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次搜尋失敗後,歐以偌得出一個十分有事實依據的答案,那個酷酷的男人,真的很糊涂,丟了那麼重要的東西,他居然沒有發現。沒錯,一定是還沒有發現丟了這麼重要的東西,否則,他怎麼可能不回來餐廳里找?
可是,他要不來,她又上哪兒去找他進行她拾金不昧的大無私行為?郁悶的擦著桌子,歐以偌在心底不停的月復誹著那家伙,要是他再不來,她可不保證她會不會還有骨氣堅持著,不賣了那東西當學費。
這種情緒,一直持續到了她下班,可那家伙,還是沒來。
歐以偌無精打采的走出餐廳,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總是覺得裝著那‘閃閃發光’的口袋,總是在不停的發熱發燙,搞得她總是很沖動,想要直接帶著那顆閃閃發光去珠寶店賣掉,然後…………
這個可恥的想法,一旦在腦海中形成,就再也揮之不去,她不停的胸口劃著十字架,啊門,沖動是魔鬼,歐以偌,堅持住,堅持住。
為了節省那可憐的兩塊錢,歐以偌上下班從來不坐公車,而是踩著一輛破舊得扔在大街上,也沒有小偷肯光顧的自行車來回奔婆。心情灰敗的走回坐駕處,歐以偌再次深深呼了一口氣,喃喃自語︰「再等你一天好了,就一天,哼哼!」
自從看了那部叫做《轉角遇到愛》的偶像劇,她總是習慣在路過某一個不知名的轉角時,四下張望著,期待傳說中的白馬王子出現,然後,拯救她于水深火熱之中,當然,能送來今年的學費就最好不過了…………
不過,在經歷了無數次的失望後,她對這個轉角王子已失去了很多耐心,不過,當她在今天路過的第七個轉角,看見一輛全新的BMW時,不由得雙眼也開始閃閃發光。
啊啊啊!開車的那位,不就是那‘閃閃發光’的主人麼?
眼看著紅燈瞬間變成了綠燈,那家伙一踩油門就飛了出去,反應過來的歐以偌,馬上萬分激動的狂喊起來︰「唉呀!主人別跑,等等我。」
然後,在路人驚訝的眼光中,踩上她足以媲美古董的破自行車,吭哧吭哧的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