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多米抹去滿頭大汗,眼前一大片被燒熟的魔蛙,略略點了點,將近三百只,甚是壯觀。
這招效果不錯,就是操作太復雜,火與木之間轉化太快,十分的損耗靈氣,不到萬不得己還是少用為好。
唐多米咽下幾顆回靈丹,恢復靈氣。遠處的鬼嬰魔蛙瞧見唐多米如此強悍,一下子殺死這麼多同類,露出一絲懼色,不敢靠近。
清風那邊,他不知何時騎在白鷲身上,不管白鷲如何跳腳甩擺,就是坐在背上穩穩當當的。
唐多米坐一塊大石上,雙手抱胸,問他︰「你該不會想馴它做坐騎吧?」
「你覺得這個主意如何?」
「非常妙。」走路太麻煩,馴一只飛禽作交通工具,是個很好的法子。
只不過,唐多米很懷疑那大白鷲是否會听清風的指揮。
野生的魔獸都有一股暴戾的野性,此鷲已成年,凶性早成,要它甘為人騎,估計難度非常大。
花了兩個黑夜的時間,清風才略略將猛鷲馴服。
這還是猛鷲實在是跟清風斗累了,在清風的半威脅半誘、惑下,半屈服于清風。
它只願帶清風和唐多米下山,其他的,這只猛禽很有骨氣,怎麼也不肯做清風兩個月的坐騎。
又一天的清晨,太陽還未從東方出來,清風和唐多米已坐在白鷲上,迎風向下飛去。
寒風冽冽刮來,臉兒生疼。
唐多米坐在前面,張開雙臂,有一種自己長了翅膀在飛翔的感覺。望著廣闊的森林,無限豪情涌起,她涌起要高聲唱歌的沖動。
說唱就唱,唐多米放開嗓子,唱起鳳凰傳奇的《自由飛翔》。
「要!要!
comeon!兵哥!要!要!
這種感覺就像一路芳香不說情哥!轉眼就像那死飛鷹!
一路芳香讓我兵哥模!
要!要!兵哥哥!
是誰在唱歌,溫暖了寂寞——
啊哈!
白雲悠悠藍天依舊淚水在漂泊。
痛快!
在那一片蒼茫中一個人生活,看見遠方天國那璀璨的煙火——
哈利哈利恰!要!要!comeon!兵哥!要!要……」
唐多米男女轉換唱得正歡,背後清風一巴掌拍下來,把她的頭拍歪,笑罵起來︰「大清早的,要要要個不停,你叫、春呢!小小年紀,一腦袋里裝的全是女人,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