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乾隆年間 第十三章 當官的也收保護費

作者 ︰ 挖井人

張力生意做的那是風聲水起,可是這小子不知道自己現在已經被人盯上了。十里鋪這個小鎮隸屬昆明縣的管轄範圍以內。因為昆明縣不僅是一縣之地,還是州府、省城所在地。所以這個昆明知縣平日里當的非常憋屈。按理說這縣太爺應該是一縣之父母官,可是在整個昆明城里比他大的官多了去了,他又哪敢放肆。因此這個昆明知縣一向就非常難當,有門路的官員是萬萬不會看上這個位置的。

此時昆明縣的縣令名叫吳友志,今年53歲。這位縣太爺是浙江杭州人,5歲蒙學,16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可直到51歲才中了進士。

清朝沿襲明朝舊制,以科舉選拔人才。清代的科舉考試制度分兩個階段,一個是科舉的初步考試,一個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步考試有這麼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

童試,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開始應初試的時候稱做「童生」,童生經過一定的考試選拔,在縣里面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做「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這也是一個選優的過程,這叫「歲試」。每三年還要參加一次大的考試,叫「科試」。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

接下來就是科舉的正式考試,它也有三種︰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舉制度規定,舉人可以到吏部注冊,可以取得一定官職,可以當縣官了。當然這個職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額。舉人的名額很少,那麼舉人當中候補做官的人就更少了,這樣就往往有候補官。這是第一種鄉試。接下來是會試。會試是緊接著鄉試,在第二年的二月份舉行。鄉試是頭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試,叫「春試」,這就是會試。會試如果考中了,稱為貢士,貢士每年的名額大概有300名左右。會試考完以後還要進行第三場考試殿試,在會試以後的第二個月,大概在4月份前後。殿試是皇帝在太和殿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按理說這吳友志中了進士之後應該馬上能夠當官了,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整個大清朝的官員這麼多,但官職實缺卻比較少。畢竟這些實缺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人家官老爺當的好好的,誰沒事願意輕易讓位啊。等了整整一年,又上下打點了一番,這吳友志這才好不容易外放到雲南昆明做了一地知縣。

本來以為自己四十多年的寒窗苦讀,現在該是自己一展抱負的時候了。沒想到頭上頂著那麼多的大菩薩,這吳知縣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郁悶了。

不過俗話說的好——這千里當官,只為吃穿!既然在昆明城里這縣官當的不容易,那就只能多撈點好處了。上任不過短短一年,這吳知縣就已經撈到了好幾千兩的白銀。雖然不是很滿意,但戰果也算不錯了。在老家杭州一帶,他已經托家里的管家去買一些田地。要知道這些年為了供他科舉,家里頭的日子一直過的緊巴巴的。現在好了,苦日子終于過去了。

對于張記貨行,吳知縣早就有所耳聞。畢竟張記貨行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做生意,他自然不會不知道。按照正常情況,張記貨行既然已經做到了這麼大的規模,那每年都應該孝敬一些銀子給這位縣太爺。這也就是所謂的潛規則!但張力這家伙畢竟只是一個商場新丁,發家又太快,並沒有考慮到這個環節。自然沒有給這個吳知縣上貢,這下麻煩可就來了。

不久之後,乾隆三十三年的春節就來臨了。春節這個時候是許多人送禮的高峰期,本來吳知縣以為張力這次應該備一份重禮送上門來了。但等啊等,等到元宵節過了這禮都沒有送來。這下這吳知縣可惱了。

「這張記貨行好大的膽子,分明是沒把本官放在眼里。」吳知縣非常生氣的想到。既然張記貨行不識抬舉,這吳知縣可就不客氣了。他立即讓手下的師爺下去安排,要讓這張力好好吃一點苦頭。

這一天,張力正躺在椅子上在後院曬太陽。家里的一個僕人——張三急匆匆的跑了進來,大呼小駕道︰「少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張三,發生什麼事情了?」張力緊張的問道。

「少爺,我們的一家店鋪被官府查封了。」

「什麼?哪一家店鋪被查封了?」一听自己的店鋪被官府查封了,張力一下子就站了起來。

「是黑林鎮那里的分號。」

「官府為什麼要查封我們的分號?」

「這小人就不清楚了,少爺還是快去看看吧。」

一看張三不清楚,張力立即就派人去打探情況。原來這官府以一個子虛烏有的罪名查封了那個分號,這讓張力有點搞不懂了。自己又沒得罪這縣太爺,別人為什麼要對付他。正當他苦苦思索的時候,還是他老爹張屠夫一嘴道出了原因。

「兒啊,你是不是過年的時候沒給這個吳知縣送禮啊?」張屠夫問道。

「是啊,怎麼了?」

「哎呀,壞了!壞了!事情就壞在這里!你這個混小子,怎麼就不知道做生意需要上下打點的關系啊?」張屠夫有些氣急敗壞的說道。

「老爹,我做生意難道還要給縣令送禮嘛?我又不需要他幫忙。」張力有點不解的問道。他還在用21世紀的社會經驗來衡量事情。因為在21世紀只要是合法經商,都不需要給當官的送禮。只有需要求別人辦事的時候,那些老板才會帶著大把的人民幣上門求人。

「當然要送了。像你老爹我以前賣肉的時候,每年也必須送給那些衙役們一些茶水錢。如果不送的話,那些衙役肯定會弄的你做不成生意。像我們這樣的小商人會把這樣的一筆茶水錢交給縣衙的捕頭或者衙役,而那些大商戶就會直接給縣太爺或者更大的官送禮。這年頭如果沒有人罩著你,你憑什麼做生意?」

「靠,這不是保護費嗎?難道當官的也收保護費?」張力吃驚的問道。

「噓,小點聲。你小子快去打點,記的送一份重禮給吳知縣。估計這件事情就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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