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藍田閣後,雲漪第一件事就是看看那個小胡同中那些追殺公孫溯月的人還在不在,藍色水滴的項鏈被攢在手心里,只要那些人在,不用廢話,馬上回藍田閣。
很幸運的是胡同里面的那些人已經不見了蹤影,可能是因為沒有抓到公孫溯月太過于氣急敗壞,胡同的牆壁上滿是白色的印痕,一看就知道是利器砍在上面留下的。四周看了看,確定了那群人不在附近之後,雲漪才走出了胡同。
胡同很長,而且很黑,外面是喧鬧的聲音,很煩,但是也為雲漪提供了方便。雲漪是那種典型的路痴,如果沒有那些聲音做向導,還真的走不出去。
「糖葫蘆 ……又酸又甜的正宗糖葫蘆哦……」
「上好的水紅胭脂,便宜咯……」
「爺啊,不如來里面坐坐,我們這里的姑娘,功夫很有一套的。」
透過牆壁,外面的一些聲音傳到雲漪的耳朵了,在听到最後一句的時候,雲漪忍不住一寒,怎麼听起來這麼像古代青樓老媽子拉客的話?不過也真是奇怪,糖葫蘆?胭脂?城市里哪里會有這些東西?現在工商抓的這麼緊,還有在路邊叫賣的?
突如其來的陽光刺激的雲漪閉上了眼楮,四周的喧鬧聲突然就靜了下來。雲漪睜開眼楮,突然感覺自己似乎到了正在拍攝古裝劇的場所。
高樓大廈哪里了?汽車哪里了?立交橋哪里了?馬車?木橋?還有那些街頭的時尚人士哪里去了?這群身著古裝的人們又是什麼概念?所有的人都停止了本來在做的事情,一瞬間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雲漪的身上。
雲漪有些尷尬,明明自己的服裝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站在這群服裝完全是統一古風的人中間,雲漪身上與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服裝倒是顯得讓她自己成為了奇裝異服的異類。所有人看雲漪的眼光都充滿了疑惑,好奇,探究,以及……警惕與防備。
這麼多種的眼光集中聚集在自己的身上,如果不是這是街心,突然消失會讓別人覺得是鬧鬼,雲漪恨不得馬上,立刻躲回藍田閣內。
眼光360度旋轉四周望了望,雲漪完全確定了現在面前的場景絕對不是拍戲!
拍戲能把建築在一瞬間都給換掉嗎?
拍戲能讓道具人物都這麼齊全嗎?
現在娛樂圈里有那麼厲害的演員能把眼光演繹的那麼自然嗎?
如果真的是演戲,演員能那麼不由自主的透漏出那種防備與疑惑的眼光麼?
在經歷了一場激烈的心理斗爭之後,雲漪最終還是無可奈何的認識到了一個事實。
活了二十二年,自己也終于趕時髦的穿越了!而且穿越的這麼離譜而且殘忍,沒身份沒地位沒金錢,剛穿過來還趕上追殺事件,于是順便救了一個男人,不過看在那人是個美男子的份上,倒是也不虧,穿越小說里不都是這麼寫的麼?女豬腳都是穿越過去救了一個男子或者是被另外一個男子救,然後花好月圓修成正果兒孫滿堂,一家幾口高高興興游江湖。
做了二十幾年的宅女,雲漪唯一的愛好就是蝸居在家里吃薯片喝女乃茶看小說,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意識到自己穿越了之後雲漪卻沒有受到任何精神上的打擊的最大原因,在雲漪看來,穿越不穿越都一樣,只不過是時代換了,人物改了,自己還是自己,沒什麼大不了。
而且以這樣子的形式逃離那個傷心地,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好。
想到這里,本來是心頭酸澀,雲漪卻忍不住笑了起來。
或許這就是自己的悲哀的吧,明明事情從頭到尾都不是自己的錯,但是最後卻是要自己來逃避著樣子的事實,雲漪啊雲漪,你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不堅強了呢?
不過或許你從來都沒有堅強過吧?不然怎麼就為了一個根本不值得你這麼傷心的人這麼觸感傷懷?
如果是在平常的時候,雲漪一定會窩在一個小角落感傷一天一夜,但是現在不比平常,旁邊那群人的眼神已經快要將雲漪的身體看破,雲漪尷尬的笑了笑,點點頭,迅速再次鑽回了胡同中,確定了四周沒人後,將手中的項鏈握的更緊。
「回藍田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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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藍田閣後,雲漪首先先去檢查了一下公孫溯月的傷勢,身上的血跡已經消失不見,呼吸也慢慢的均勻了起來,看這個樣子應該過不了多長時間就能醒過來。
如果不是公孫溯月傷勢太重,在自己出去的時候應該就能醒過來,藍田閣一小時,人間一天,算一算雲漪出去也有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了,這樣的話,一天半已經過去了。
不老泉水的霧氣縈繞在公孫溯月的身邊,若隱若現的美感讓雲漪忍不住離公孫溯月更近了一些,為了達到更好的效果,在將公孫溯月放進泉水的時候,雲漪就已經把公孫溯月身上的衣物全部月兌掉了,但是當時身上全是血,雲漪沒看清楚也不敢看。
現在公孫溯月身上的血都已經被泉水洗掉,俊俏的臉,好看的眉毛,長而密的睫毛,白皙的皮膚露出來,雖然白,卻掩飾不了健壯的胸膛,雲漪感覺渾身的血都在上涌,急忙轉身不敢看公孫溯月再下面的部位,害怕自己會因為流鼻血而死。
雖然這也是一種很個性的死法,比車禍時尚的多……
確定了公孫溯月沒有大礙之後,雲漪找了一個凳子在不老泉旁邊坐了下來。
現在既然都已經穿了過來,那麼也就應該為自己做做打算了。藍田閣里面的東西夠用一輩子,但是那樣似乎太沒有價值,那些小說里面的女豬腳穿過來不都是轟轟烈烈創事業,學武功,泡美男?
我哎,二十一世紀的都市女性,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殺得了木馬,翻得了圍牆,開得起好車,買得起好房,斗得過小三,打得過流氓。好不容易趕時髦過來了,就這麼淹沒了?開玩笑。
賣衣服?古代人人的思想這麼頑固,不管冬天夏天都把自己包的那麼嚴實,現代潮流的那些露那麼多的衣服還不得成為……狐狸精牌?
賣胭脂?這個更不行了。創意似乎不錯,感覺應該會很受歡迎,但是……像自己這種不喜歡化妝的人,怎麼可能做的了?
賣食物?
雲漪的眼楮突然一亮,這個不錯。人生自古誰不穿?穿越過去干本行。雲漪在地球的時候,孤兒一枚無父無母,就是靠著頭腦,手段和藍田閣叱 商界,雲家酒店連鎖遍步全國,只是沒有任何人知道,酒店的最終BOSS居然只是一個二十二歲的小女人。
在世二十二年,雲漪堅信,可以有人不喜歡好看的衣服,看以有人不喜歡化妝打扮,但是,雲漪就不信了,還能有人不吃飯?
那麼接下來就是錢的問題了,自己身上一文錢沒有,紅色人頭倒是有幾張,只不過在這里,和廢紙沒什麼區別。不管在哪里,沒錢你就什麼都別想,做菜原材料可以從藍田閣弄,但是開店要的門面呢?還是要錢去買。
雲漪的眼光突然轉移到了美男公孫溯月……身邊的衣物錦囊上面。
奸笑一聲,雲漪伸手將錦囊拿了過來,看樣子應該是錢袋。打開,白花花的銀子在一瞬間晃了雲漪的眼楮,將銀子倒出來重新找出一個布袋裝起來,如果拿著帶血的錢袋去和人家談生意?半個時辰之內官府捕快就到了,原因,謀財害命。
「美男,你別怪我,俗話說千金散盡還復來。我救你一命,你借給姐姐我錢花花應該不成問題的吧?」這麼對著昏迷中的公孫溯月說著,也不管人家是不是同意,站起來。
「出藍田閣。」
只是已經出去的雲漪沒有發現,在剛才她坐著地方的上面,一塊藍色的稜形寶石整發著妖嬈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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