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莫探春 作品相關 關于原著中探春的一些資料(二)

作者 ︰ X嬌子

劉心武amp;amp;lt;揭秘紅樓夢amp;amp;gt;講稿--探春篇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設計金陵十二釵冊頁時,把她安排在第四位,這真是很高的規格待遇。有紅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關于妙玉排序之謎那一講以後,來問︰你既然說曹雪芹他還是有等級觀念的,那麼,按你的考證,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釵等級都高,應該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認為,曹雪芹在排冊子名單的時候,他雖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冊或副冊,不考慮比如說晴雯那樣的他激賞和憐惜的丫頭進入正副冊,確實有等級觀念在里頭,但是,這只是一個粗線條的框框,並不是說,他只從血統地位上來排序。比如探春,雖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經跟你說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長幼有序,也是那個時代必須遵循的一條等級原則。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認血統出身的等級,那探春絕對應該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後頭。但是,他考慮來考慮去,不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頭,還排在了史湘雲和妙玉的前頭。這就說明,在主子小姐媳婦這個大的等級框架範圍內,他排序就比較靈活,是一種綜合性評估,除了世俗價值觀所確定的那個地位,還要考慮這個角色本身的素質,在書里戲份兒的多少。當然,還有他對這個角色的珍愛程度,以及如何達到一種大體的平衡,等等。應該說,能進入他設計的正冊,哪怕排在最後,都說明是他心中所珍愛,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寶琴那麼一個美麗聰慧,幾乎沒有缺點的女性,到頭來沒排進正冊,就應該懂得,排在正冊後面,甚至排在末一名,應該也是很不錯的。秦可卿排在最後一位,我想,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麼早的一個角色。我的研究,是從秦可卿這個角色入手,通過原型研究,來揭示隱藏在《紅樓夢》顯文本後面的潛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創作的苦衷與追求,之所以稱秦學,本是一句玩笑話,弄假成真,也只是當做一個符碼,以突出我這研究的獨創性。那些認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對書中的清史背景感興趣,只重視皇家血統等等的誤會,听到這里,讀到這里,應該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兩句話︰金紫萬千能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通行本刪去了,是不應該的。這兩句很重要,當然是具體針對王熙鳳協理寧國府而說的。秦可卿給王熙鳳托夢,一開頭就說,你是個脂粉隊里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曹雪芹寫金陵十二釵,絕不是只想寫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個人情感的女性,關于這些女子的故事也絕不能簡單地概括為愛情和婚姻悲劇,他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寫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絕不局限在文才詩才畫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賽過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鳳之外,他還花大力氣寫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況那比秦可卿喪事要復雜多了,面對各個利益集團各種積蓄已久的矛盾沖突的一次次大爆發,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難,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發揮,也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歷來的論家已經做過很詳盡的分析,我不再重復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結論。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一般的男人,去過一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獨特的作為。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一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後,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內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關于探春的冊頁詩畫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從「清明涕泣江邊送」和「一帆風雨路三千」等詞句可知,她出嫁的時間,是在清明節,一個鬼節,一個按說最不適合辦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從江邊出發;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麼,她究竟嫁到了什麼地方,嫁給了誰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冊頁上所畫的內容沒有,說是畫兩個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關于圖畫的說明既然說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見雖然出發的地方不是海邊而是江邊,但駛出江後,還要漂洋過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經過一番起伏顛簸,很長時間才能達到目的地。曹雪芹對太虛幻境薄命司櫥櫃里冊頁畫面的設計都極簡潔,沒什麼廢筆,但是,關于探春的畫上,是兩個人在放風箏,為什麼要畫兩個人?

曹雪芹在書里提到過一些外國,第十七、十八回,賈政說怡紅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兒棠」,是從女兒國傳過來的種。中國古代一直有關于女兒國的傳說,說那國家全是女的,沒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時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養不到三歲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個茜香國,國王是女的,她給中國皇帝進貢,有種貢品很奇怪,是系內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寫到真真國,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這個國家的女孩子披著黃頭發,打著聯垂,而且其中一位還能寫中國詩;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專家們有說指法蘭西的,有說指西班牙的;此外還提到過爪哇國、波斯國、暹邏等等。

那麼,探春遠嫁,遠到漂洋過海,究竟是到了什麼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現了以上一些外國的名字,那麼八十回後,探春所去的地方會不會就是這當中的一個呢?還是曹雪芹另外再設計出一個地方,一個外國,或者不說外國,說番邦,給取另外一個名字呢?我認為,根據曹雪芹慣用無意隨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後來寫探春遠嫁,所去往的地方,就應該在八十回里設下伏筆,那麼,在上面所列舉的名稱里,我覺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國。

茜香國不清楚是以哪國為原型再加以虛化的國家。它當時的國王是女的,但跟出產「女兒棠」的女兒國應該不一樣,不會也是一個沒有男人的國家。那麼這個國家跟中國的關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國王居然把系內衣的帶子,其實就是內褲的腰帶,作為給中國皇帝的貢品,這或者說明那國家還沒有像中國那樣,出現比較高級的文明,顯得有些野蠻愚昧,或者說明兩國之間有些糾紛,這樣進貢具有某種故意不恭的挑釁性。總之,我覺得曹雪芹設計出這樣的國家這樣的貢品,不會只是僅僅為了用那腰帶——到了中國當時叫汗巾子——來作為蔣玉菡和襲人後來結合的伏筆,可能還有一石數鳥的用意。

我們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時,探春抽到的是寫著「瑤池仙品」的杏花簽,上面的詩句是「日邊紅杏倚雲栽」,簽上說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于是就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這些情節所傳遞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後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後,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節,就是杏花盛開的清明時節。

如果是茜香國和中國發生糾紛,中國皇帝為了緩和矛盾,答應把中國的公主或郡主遠嫁給茜香國的女國王的一個兒子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後如有那樣的情節,是不足為奇的。而中國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種相對而言還很不開化的蠻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貨,聲稱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邊去,起到像歷史上王昭君一樣的「和番」的作用。那麼,在書里的賈家,首先是榮國府,因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產被嚴厲追究的關口,賈政獻出探春,以供皇帝當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風度、修養、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們都難匹敵的。茜香國使臣一看,肯定滿意,就是茜香國女王或王子親自來過目面試,也絕對不會失望。這樣,探春遠嫁過去,身份當然也就可以說是王妃。

當一個王妃,那還能算薄命嗎?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跟我討論,我就對他說,如果是在中國,在北京,那時候的一位貴族家庭的小姐當了一個王妃,那當然不僅對她個人來說算得幸福,她的整個家族,也會為她而驕傲。曹雪芹的姑媽,就嫁給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紅樓夢》里應該是沒把她作為原型,塑造成一個藝術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應該是曹家女兒們開玩笑時說過的一句真話,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書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樣,以那樣高的身份規格送去和番,也許生活中的真實情況,只不過是皇家賞給了某個遠域部族的中等首領,當然目的還是政治性的考慮,所謂威猛並施,你那部族叛亂我就堅決鎮壓,你如果表示投降歸順,那麼所賞賜的就不僅有物品,還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應該是那樣的一種活人賞賜。因此,這種遠嫁,即使真達到王妃的名分,說穿了也還是充當人質,縱使像探春原型那樣「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後發揮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還是要哀嘆「生于末世運偏消」,不是什麼幸福快樂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紅顏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寫寶玉和眾女兒們放風箏,探春放的是一只鳳凰,這本來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飄來一個鳳凰風箏,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來了個門扇那麼大的喜字風箏,還發出鐘鳴一般的聲音,這不更錦上添花了嗎?兩只鳳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風箏最後竟是絞在一起,三下齊收亂頓,結果呢,線全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個局面。我認為,這就喻示著,探春的遠嫁,表面上體面,其實,是雙方政治較量當中的一個互相妥協的產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賈珍說的那個歇後語,叫做「黃柏木作磬槌子——外頭體面里頭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冊頁里關于探春那幅畫,為什麼一定要畫兩個人而不是一個人放風箏,船上那個女子為什麼掩面泣涕?就是象征著,休戰可能是短暫的,兩只風箏隨時又可能絞成麻花,齊收亂頓,線斷無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燈謎詩,有一句就是「游絲一斷渾無力」,她遠嫁後,其實也可以說是命若游絲。

高鶚續書,倒是寫了探春遠嫁,但是嫁出去沒多久,就回家探親來了。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劇性構思的。她是斷線風箏,有去無回。脂硯齋在她的燈謎詩後有條批語說︰「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可見,第一,她的遠嫁,不是在賈家遭遇滅頂之災,徹底敗落之後,應該是在榮國府為甄家藏匿罪產的事情剛剛爆發,第一波打擊初來的時候;第二,她遠嫁沒多久,皇帝就把寧榮二府參與「月派」謀反跟當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賬一齊算,那時候應該是幾乎沒有什麼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對她的處世應變能力的激賞,竟使批書人認為在那樣一種近乎絕境的情況下,如果她還沒遠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諸子孫不至離散;第三,這條批語的口氣,讓我們感覺到,「此人」,也就是探春這個角色,在真實生活里是確實存在的,而書里的故事,也是大體都存在的,否則,對一部完全虛構,人物全憑想像捏合的故事書,犯不上去做這樣的設想,去哀哉傷哉地悲嘆。

我還特別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寫賈母慶八十大壽,特別寫到,有一位粵海將軍鄔家,送了一件重禮,是一架玻璃圍屏。那個時代,玻璃是比較難得、非常貴重的材料,賈母的丫頭,有好幾個就用貴重的東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還有玻璃。我前面已經舉過很多例子,告訴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無意之間,寫到一個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無的廢話,其實,那都打著埋伏呢。那麼,我就隱隱約約感覺到,這位送玻璃圍屏的粵海鄔將軍,從名稱上能看出是負責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後,也許就是負責安排探春遠嫁事宜的人物之一。書里說賈母特意叮囑鳳姐,說好生收著那圍屏,她要留著送人的,那麼,八十回後就應該有這架玻璃圍屏出現,不知究竟派了個什麼用場,在故事發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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