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楓四歲,最喜歡躲在家里看電視,不喜歡上街,那些大媽大嬸們總愛在背後悄悄的低咕些什麼,雖然不懂,但總不是什麼好話。也不喜歡去幼兒園,那些小朋友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樣,他知道他們是在說他是沒爹的孩子,可是,沒爹又怎樣?他還有媽呢。
小區里搬來了一戶新人家,小流楓帶上幾塊甜點,去送給她家兩歲的小女圭女圭。那小娃可愛的緊,也不會背著他說什麼,小流楓很喜歡這小女圭女圭。
小女圭女圭的媽媽將他推出了門,將甜點扔在地上,罵︰「不干淨的東西,野種」
小流楓傷心了,回了家,再也不願意出門。過了兩日,那小女圭女圭卻自已找上門了,小流楓還沒來得及欣喜,那小女圭女圭伸手扔了一只臭西紅柿在他臉上,輕輕細細的語調︰「我媽說你跟你媽都不干淨,一塊老鼠屎弄臭了整個小區,早知道,我媽就不帶我來這里了。」
小流楓哭了五個小時,到了半夜,媽媽才回來,帶著一身的香氣和酒氣,听見小流楓的哭訴,渾身僵了僵,給他洗了洗,睡下了︰「兒子,明天我們搬家。」
新家在一處髒亂的小巷,那在處小巷,小流楓終于明白了為什麼大媽大嬸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自已,為什麼她們說自已和媽媽不干淨,為什麼她們不願意跟自已住一起。
那天,一個彪悍的女人從巷子里拖出個瘦弱的男人,將他臭罵一頓,罵他不要臉,罵他風流不顧家,那女人身後跟著個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
那女人還打了那個將她男人勾走的狐狸精,罵她同樣不要臉,騷貨,勾引別人老公,狠狠的踹了她兩腳,才拉著男人離開。
離開時,女人看見了他,俯來,緩和了臉色,輕聲道︰「孩子,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小流楓睜著大眼楮,水汪汪的眨了眨,伸手打了女人一把掌——她打的那個狐狸精,是自已的媽媽。
女人將小流楓與媽媽又狠狠的打了一頓,才轉身離去,還不忘啐一口︰「賤材」
這次,小流楓沒哭,他抱住媽媽,肯切的乞求︰「媽媽,我們不住這里了,行不行?你別再出去工作了,行不行?」
媽媽搖頭︰「孩子,我得養你。」
從此,小流楓明白了自已的來歷,明白了自已是個低人一等的‘賤材’,明白了自已想跟別的小朋友一起玩耍,那根本就是妄想。
小小的暖熱熱的心冷了,他不再出門,天天躲在家里,偶爾為赤果的媽媽蓋一下被子。小小年紀,就開始沉默,想到了以後,想到了未來,想到了死。只是當媽媽拖著疲憊的身體給她帶來一兩塊甜點時,他又舍不得死,媽媽,這都是為了自已。
他不恨媽媽讓他陷進這種境地,他恨的,是那個罪惡的男人,有了他,卻不管不顧,從未出現過,從未給過一丁點的幫助。如果,如果有他在,媽媽就不用做這份工作,他們的生活也會很好,他,也可以跟別的小朋友一起開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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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之前,我得先抹把淚。
因為,到了最後,被拋棄的還是我,我終究是個配角。
我的童年是段不甚回首的記憶,母親在時,我搬進楚家完全是為了取悅母親,母親走後,我還是在楚家留了下來,因為我要折磨那個男人。
他是個不負責的人,與母親有了我,卻不自知,直任我們在外飄搖了五年,那五年,對于我來說是黑色的,可怕的,抹不掉洗不去的,我不能原諒他。何況,即使是我跟母親回來了,他也依然不改風流秉性,每日在雜花野草叢中鬼混。
我想或許最能打擊他的辦法就是我也墮落,同被染黑。
雖然我很不恥那些赤果的身體,更厭惡那種行徑,但為了報復他,我還是咬牙做了。只要能報復到他,我做什麼都可以,什麼都可以犧牲,都可以拋棄。
可是他除了偶爾嘆一聲之外,並無大的反應,沒有收到我預期中被報復的效果,我想可能是時間太短,他沒當真。于是,我越落越深,直到有一天,遇見她。
那時,我見過的女人已無數,各種各樣,千奇百怪,卻獨獨沒見過她這種,這種小小年紀就熱忠于做媒婆的……我當時是懷著好奇心接近她的,後來想想,或許,是因為媒婆是個暖人的工作,所以才接近她的吧。
她是個暖人的人。
她像是顆散發著溫和柔光的夜明珠,明亮,溫暖,卻不刺目,吸引著我這個冰冷的人,我想,也許常跟她在一起,我的心不再會那麼冷。
有女人慕名來找我,我驚覺,我,我的身體,我的靈魂,已經髒了,已經染黑了,怎麼能配得上她,怎麼能玷污夜明珠那純白的暖光,像往常一樣,我自卑的退縮了。
我想我還是躲在屬于我的黑暗角落,偶爾伸手幫一幫她,讓她的光芒溫和的照在別人身上,也不錯。可是我錯了,我還是沒忍住對于溫暖的渴望,我決定要主動了,我想要她留在身邊,或者,我能留在她身邊,也可以。
一開始我就知道,我最大的敵人,正是我唯一能算得上朋友的人,鐘離秋。于是,我先跟他攤了牌,如果他不要,我則要了,若我要了,他則不能搶。以我閱人無數的經驗來看,他的感情還處在朦朧之中,根本不可能開口跟我搶東西,果然,我賭對了。
我是個冷心的人,我對于自已的親爹,不惜犧牲自已的身體以獲得他的痛苦,我對于自已唯一的朋友,不惜耍用小計兩以保證他不會搶走我的東西。畢業後,我跟她去了上海,我以為,滴水終能穿石,我最終可以留在她身邊。
其實我也不笨,將近六年都一直跟她在一起,我怎麼會沒發現她的小秘密?她手里至少有兩家不小的產業,她很有可能就是當時名燥一時的陳朝夕,她,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如果我沒猜錯,她要麼來自未來,要麼,來自于異界。
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來自于她身上那種自然而然的溫暖,我只在乎,我能不能呆在她身邊,哪怕她重回異界,我也要跟去,我得一直呆在她身邊,我已經習慣了這適中的溫度,再回到那種冷冰冰的黑暗中去,我會硬生生的冷死。
她似乎終于被我打動了,雖然歷時六年有些長,但我還是很高興,我的努力也是會見成效的。那天我想邀她共進晚餐,做最後的努力,卻見到了鐘離秋。我就知道他早晚會來的,他只是反應遲了些而已,他對于她的那種渴望,並不比我弱。
只是我沒想到他來得這麼快,更來的,是個時候。無法,我只好邀他一起吃飯,連帶著,邀了一起的沈寧希。
如果我知道事情最後會發展到那個程度,我決不會演那場戲給她看,當時的群毆很激烈,一個不小心,就會傷到她,那是我最不願見到的,所以我拼盡了全力,攔住了那些想要追出去的人。只是在我這‘賤材’的身體上添幾道疤而已,寧願這樣,也決不能傷了她。
待我沖出歌廳,見她安然無恙,才放了心。只不過鐘離秋似乎傷得很重,被抱上了出租,我想喊住他們,因為我也傷得不輕,也需要進醫院,最重要的是,即使是這個時候了,我也願讓鐘離秋與她在離了我的情況下獨處。
可是,他們走了,我的心像是掉進了冰窖,支撐不住,終于倒地了。
如果我有事了,她會過問嗎?她會擔心嗎?我想,會的。所以我拼盡了全力,在進搶救室之前,醒來了,我叮囑身邊的不知是誰︰「千萬別接電話,不能叫她知道了,擔心。」因為我知道,我進了搶救室,短時間之內,是不會出來的,或許,再也不會出來了。
可是我還是醒了,我活過來了。我拒絕一切的包扎,我怕我身上密麻的包扎會嚇到她。我讓沈寧希將她叫來,我不想讓她呆在鐘離秋身邊,只要我還有一口氣。
上蒼終于眷顧了我一回,她來了,而且留了下來。我記得她的話,女人一旦付出了身體,精神就會一同被征服,在我治療期間,我用盡各種手段,盡我所能的,用我妖媚的身體來yin*她,我想,或者,她留在我身邊,或者,她留在我身邊,我終會走向幸福。
但是我失敗了,我想,她終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是顆夜明珠,不是一般的石頭,更珍貴。
我們的關系終于在我六年的努力後,有了點滴的發展,我喜出望外。只是唯一的缺憾是,她需要調回市里,而我考試未過,暫不能回。三個月而已,我已等了六年,難道而在乎三個月?她走時回頭,說了兩個字,等我。我想,我真是個幸福的人。
我想,我終會抱著這宜人的溫暖完美的過完下輩子,我想,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