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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檢察官的揭貪反腐之作︰死刑貪官 《死刑貪官》(27)

作者 ︰

就在鄧好強修好車,準備再次動手之際,常小剛接到了省政府下發的《關于部分縣(區)長到美國學習培訓的通知》,而且第二天必須到省城集中。這突如其來的消息,打亂了鄧好強的行動計劃。由于常小剛學習培訓長達半年之久,于是暗殺行動只得暫停,鄧好強帶著幾個馬仔先回香港待命。

這天早上,陳建忠走進辦公室,還沒坐下,那熟悉的特快專遞又擺在他的案頭。他不由心中一驚,誠惶誠恐地打開信封︰

「陳書記,實在是不好意思,又打擾你了。近來手氣不好,錢都輸光了,勞駕你‘老人家’再匯100萬元來救救急。我發誓不再賭了,用這點錢做點生意,將來發了財一定還你,這絕對是最後一次‘拜托’你。」

「無恥!老虎借豬有的還?」陳建忠罵道。他找來陳永昌商量對策,陳永昌說道︰

「陳書記,每次都自己買單不是虧了嗎,叫你的‘鐵哥們兒’周鑫金‘出點血’吧。」

陳建忠覺得言之有理,于是他打電話給周鑫金,周鑫金以為是有工程做,馬上坐飛機趕了過來。陳建忠到周鑫金下榻的賓館,把自己被敲詐的事簡單講了一下。

「我不能匯得太多,否則被人家懷疑。」陳建忠說道。

「放心吧,兄弟的事就是我的事,為朋友兩肋插刀那是應該的。」周鑫金頗夠哥們兒義氣地說道。當天,周鑫金就把100萬元匯進指定的銀行賬戶。

殊不知,第二天,警方突然找到周鑫金,要他就一筆巨額匯款的事情說清楚。一時,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原來,警方對周鑫金在大陸的行蹤起了懷疑,懷疑他在大陸洗錢,當周鑫金把100萬元存入那個賬戶後,即開始對其進行調查。警方問其是不是給一個叫廖其光的人匯過100萬元。周鑫金感到十分納悶,他並不認識此人,為什麼要給他匯如此巨款?突然,他意識到,這個廖其光可能就是敲詐陳建忠的人。他隨機應變,連忙找理由搪塞過去,說廖其光是自己生意上的朋友,匯去的100萬元是貨款,警方叫其回去拿相關的證明材料來。周鑫金回去搞了一份假的供貨合同,終于蒙混過去。

周鑫金把情況向陳建忠作了通報,直到這時,陳建忠等人才知道那名竊賊叫廖其光。

廖其光,南湖區人,不務正業,自幼就干些偷雞模狗的勾當,曾因盜竊三進宮,嗜賭如命。那日入室盜竊,無意中發現了區委書記陳建忠和張若怡的「激情」果照,如獲至寶。心想︰這麼大的官,肯定是條大魚,這回可以敲他一大筆了。于是他把光碟復制了幾份,用數碼相機又拍了幾張照片。但他還是擔心報警,畢竟區委書記是不好惹的,所以遲遲不敢動手。由于手頭實在太緊,抱著試試看的態度,進行「投石問路」,沒想獅子大開口,隨便開個價他竟然兌現了。在接到第一筆錢後,因擔心太貪婪會把陳建忠逼急,他本想偃旗息鼓。但由于錢來得太容易,他跑到賭場去豪賭,結果輸得個精光。看到敲了這麼大一筆沒有事,他故技重演,又敲得了第二筆。本想去把輸的錢博回來,結果又輸得干干淨淨。好吃懶做的他,無計可施,決定鋌而走險,再一次對陳建忠進行敲詐。

他知道事不過三的道理,當周鑫金匯入100萬元後,因擔心被銀行的攝像頭拍下來從而暴露自己,他先後在外地幾個地方分幾次將錢取出,當還有最後一筆20萬元未取出時,他跑到賓州市去提取。他反復告誡自己,越是關鍵時候越不能麻痹大意,于是他雇了一個撿破爛的去幫助取錢。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當時適逢下班,加上一個如此邋遢的人取出這麼多錢,銀行覺得十分可疑,便暗中報警。面對警方的詢問,廖其光堅持說這筆錢是江城一個朋友匯來買設備的,之所以雇人幫忙,是因為錢多,怕別人打劫。為慎重起見,賓州警方根據銀行資料找到匯款人周鑫金進行調查,才導致陳建忠等人虛驚一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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