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這個疑問,他細細地向哥哥沙穆問了神子的所有情況,將所有具體一一記下,以待等會兒細細分析。放下碗盤,他起來,「好啦,我去換羅瑞,順便也看一下神子的身體情況。」
亞瑟看了看他,想說什麼,又在沙穆的眼色下止住。等艾蒙進了里屋,才輕聲向沙穆道,「他只吃了一點點烤肉。」雖然是最細女敕的部分。
「得了亞瑟,他是我阿弟,我也關心他,但是,連續兩個月每天只喝一碗糊糊,換成是你也會吃不多的,只要多準備點食物,讓艾蒙想吃的時候就有,多吃幾頓,慢慢食量總會恢復的。」沙穆如是說。
外屋傳來這樣的對白,讓艾蒙的心情非常之好,無論親情還是愛情,都是令人心暖的最重要部分。
「羅瑞,你也去吃點東西吧,有蜜托獸,還是亞瑟親手烤的呢。」走到床邊,對著前世的概念里師弟一般的羅瑞說道。
「啊,好的,」羅瑞站了起來,「神子這幾天,每天也只能夠喂進一碗焱薯糊糊,你幫他檢查一下,需不需要加點煮果汁什麼的,我爹爹說,族里存著的果子,還算充足。」
「好的,我會好好幫他檢查的。」艾蒙微笑著,目光已落到了床上的人身上——他也正想仔細探查一翻,這人到底是不是林元?!
艾蒙從剛才床上人的夢囈聲里,已經有了七成把握,肯定床上這個「神子」就是那個害他落到這個世界里來的林元,但到底又有三分不能完全確定!
如果林元真是長這樣,前世早個二十年,他就把他拖上床了。
在艾蒙的記憶里,林元是個近乎全能的人,除了長相以外!有句俗話「一白遮百丑」,對于林元來說,正好反過來,他是「一丑遮全能」。
如果他換個長相,不用很英俊,哪怕只是平凡普通,配上他的各種學識造就出的氣質,也會成為氣質王子,至少比英國那個不願背負責任的禿頭家伙要好。
林元非常聰明,從小就頭腦好,讀書時是出了名的過目不忘,最初的最初,柯蒙會知道林元這個名字,是在初中時候,每到開學,學校廣播里總會請各年級第一名介紹經驗,林元每次都在其中。
當時名為還是柯蒙的初一男生只是覺得,廣播里的幾個人中間,林元的聲音最動好,有種空靈的意韻。
後來,又在媽媽的口中听到這個名字,才知道林元的父親是媽媽的同事,都是B大理科系的教授。
雖然在一直能夠听到關于他的消息,柯蒙卻一直沒有真正認識他,直到進入高中,才因心儀之人的關系真正與他見到面。
自從初次遺精時,春夢里出現的不是凹凸有致的女性,反而是男性的雄健的身軀時,柯蒙就知道自己是個同。
他的接受度還是挺高的,也許因為家人嬌寵,他從小就沒有什麼想要什麼而不得的,所以,到了高中,遇到了一個籃球打得極好的學長,自然而然就有了朦朧的傾慕之意。
這個學長,不光是運動好,頭腦也極佳,是學校里奧數電腦之類比賽的固定參賽者,而另一個固定參賽者,就是林元。
于是,學長每每要在完成電腦方面的研究後才能夠去籃球場打球,于是柯蒙借著從教室去籃球場打球總要路過電腦室時,每每去等學長一起走。
這樣才認識了林元。
因為電腦室里,林元總是和學長一齊在研究,GAY之間似乎總有某種氣場,至少,第一次見到林元與學長討論電腦,柯蒙就發現了林元肢體語言中的隱忍與和學長對視時眼神中的異樣。
但柯蒙完全沒當回事,林元實在長得太抱歉了!成不了威脅。
圓胖的身體,五官本就不出色,眼細眉雜,鼻塌唇薄,跟小帥哥柯蒙完全是兩個層次的。
後來又怎麼變成死黨的呢?到後來,連學長的名字都記不得了,卻能夠時時跑到林元家蹭飯蹭電腦用,有時還留宿——
「你喜歡他?」林元看向柯蒙的眼神,就象在看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柯蒙被他的眼神激怒,與氣定神閑的林元比起來,自己的氣勢真象個小孩子,他當然不會在情敵面前示弱,「你不是也喜歡著他嗎?」
「我的喜歡表現出來的是知己之意,你太張揚了。」林元絲毫沒有生氣,依舊平淡地說下去。
「與你何干!」柯蒙努力咬緊唇生怕「丑八怪」這個人身攻擊的字眼從嘴里溜出來,那就太有失格調了。
「同性戀不是什麼好名聲,听我爸爸說你媽媽正在和其他三位副教授競爭一個教授資格?」林元看了他一眼,搖了搖頭,已經失去了對他說教的興趣,「你如果被爆出櫃……算了,反正與我無關。」
他走開時的背影里透出來的輕蔑,直刺破了柯蒙的驕傲與尊嚴,柯蒙漲紅著臉皺著眉,仔細地,第一次,把這個叫林元的人正式看進眼里。
後來,柯蒙親自找上了門去,被連著拒絕了三次之後,林元終于肯見他了,才真正建立起了交情。
開始也只是柯蒙的一頭熱,後來時間久了,林元終于成了柯蒙的朋友。
直到大學里某次酒後,柯蒙才試探著問林元,「那時候你怎麼會來警告我的?你不是‘一向事不關己,漠然以對’嗎?」對此他的確是非常疑惑的,最初那個時候,他們之間根本沒那個交情,好到會令林元特別來提點他。
「我去找你的時候,本來以為你和我會是同病想憐的,沒想到那時候你根本還沒感覺……」林元已醉了一半了,雖然說話還算清晰,但眼楮已經閉上了。
同病相憐!柯蒙那時根本沒有那個意識,自小家人對他的千依百順已然慣得無法無天了,直到林元提醒,他才恍惚地明白,家人對他的疼寵也是有底線的,當他突破了那條底線,會得到什麼結果就不好說了。
他只是去了趟GAY吧,媽媽已經如臨大敵,差點把他轉學到上海的姑姑家讀書,如果不是他努力說服了媽媽,只是「出于好奇」而已,再加上作為籃球隊正選已得到省級冠軍能夠在高考時加分,肯定會被送走。
就算這樣,家里對他的監視級別也已經高了三級,如果不是巧妙地利用了一直傾慕著他的某個女生當了擋箭牌,對他的監視還沒那麼早撤消。
進入大學之後,他與林元交情更好了些,才知道林元會這麼肯定這些,是因為林元家里的情況比他還差得多。
林元的爺爺是國內經濟方面首屈一指的大享,有N個兒子,林元的父親是其中最不起眼不可能得到繼承權的學者,因此很期望自家的兒子能夠得到父親的青眼。
林元的大哥完全達成了林父的希望,在商業經濟金融方面有著異樣的天賦,高中考入哈佛,出國念書沒兩年就成立了屬于自己的公司,並且在短短五年里將之發展成達成上市資格的大公司。
林元爺爺非常看重林元大哥,將之視為第一繼承人。因著老爺子的鐵血手腕,關于繼承權的爭奪,林家沒有任何人敢用陰謀,但陽謀卻是從來不少的。
于是,林元一家都被放在了顯微鏡下,如果林元一家出了什麼老爺子討厭的事情,被抓住把柄,林元大哥就會失去繼承權。
林元比柯蒙更早發現自己的性向,但深知自己的情況,他從不認為自己真的能夠出櫃,也不奢望能夠找到一個伴侶,就連柯蒙,相交十幾年,彼此相知頗深了,又都是GAY,可面對自己的長相,也完全無法產生!
所以,林元在得到他大哥送的成年禮,一幢復式公寓之後,就搬出來住了,成為了新一代宅男。
作為B大最出色的理科生,他自主設計的程序令他順利成為了SOHO族,老爺子在每個孫子成年時都會給一份禮物,各不相同。給林元的,恰恰是足以讓他奢侈地渡過一生的基金與存款——算是補償這個完全遺傳到他長相而沒有遺傳到他才華的孫子!
林家所有人都不知道,只有柯蒙知道的是,林元有多完美的頭腦和動手能力!他非常聰明,只要是他感興趣的事情,都能夠做到十全十美,比如做菜,比如打游戲,比如為了看原汁原味的各國小說,學會了十幾種外語。甚至去東北談合作,在那兒玩了短短一年多時間,就學會了種莊稼種果樹養殖小家禽諸如此類的,甚至連東北農村的建房模式,都能夠說出個一二三四……
如果真是他,艾蒙毫不懷疑他的頭腦與才華擔當得起「神子」之名,只是這個外表,艾蒙郁悶地抿了抿唇,如果前世林元真有這樣的長相,他肯定早將他拆吃入月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