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高二時我給你寄過一封信,不知你收到沒。」
「收到了。」我明顯感覺這次她回信息的速度較先前快了很多,不禁暗喜歡喜。
「感覺寫得怎樣?」我又期待的問。
「沒感覺?」
我像被雷劈般全身不由自主地抽搐,心理底線幾近于崩潰。
「怎麼會沒感覺呢?」
「沒感覺就是沒感覺。」我一天的好心情被這麼幾句話驅散,本以為自己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物憂,看來面對林如夕,還做不到。我將內心的失落調整好後才繼續說︰
「我喜歡你。」
「啊?不可能,我們不可能!」
「為什麼?」
「不為什麼。」
「那我就一直追你,直到你喜歡我。」
以後的幾天,每當我心情好時總會主動聯系林如夕,因為我知道每次聯系她只有一個結果,打擊!所以我以最好的心情,最好的心態去面對,這樣也不必面臨自尊崩潰的邊緣。
每次我都會旁敲側擊的表達自己心意,可她還是不為所動,一次將我自己喜歡的歌編輯成短信發給她︰
《有沒有人告訴你》這是我《第一次》愛一個人、我知道《愛一個人好難》、可我願意這《一生為你》去《征服天堂》、創造屬于我們的《完美世界》、讓我們成為別人羨慕的《白色戀人》、我只要《一生有你》
她的答復很簡單「這些歌我不知道也不喜歡!」
還有一個星期便到十二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聖誕節的平安夜,我不知為何突然想給她送禮,在QQ聊天時將她地址給套出,第二天,也就是還差六天時到學校附近第一次為女生買東西,一條圍巾、一雙手套、一雙襪子,九棵玫瑰花棒棒糖,還有一個隻果。
我算了下從自己到她學校也不過五個小時車程,六天足夠將包裹郵寄到他們學校。包裹還沒封上前我感覺似乎還少了些什麼,只是這已經花去了我每個月生活費的三分之一,想了下我拿出電腦打了一段話,要是她懂,她也不會在乎東西的多少貴重,打印出來後隨包裹寄去,我可不想再像七年前一樣讓她將自己的文字當作甲骨文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