒有穿作戰服護胳膊的那一部分。

孟凡急忙出劍將這個喪尸也刺死,接著他「砰」的一下關上了門,他驚恐的發現自己的胳膊被那個喪尸抓出了幾道血痕。「天哪,我會不會也變成喪尸。」孟凡想起了在軍事科研基地里教官的話來,一名士兵,尤其是一名特種兵,是絕對不允許犯一絲一毫的錯誤的,哪怕是一個極其細微的細節,也不能忽視。可他孟凡,卻偏偏在面對喪尸時犯了一個細節上的錯誤。

孟凡瘋了似的跑到衛生間里沖洗自己的傷口,甚至拿出梁爽的牙膏牙刷來刷傷口處,可他還是感覺到自己的胳膊有些發麻,甚至有些僵硬了。

「我要變成喪尸了。」孟凡無力地坐到了衛生間的地板上,這時梁爽也跟著走了進來,「你怎麼了?兵哥。」她關切的問。

孟凡沒有回答,而是木木的走了出來,人,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孟凡圖一時的省事沒把作戰服全穿上,因此就要付出可能變成喪尸的代價。

孟凡呆呆的坐在沙發上,碗里還有最後一小塊牛肉,他從小就是個會過的孩子,喜歡把最好吃的一點留到最後慢慢品嘗,可現在,孟凡一點食欲也沒有了。

孟凡呆坐了有半個小時,他忽然覺得自己就是要死了,也要死得英勇一些,自己做了二十多年的小民了,好不容易在災難發生後可以做一做英雄的夢了,結果卻又要英年早逝了,早逝就早逝吧!總得死得像個好漢吧!自己是山東人,山東自古多響馬,崇拜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梁山好漢,反正橫豎是個死了,他媽的怕也得死,不怕也得死,還不如死得像個英雄呢!

想好了以後,孟凡就開始安排他的後事了。他將他的槍全部拿出來放在了桌子上,一共是兩支一二式自動手槍,一支一零式微沖,手槍僅剩兩個彈匣,微沖只有二十發子彈。孟凡將龍威劍和合金戰刀、防彈作戰服也放到了桌子上,接著又將電子蜘蛛、夜視鏡等裝備也拿了出來,他向梁爽招了招手說︰「梁爽,這是我的全部裝備了,來,我先教你怎麼打槍。」

梁爽略帶著哭腔地說︰「兵哥,你這是怎麼了,你不要嚇我好不好。」

孟凡慘笑著說︰「梁爽,恐怕我真得不能再陪你了,我被感染了,我有可能很快就變成喪尸的,所以我必須在這之前教會你怎麼用這些東西。」

「不,我不學,你沒事的,你這麼強壯,你一定會沒事的。」

「你就別羅嗦了行不行,快跟我學打槍,其實簡單的很,瞧,這是咱國家最新的一二式自動開了保險,然後瞄準、開槍,記住,打喪尸的時候一定要打頭,別的地方沒用的。還有,你最好用兩個手握著槍,握槍時不要太緊,也不能太松。這槍雖然後座力不是很大,可你沒打過槍,可能一開始還是不一定能適應。」

孟凡說一句話,梁爽就「嗯」一句,孟凡見她老是嗯,就說︰「你別光知道嗯,我剛才說得是什麼,你給我重復一遍。」

梁爽的頭低了下去︰「對不起,我忘了,我,我真的好害怕,不,我不要你變成喪尸,我不相信你會變成吃人的怪物。」

孟凡嘆了口氣,又給她講了講微沖的使用方法,心道會不會用隨她去吧!反正老子都要變成喪尸了,管不了這麼多了。

最後,孟凡指了指衛生間的水龍頭說︰「雖然現在還有自來水,可說不定下一分種就停了,所以你要把家里所有能裝水的容器都裝滿水,不要以為有食物就行了,如果沒水死得更快。」交待完了所有後事,孟凡拿著一支只有一顆子彈且已經打開了保險的槍,慢慢的走了出去,他可不想在梁爽的面前自殺,那樣會嚇壞她的。

梁爽立刻跟了過來,孟凡怒吼道︰「的回去,別煩老子,讓老子死的清淨些。」

孟凡就這樣一個人走出了軍屬大樓,大樓外的小路上安安靜靜的,居然一個喪尸也沒有了,噢!不對,還有一個斷了腿的喪尸在地上爬著。或許健全的喪尸都跑到哪兒追活人去了吧!這個喪尸可能是斷了腿沒跟上,所以落在這里了。

這麼冷的天,花圃里居然有一朵不知名的小花正開放著,孟凡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感慨的說了句︰「活著真好!」

孟凡以前從來不覺得上帝對他公平過,為什麼他一出生就不富裕,為什麼他不能在城市里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災難發生了,在他成為特種兵以後,他甚至變態的覺得,災難發生也沒有什麼不好,至少自己真的有機會出人投地了。他的自信心也跟著高速膨脹,他甚至幻想著自己成了一個偉人,他站在台上一揮手,底下萬萬千千的人都跟著吶喊和鼓掌。

無情的現實將他從幻想中拉了回來,所有的一切還沒來得及開始,他的人生,就要匆匆的謝幕了。其實他也知道,像他這種中庸而矛盾、謹慎而現實的人,很難成為偉人,成為偉人的人,往往要經歷一些危險和辛苦,至少得有點敢于冒險的精神,可他孟凡不是喜歡冒險的人。他只喜歡在虛擬的世界里冒險,因為那樣沒風險。

他又開始懷念起災難發生前的生活了,雖然不是很富裕,可也溫飽有余,比起那些真正困難的人來,也不貧窮呀,雖然那時城市里沒有自己的住房,可如果以後和明珠結了婚,兩個人供一套小房子也還是有可能的,再不濟,也能弄套廉租房,大不了老了以後再回老家就是唄!

唉!那時候多好啊,上班忙的時候可以多掙些錢,不忙的時候就跑去跟同事們磨磨牙,聊聊天,甚至連可惡的監工李主任現在想起來都變得可愛了,他雖然有些嚴厲,經常罰他們的錢,可他也有可愛的一面呀,有時候也會拍拍孟凡的肩膀說︰「小伙子好好干,我很看好你喲!」。

下了班以後他們還能去大胖燒烤喝啤酒吃羊肉串,對路邊上走過來走過去的小妞品頭論足,這個多性感,那個多漂亮,這個穿得好少,會不會是沒穿內褲的雞?現在想想,那真是神仙一樣的日子呀!

「唉!一切都過去了,我要死了,什麼都沒有了,家沒了,父母再也見不到了,明珠也沒了,成大人物,娶大美女的夢想更沒了,一切的一切都沒了。」

孟凡突然看到了一個模糊的身影,難道是明珠。「明珠,明珠!」孟凡忙奔了過去,卻發現前面根本就沒有人,只是他的幻覺而已,他都出現幻覺了,看來是真得要變成喪尸了。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孟凡又找了個石椅坐了下來,接著想自己的過去,這回最先想到的是他的爸爸媽媽。孟凡的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他們很節儉,是那種很狹隘的帶點小農思想的節儉,比方說他爸爸跟人在建築隊里干活,中午管飯,一人一份菜,饅頭管夠,那他爸爸就會拼命的往肚里塞饅頭,一頓都能吃十個以上,後來改成發饅頭了,一人只給六個,吃不了可以帶回家,那他爸爸每頓飯就只吃三個饅頭,剩三個帶回家來給他和姐姐吃。所以孟凡從小就認為,公家的東西一定要多吃多佔,自己的就得省著用了。

孟凡的爸爸有事沒事愛喝兩懷,喝的都是那種最低劣最便宜的白酒,兜里要是有兩個錢就想著買點什麼好吃的,媽媽則更喜歡省些錢買件新衣服穿,認為買吃的吃一頓就沒了,穿的卻可以保存很長時間,所以更實惠。孟凡的爸爸一看到他媽媽買衣服就會說︰「你說只要穿著不露肉不就行了,買那麼多衣服干啥!」其實孟凡的媽媽買的衣服相比鄰居是很少的,而且都是極便宜的那種,直到孟凡的姐姐長大成家掙錢了,他媽媽才穿上了超過一百塊錢一件的衣服。

災難發生前,孟凡還想著回家過年的時候要給爸爸打上幾斤好酒,給媽媽買上一件貴些的好看的衣服,可現在看起來,一切都變得那麼遙不可及,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是否還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好人有好報,爸爸媽媽沒干過什麼壞事,他們一定都還活著。」孟凡安慰著自己。

孟凡又想到了自己,他是一個中庸而矛盾的人,媽媽對他說撿到的東西就是自己的,可老師卻說要拾金不昧,最後孟凡選擇的是,撿到東西如果有人找就還給人家,沒人找嗎?嘿嘿,就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里就是了。

父母就是用這種看起來有點自私的愛,養大了他和姐姐,可憐自己竟連最後一面也見不到他們了。想這里孟凡不禁感覺到十分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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