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將手中熱騰騰的咖啡與懷抱中的報表放置桌面,「這是我替您沖的咖啡,以及公司上周的報表。」
他接過咖啡輕抿了一口,隨即將手中的文件遞予她,「將資料與合約傳真到總部,然後命那邊的人核對一下賬目。」
「好。」
他沒有再吩咐其他事,她默然退出了辦公室。
踏出辦公室的那一刻,她重重吁了口氣。
來的時候,她真的很害怕他會提起星期五那晚的事。
其實,他是她的上司,他的任何決定只要符合她職責範圍內的事務,她都不會有任何異議。
所以,不提起那晚的事反而能夠避免她的尷尬。
離諾抱著資料回到樓下,由于是他親自交代的總部事務,惟恐重要,她沒有假手于人。
在將合約傳真給總部的時候,她忽然發現這張合約竟是澳大利亞政府與「凌氏」的交易合約。
這是一份澳大利亞政府以八十億美金自「凌氏」購回了前些天被「凌氏」拍走的夢之湖土地的交易合約。
離諾嚇了一跳,她將資料與合約詳細地看了一遍,終于明白過來。
原來,夢之湖土地被「凌氏」拍走的第二天,澳大利亞政府便發現夢之湖土地下方竟埋藏著一個巨大的金礦。
「凌氏」雖有夢之湖的土地權卻無權開采這個金礦,若「凌氏」在土地上建造商業建築物,將直接影響到澳大利亞對土地下方的金礦進行開采……
因此,最好的方法便是以高價買回夢之湖的土地。
天吶……
離諾在心底感嘆,似乎短短幾天,他就為「凌氏」賺了三十億。
難怪他在拍賣會上眼都不眨,他是不想夜長夢多,所以以高昂的價格拍下土地所有權。
無論如何,這是她第一次見到如此運籌帷幄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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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Amelia」酒吧。
嚴晴已經從報紙上知道星期五那晚離諾並沒有陪凌莫風出席商業宴會。
今晚嚴晴一直在找機會詢問離諾那晚的情況,奈何離諾始終充耳不聞。
趁著打烊前的空擋時間,嚴晴湊到離諾身畔,小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