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英烈 第六十二章 造還是不造 這是個問題(中)

作者 ︰ 京華閑人

好在與會的兄弟們要麼是對槍械原理一竅不通,要麼就是像李俊武那樣熟悉這方面知識,卻又礙于周磊的面子,不想當面揭穿他的同行,所以並沒有人出來與他爭論,而是紛紛附和他的說法,對武器科以及科技部的其他科室予以了贊揚。(免費迅捷)

見有人捧場,周磊更來了精神,一指旁邊的另一挺個頭略顯小一些,槍管上安裝了一排排金屬片,樣子比較怪異的機槍,繼續介紹道︰「兄弟們,旁邊這挺略小一點的是武器科研發的另一種具有完全知識產權的輕型機槍。該槍將前一種重機槍的水冷方式改成了氣冷方式,減輕了槍體重量,適合單兵操作。並且其采用的是與‘五五’式步槍一樣的7.62毫米口徑,從而能夠更好的與‘五五’式步槍一起配合使用。」

周磊再一次發揮了自己的忽悠能力,將武器科仿制自前世第一種輕機槍(或稱中型機槍)——路易斯式機槍——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劃歸到武器科名下。不過,與會的兄弟們對這兩種機槍的知識產權到底應該如何歸屬並不感興趣,他們在意的是這兩款機槍的實際性能。

武器科的兄弟們並沒有讓大家久等,經過一番調試之後,隨著周磊一聲令下,兩款機槍次第打響。當機槍所特有的「鏗、鏗」聲停歇下來時,近六百米外被當做靶子的十幾塊厚木板已經被打得千瘡百孔、四分五裂,讓人非常直觀的體會到了兩款機槍的威力。

盡管兩款機槍的定型實驗取得了圓滿成功,機槍的性能——仿「馬克沁」機槍重五十五斤、有效射程八百米、理論射速六百發/分鐘、戰斗射速三百發/分鐘;仿「路易斯」機槍重二十五斤、有效射程六百米、理論射速三百發/分鐘、戰斗射速一百五十發/分鐘——在目前的條件下也非常優秀,但對于是否在「飛龍軍」中大批量裝備這兩種機槍卻在與會的穿越者中引起了不小的爭論。

造成眾人爭論的根源卻正是機槍最大的優勢所在——可以提供持續火力。說得直白一些,就是部分與會者認為機槍的射速太快了,即便是進行點射,其子彈的消耗量也遠大于只能單發射擊的步槍。而且,仿「馬克沁」式機槍使用的還是此前從未生產過的11.43毫米的機槍彈。子彈口徑的變化自然會增加武器科的工作難度和工作量,使得他們要麼是對現有子彈生產線進行大改造,要麼就得建立新的子彈生產線。無論他們采取哪種方式,都將面臨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付出,這對于正在為即將展開的幽雲之戰進行緊張準備的武器科來說,絕對是一次巨大的挑戰。因此,武器科的兄弟們雖然是機槍的研發者,但同時也成為了機槍的最堅定反對者。

不說別人,就連之前一再吹噓武器科擁有兩款機槍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周磊,都對大規模裝備機槍的提案表達了明確的反對意見。在他看來,能夠研制並生產出這兩款機槍是對武器科技術能力的肯定,所以要堅決支持這兩款槍械的研發。但大規模生產和裝備機槍這種能在短時間內消耗大量彈藥的武器,將會嚴重影響步槍彈藥的供應量,進而影響「飛龍軍」的戰斗力,所以要堅決反對。

他在會議上發表自己的意見時說道︰「根據此前對這兩款槍的測試來看,在面對一場中等強度的戰斗時,在以長、短點射相結合的射擊方式下,每挺重機槍的射速大約是一百五十發到二百發每分鐘,而輕機槍的射速也能達到一百發每分鐘左右。這樣算下來,一場持續半小時的戰斗,每挺重機槍要消耗四千五百發子彈,而每挺輕機槍則要消耗三千發子彈。

盡管兄弟我對‘飛龍軍’的具體編制並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軍事部的兄弟們打算將這兩款機槍裝備到哪一級部隊。但以常理推斷,輕機槍至少要裝備到連,重機槍至少裝備到營,而且每個連、每個營裝備的數量絕對不會只有一挺。估計少則兩挺,多則四、五挺。按照這個假設來算,整個‘飛龍軍’就要至少裝備超過一百挺輕重機槍,其一次中等規模、持續半小時的戰斗,就會消耗掉三十余萬發子彈。而現在武器科開足馬力,日夜不停的生產,每個月的子彈產量也只能達到五十萬發。也就是說,一百挺輕重機槍半個小時的射擊,將會消耗掉超過團隊月產量百分之六十的子彈。如果這樣的戰斗多打幾場,只怕用不了一個月時間,咱們的士兵便會面臨有槍無彈的尷尬境地。」

對于周磊的這個說法,軍事部諸兄弟則完全不同意。作為即將展開的幽雲之戰的直接參與者,作為即將與強大的遼軍進行血戰的「飛龍軍」的實際指揮者,以錢遠山為代表的軍事部,對機槍這種可以提供持續火力,能夠使己方在火力對人力的力量角逐中佔據優勢地位的新型武器,自然是要大加贊賞,並熱切斯盼其能早日裝備「飛龍軍」。

因此,錢遠山等人在對裝備機槍表達出絕對擁護態度的同時,甚至提出應該按照前世步兵的裝備習慣,將輕機槍裝備到班,將重機槍裝備到連。這樣一來即便是面對數倍乃至數十位于己的敵人時,「飛龍軍」也有把握戰勝敵人,或者至少可以在優勢敵人面前全身而退。畢竟成軍時日有限,總人數只有一萬五千人的「飛龍軍」是承受不起大規模傷亡的。所以,錢遠山在反駁周磊的說法,說明裝備機槍的重要性時,反復強調的便是敵我雙方總兵力的對比,以及對方騎兵規模龐大,而己方依然以步兵為主的實際情況。

他說道︰「一方面,二哥剛才所列舉的數據雖有一定道理,但說到底還只是一種推測,是一種僅僅基于科研試驗得出的結論。這樣的試驗只是基于試驗室的環境,是一種在人為設置的框架內進行實驗並加以推測的結果。試驗室數據只能用來參考,卻不能作為機槍是否裝備‘飛龍軍’的依據。

另一方面,‘飛龍軍’經過多次擴軍後,雖然人數已經比初建時增加了數倍,達到了一萬五千人,但這只是與自身的縱向比較。如果橫向來看,‘飛龍軍’今後的主要對手是幽雲十六州的遼軍。從情報部提供的各種數據來看,幽雲之地的遼軍現有的正規軍應在六萬左右,而其地方武裝,也就是鄉丁的數量則達到了約三十萬。在人數的對比上,‘飛龍軍’依然處于絕對的劣勢。

就算在鐘員外的游說之下,幽雲之地的大部分漢人官吏能夠站到咱們一邊,不會與咱們為敵,其手下所能掌握的兵將也是以鄉丁為主,不會觸及到契丹人在本地的主力部隊。也就是說,在幽雲之戰中,‘飛龍軍’需要以一萬五千人對戰遼軍的六萬人,兵力比是一比四。雖然現在的‘飛龍軍’已經完全實現了火器化,並且有火炮助陣,但考慮到遼軍主力幾乎都是騎兵,‘飛龍軍’在火力上的優勢是否能彌補兵力上的劣勢尚不得而知。更何況,在消滅了幽雲地區的遼軍後,‘飛龍軍’幾乎百分之百要面對遠比前者戰斗力更強悍、兵力更龐大,且由遼國皇帝親自率領的契丹援軍,其在兵力上的劣勢將更加明顯。」

「去年的大堡戍之戰,只裝備了前裝滑膛炮的‘飛龍軍’,以不到兩千人打敗了由楊業指揮的一萬五千北漢軍。由此可見,即便是以‘飛龍軍’現有裝備作戰,也完全有能力以火力彌補兵力上的劣勢。」周磊在一旁插話,提出了自己的反對理由,「至于說契丹人的援軍,我覺得在已經殲滅了幽雲地區遼軍的情況下,後周軍是不會看著咱們孤軍奮戰的。其必定會與咱們並肩戰斗,將契丹援軍擊退,以保護其已經取得的戰果。這樣一來,咱們在兵力上便不再處于絕對劣勢。」

錢遠山听了搖搖頭,反駁道︰「二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首先,就戰斗力來說,北漢軍顯然要低于遼軍。‘飛龍軍’能夠以一比七的兵力劣勢戰勝北漢軍,並不代表其就能以一比四的兵力劣勢戰勝遼軍。

其次,大堡戍之戰‘飛龍軍’是據城而守,可以充分發揮火器、特別是火炮的優勢。幽雲之戰則很可能要與遼軍進行野戰,對全部都是騎兵的遼軍來說正好可以發揮其自身的優勢。而這樣的戰場對于‘飛龍軍’炮兵火力的使用卻是非常不利的,這等于是用咱們的短處去和遼軍的長處比,使我軍的劣勢更加明顯。裝備機槍則可以很好的彌補這方面的劣勢,令以步兵為主的‘飛龍軍’在與騎兵為主的遼軍的戰斗中處于有利態勢。

而且大堡戍之戰,‘飛龍軍’發射的炮彈不過百余發,步槍也只是在攻佔大堡戍時參與了作戰,在防守階段發揮的作用則要小得多。北漢軍的潰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被火炮的威力所震懾,心理崩潰造成的,只能算是一個特例。兩軍交戰靠的是實力,絕不能把勝利的希望寄托在遼軍的心理承受能力與北漢軍一樣差上。

第三,雖然從表面數據看機槍的彈藥消耗量非常大,但如果從其在戰斗中發揮的效能看,其效費比並不比步槍低。其單位時間的彈藥投送量遠高于步槍,從而能夠有效彌補我軍兵力不足的情況。如果不裝備機槍,那麼面對蜂擁而來的遼軍騎兵,我軍就只有依靠傳統的「三段射」戰法來抵消遼軍的兵力優勢。而且,采用‘三段射’戰術的彈藥消耗量恐怕比使用機槍少不了太多。因此,與其讓兵士們冒險直接與遼軍對抗,不如利用機槍的優勢,以遠超出敵軍兵力的火力密度來戰勝敵軍。

畢竟當火力密度超過敵軍兵力密度時,雙方的數量對比便不再那麼重要。就像前世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聯軍以六千人可以殺得僧格林沁的兩萬蒙古騎兵全軍覆滅。或者像前世十九世紀末的祖魯戰爭中,數十名英軍憑借四挺‘馬克沁’機槍和充足的彈藥,可以擊退五千名祖魯戰士的進攻,並殺傷其中的三千余人那樣。」

說到這兒,錢遠山略頓了頓,環顧了一下與會諸兄弟,然後看著周磊,意味深長的說道︰「至于阻擊契丹援軍的問題,二哥以為後周軍會真心實意的與咱們齊心協力、並肩戰斗嗎?依兄弟看來,到時候後周軍不在背後對咱們捅刀子、下黑手,就已經很對得起咱們了。」

;

(快捷鍵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快捷鍵 →)
新宋英烈最新章節 | 新宋英烈全文閱讀 | 新宋英烈全集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