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肯就這樣相信他的,畢竟他曾做過那麼多令我心灰意冷甚至怨恨他的事。更何況,現在媽媽生死未卜,我怎麼都不能胳膊往外拐,去毫無保留的相信一個惡魔般的家伙。
「你真的能做到?」我問他。
「也許開始會不適應,所以,我需要你的幫助啊。」
「誰要幫你。」我撅嘴,「除非,你幫我把媽媽找回來。」
「好。」他笑笑,「我本來就有這樣的打算,不然也不會提前來找你了。」
「真的?」我眼前一亮,「那我們什麼時候行動?」
「喂,這種事情我去解決就好了,你湊什麼熱鬧。」
「你現在也不過是個尋常人。」
他一拍額頭,一臉受不了的表情,「再怎麼尋常,也總比你這種小孩子厲害點的嘛。」
「喂,你找抽啊」我說著揚了揚小拳頭。
「我明天就回諾斯族去看看,要是她真的在,我一定帶回來。」他回到正題,「但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太過分的我可做不到。」
「你只要保守秘密就好了。」
「咦,是什麼秘密?」看他一臉神秘的樣子,我一點頭緒都沒有。
「就當阿諾斯已經死了,而我是應文智,我只想做應文智。」他認真地看著我,「這個秘密,你能守住嗎?」。
「難道我哥不知道這事?」我狐疑,「你怎麼滿騙過他?」
「應文智的記憶都被我一絲不漏的讀取了,所以……」
我對這樣不屬于人間的方式早已見怪不怪。只是心里還是閃過一絲蒼涼,一個生命,就這樣悄無聲息地被另一個覆蓋。留下來的只有記憶而已,不過有記憶還是好的,秦歡連記憶都沒給我留下。
「好,關于這件事,我一個字都不會對第三個人說。但是,把媽媽找回來之後,你一定要做個像模像樣的應文智。」我語氣一轉,「不然,我拼了命也不會讓你好過的。」
「嗯。」他點點頭,「我還要等你長大呢,對什麼事都不要太拼命,你沒命了我會傷心的。」
照理說他這一番話應該是很惡心的才對,誰知道這家伙一臉的認真,我看不出一點的諷刺和戲謔。于是心里一動,也沒再說什麼。
「明天我就去諾斯族看看。」他說,「我要走了,等下你哥哥看到我我又得敷衍他。你媽**血咒使得我消耗很多能量,你看我現在多虛弱。」
「這個給你。」我把周縈綺給我的符遞給他。
「啊哈?這個?」他接過,「我們又不是鬼神,這種東西根本沒什麼用。」
「不過是我的心意而已。」我也早知道這些東西沒多大用處,不過周縈綺給我是她的心意,我給阿諾斯——哦不,還是叫應文智吧,說好不再提那個名字了,我給他卻是我的心意。他希望做一個普通人,雖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存在即是合理,我寧願相信這是一個好的開端。
應文智走後,我就在台階上雙手托著腦袋沉思。為了不暴露應文智的真實身份,他去異界找尋媽**事當然也不能告訴秦楓了。如果媽媽找回來了,終究會被秦楓知道的吧,但又不是我泄密,我只要守住自己的承諾就好了,他也不能拿我怎麼樣。
如果媽媽回不來——這真是最最糟糕的後果了。我們家大概會一直沉浸在悲傷的氣氛里,吃飯都不會香了。哎,我嘆一口氣,然後看到了一雙腳在我面前停下。我目光移上去,看到一個大概二十出頭的女人。
「秦歡,你怎麼坐在這里?」
「啊啊,我……」我看了一眼頭頂的太陽,雖然已經入秋並不炎熱,但總不能說在太陽底下吹風吧?況且這個女人什麼來頭啊……我像是一腳踏空似的,狀態雲里霧里。
「才開學幾天,你就請假了,你媽媽說你身體不舒服,所以我來看看你。」
听她這麼說,應該是老師了吧?
「老師……」我聲音輕輕的,「去里面坐坐吧?」
「好,你媽媽在家嗎?」。
「啊,不。」我擺擺手,「不過我哥哥在。」
我心想引薦給哥哥的話,他一定不會說我壞話,就算秦歡在學校的表現不怎麼樣,秦楓也不會拿我開刷。幸好爸爸不在,不然以他的脾氣,再加上現在媽媽下落不明,我非遭殃不可。總之,家訪這種事,是個學生都會怕。就像以前孤兒院的老師告訴素晴阿姨,我頑皮闖禍的事,我總是特別害怕那時候素晴阿姨的眼神。然後就明白,等老師走後我手心一定要挨板子了。
哥哥從樓上下來,我見老師立馬像被勾了魂似的。哎,小女人還真是好釣啊。
「是這樣的。」她這個時候的語氣比之前對我說話時可溫柔多了,「秦歡開學就是三年級了,開始學英語了,我怕她落下功課,所以,如果不是什麼特別大的病的話,我希望她能早點來學校上課。」
「沒問題。」秦楓笑著說,「她身體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就送她來學校。」
听到這話,在一旁喝果汁的我毫不猶豫地噴了出去。
「不會吧……」我拿眼神拼命地瞥向秦楓,他卻當沒看見一樣。
「那好,其實我沒什麼事,我主要是來看看秦歡的。」女老師羞澀的說。
我翻了個白眼,說是來看我的,她的眼珠子卻一直甩在秦楓身上,睜眼說瞎話啊有沒有?
送走了老師,我非常不悅,「要上學你自己去啊,要我整天跟一群孩子混一起,我會瘋的。」
「那有什麼辦法,你難道要讓生活變得不正常?」
「可對于我來說,現在念小學純粹是浪費時間。」
「那你有本事就跳級啊。」他對我挑了挑眉,「沒有辦法的事,你再抱怨都沒有用,明天我會送你去學校的。」
「靠……」我極度不爽,「別小看我,雖然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對付小學課程,可是輕而易舉的。」
「那好,你做給我看。」
我默默捏緊了拳頭,既然重新擁有一個童年,當然要遵循規律,做一些適應年紀的事情。但誰規定一個人不能在一夜之間變成天才的?我就是這樣一個奇跡,秦歡本身就該是個奇跡。
並且,我也沒有上過正規的高中,我更加沒上過大學,趁這個機會可以補上。只不過一個人跟一堆不熟悉的人念書,放學在家,或者假期也只是一個人,跟那只叫小貓咪的狗狗玩嗎?太愚蠢了,那大概適合一個10歲的普通孩子,但不適合一個10歲的天才,沒錯,我說的就是我。
所以呢,我需要一個伙伴。我當然無法找一個境遇跟我一樣的人。所以我想到了鄉下的三個人,小湯圓,荷花和狗蛋。但把他們三個一起弄來城里上學,顯然太不現實了,我家都成托兒所了,何況其中一個還是男孩子。小時候無所謂,再大點多不好意思啊。
雖然小湯圓的個性很豪爽,大大咧咧的,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比起在城市生活的話,荷花才更適合。她長得白白淨淨的,真不像農村長大的孩子。而且她比小湯圓文靜,有禮貌。
所以,我把這個想法跟秦楓說了,他白我一眼算是諷刺我沒出息。可是,誰不怕寂寞呢?只有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不怕寂寞,只要寂寞了,一條短信,一個電話發給心愛的人,就可以得到慰藉。可是,我是沒有資格的,以現在的身份。我連原本心情不爽了找哥們出去喝酒這樣的機會都沒有了。新的哥們要重新培養起來才是。不過,現在我的同齡人都是什麼都不知道的愣頭青,哎,找哥們是件任重而道遠的事啊。
秦楓最終還是答應我往鄉下跑一趟,問問荷花的父母願不願意送荷花來城里念書。學費,吃住都由我們家包了,主要是來陪我念書。我想這個理由真是卑微,仿佛把人家當下人似的,她來了,我一定會拿她當姐妹。
一天又過去了,一想到第二天要去上小學我就頭疼。小學生一般都嘰嘰喳喳的,跟一群煩人的麻雀似的,並且我在想,在老師教著加減法,小學古詩文的時候,我也要傻乎乎地跟著念嗎?我早說過了,那就是浪費時間。不然,我買幾本小說帶去好了,只是被老師發現一定不得了,我才不看格林童話之類的,我一定看言情啊……愛情是小說中永恆不滅的話題。
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嘗試著寫寫小說?這想法不錯,于是當晚我就塞了好幾本本子在書包里。都是很漂亮的本子,一點也不俗氣,果然是我妹妹,秦歡的品味相當獨特。
一大早就被張嫂喊起來,然後眯著眼楮洗漱,再吃早飯,被強迫背上書包,又被塞進祥叔的車子里。
到學校了,一切都是那麼陌生。不過,這倒是我曾夢寐以求的小學的模樣,高高的建築樓,花團錦簇的花壇,兩旁種滿了綠色的樹的道路。還有個噴泉,現在冒著小小的水柱。
祥叔在門口把我放下就走了,我伸著手臉都石化了,尼瑪啊,哪個班級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