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是中國奴隸制時代第二個王朝。它的締造者是商湯,又稱子天乙。
商朝的始祖名叫契,契的父親是黃帝軒轅氏政權的四任君帝嚳。帝嚳的妻子簡狄是有娀氏的女子,傳說有一天她與同伴出去洗澡,拾到了一枚燕子蛋,簡狄就把它吃了,因此懷孕生下契。契長大後輔助大禹治水立了功,帝舜任命他為司徒,將他封于商(今河北邯鄲市磁縣),賜為子姓。先商自始祖契至子主癸,共傳十五任君,遷都八次。
首任君商侯子契,晚年時遷居于蕃邑(今山東騰州市),此為前一遷。契傳位于兒子子昭明,是為二任君。
二任君子昭明遷居于河北的砥石(今河北石家莊市平山縣),此為前二遷。
子昭明傳位于兒子子相土,是為三任君。他發明了用馬拉車,提高了陸地運輸的效率。後遷居于谷熟(今河南商丘市東南),此為前三遷。
四任君子昌若,是子相土的兒子。他遷居于東都(今山東泰安市)。此為前四遷。
五任君子曹圉,是子昌若的兒子。
六任君子根國,是子曹圉的兒子。
七任君子冥,是子根國的兒子。子冥為夏王姒杼的水官,王杼十三年(公元前1878)死于治水。
八任君子王亥,是子冥的兒子。子王亥發明用牛拉車和耕田,在各諸侯國間從事商業貿易,後來在黃河北岸販牛時,被有易人所殺。
九任君子王恆,是子王亥的弟弟。
十任君子報甲(即上甲微),是子王恆的佷子,子王亥的兒子。子報甲在河國(今陝西華陰市境內)的幫助下,滅掉有易國,于公元前1814年遷居于有易(今河北保定市易縣)。此為前五遷。
夏王不降三十五年(前1770),子報甲滅皮氏,在皮氏舊城建都,命名為殷。是年又把國都遷于殷(今河南安陽市西北),此為前六遷。
十一任君子報乙,是子報甲的兒子。
十二任君子報丙(外丙),是子報乙的兒子。
十三任君子報丁,是子報丙的兒子。
十四任君子主壬,是子報丁的兒子。
十五任君子主癸,是子主壬的兒子。子主癸于孔甲九年(壬寅,前1699)又將國都遷回到河南的谷熟(今河南商丘市東南)。史稱南毫,此為前七遷。
王癸三十五年(前1618),子主癸去世,傳位于兒子子天乙。子天乙就是商湯,他即位後遷都于蒙邑(今山東渮澤市曹縣),史稱北毫,此為前八遷。
八遷後,商湯滅夏。
商王朝滅夏後初都于西毫(今河南偃師市城關鄉),此後有七次遷都。
商湯二十七年(庚寅,前1591),首任王子天乙遷都于鄭毫(今河南鄭州市),為後一遷。
公元前1435年,十一任王子仲丁遷都于囂邑(今山東新泰市東南),為後二遷。
公元前1409年,十三任王子河亶甲遷都于相邑(今河南安陽市內黃縣南),為後三遷。
公元前1399年,十四任王子祖乙遷都于河北邢邑(邢,又稱庇,也作耿。今河北邢台市),為後四遷。
公元前1328年,十八任王子南庚遷都于奄邑(今山東曲阜市),為後五遷。
公元前1307年,二十任王子盤庚遷都于殷墟(今河南安陽西北小屯村),為後六遷。
公元前1133年,二十八任王子武乙遷都于朝歌(今河南鶴壁市洪縣),為後七遷。
子武乙遷都朝歌後,殷墟仍為商都,朝歌城只是商王的別都,因此《古本竹書紀年》說︰「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古史所說的「後五遷」是不包括商湯從西毫遷于鄭毫和子武乙遷都于朝歌的。
商朝共三十一任王,立國五百七十二年(公元前1617—公元前1046)。
首任王商湯,號天乙,在位執政二十九年(公元前1617—公元前1589)。其中,滅夏後在位十二年(公元前1600—公元前1589)。
二任王子勝,號外丙,在位執政虛記三年(公元前1589—公元前1587)。
三任王子庸,號仲壬,在位執政虛記五年(公元前1587—公元前1583)。
四任王伊尹,號保衡,在位執政虛記八年(公元前1586—公元前1576)。
五任王子至,號太甲,在位執政虛記十三年(公元前1576—公元前1564)。
六任王子絢,號沃丁,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年,(公元前1564—公元前1545)。
七任王子辨,號太庚,在位執政虛記六年,(公元前1545—公元前1540)。
八任王子高,號小甲,在位執政虛記十八年,(公元前1540—公元前1523)。
九任王子宙,號雍己,在位執政虛記十三年,(公元前1523—公元前1511)。
十任王子密,號太戊,在位執政虛記七十六年(公元前1511—公元前1436)。
十一任王子莊,號仲丁,在位執政虛記十年(公元前1436—公元前1427)。
十二任王子發,又名癸,號外壬,在位執政虛記十六年(公元前1427—公元前1412)。
十三任王子整,號河亶甲,在位執政虛記十年(公元前1412—公元前1403)。
十四任王子滕,又作勝,號祖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年(公元前1403—公元前1384)。
十五任王子旦,號祖辛,在位執政虛記十五年(公元前1384—公元前1370)。
十六任王子俞,號沃甲,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六年(公元前1370—公元前1345)。
十七任王子新,號祖丁,在位執政虛記三十三年(公元前1345—公元前1313)。
十八任王子更,號南庚,在位執政虛記七年(公元前1313—公元前1307)。
十九任王子和,號陽甲,在位執政虛記五年(公元前1307—公元前1303)。
二十任王子旬,號盤庚,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九年(公元前1303—公元前1275)。
二十一任王子頌,號小辛,在位執政虛記四年(公元前1275—公元前1272)。
二十二任王子斂,號小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二年(公元前1272—公元前1251)。
二十三任王子昭,號武丁,在位執政虛記六十年(公元前1251—公元前1192)。
二十四任王子曜,又作躍,號祖庚,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公元前1192—公元前1181)。
二十五任王子載,號祖甲,在位執政虛記十七年(公元前1181—公元前1165)。
二十六任王子先,號廩辛,在位執政虛記七年(公元前1165—公元前1159)。
二十七任王子囂,號庚丁,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公元前1159—公元前1148)。
二十八任王子瞿,號武乙,在位執政虛記三十六年(公元前1148—公元前1113)。
二十九任王子托,號文丁,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公元前1113—公元前1102)。
三十任王子羨,號帝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七年(公元前1102—公元前1076)。
三十一任王子受,又稱受德、受辛、壽王、紂、紂王等,在位執政虛記三十一年(公元前1076—公元前1046)。
(虛記年減去1等于實際在位年數)
商王朝的疆域,商族直接統治的區域主要有河南、山東、河北、遼寧、山西、陝西、安徽、湖北的大部,江南的部分地區,還有內蒙的部分地方,共有大小八百鎮諸侯;這些諸侯、方國每年都要向商王朝納貢。其余為商王朝時期的古代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國家),這些國家有的與商王朝和好,也有一些是與商王朝對立的。
商王朝的經濟主要是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農業生產基本和夏朝相仿,土地控制在國家和奴隸主貴族手里,貴族們在分封的「井田」里監督廣大奴隸拼命勞作,榨取他們的血汗。商朝的農業生產依然十分落後,雖然已經有了大量的青銅,但貴族們卻舍不得用來制造生產工具,他們仍然讓奴隸使用著古老的耒耜來耕地,把大量的青銅用來制造兵器、禮器和飾器。商朝的畜牧業已經很發達,許多地方都在大量地飼養家畜和家禽,隨處可見馬群、牛群和羊群,村落里雞犬之聲不絕于耳。商朝的手工業主要有青銅業、制陶業、制骨業、制石業、制木業、紡織業等,商朝的制陶業和青銅業已經相當發達。1972年在河北榮城台西商代遺址出土的文物中,發現有鐵刃銅鉞,證明商朝時已經有了冶鐵技術。商朝的商業也比較發達,在一些較大的城鎮和村社,出現了進行商品交換的農貿市場。
公元前1046年,商朝為周武王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