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很久沒有運動過了,沒想到會在美國的街頭,和一夜狂奔。
張敬追得越快,孫漁跑得就越快。
女人的體力畢竟是有限的,張敬再沒有運動細胞,也終究是個男人。于是,這場馬拉松的勝利者,就是張敬。
當跑到一個室外棒球場邊上的時候,孫漁死活也跑不動了,一只玉手抓著棒球場邊上的鐵絲網,伏下縴腰,嬌喘如牛,粉臉紅得像猴子。
說實話,張敬也要不行了,看到孫漁停下來,他也蹲在孫漁身後不遠處,吐著舌頭,雙眼直。
「你……你別,別跑了,我……我不行了……」張敬連話都無法說連貫。
「你,你不要……不要……不要追我……」孫漁咬咬牙,直起腰踉踉蹌蹌地還要跑。
「喂,你,你還跑?」張敬差點哭了,只好也勉強起身繼續追。
「啊!」突然,孫漁嬌呼一聲,她站住腳,左手握著右手的玉腕,她的右手正在流血。
罪魁禍是剛才的鐵絲網,孫漁再次跑的時候,因為慌張,右手不小心被劃破,跑了幾步才覺得痛。
「喂,你怎麼搞的?」張敬一愣,緊張快跑幾步,來到孫漁身邊。
張敬抓住孫漁的手,仔細一看,還好,傷口並不厲害。張敬連想都沒想,直接從自己的襯衫上撕下一條布,很認真地扎在孫漁的右手腕處,這樣可以減緩流血的程度。
張敬包扎得很仔細,神情也一絲不芶。
孫漁有些尷尬,看看張敬的臉,心頭突然升起一縷溫暖。
她在美國四年了,什麼事都要自己做,生活的艱辛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次燒感冒到頭暈,也要強支著身體工作,不然她就沒有薪水,沒有薪水就要挨餓。
多少次午夜夢回。她也希望能有一個人給自己依靠,哪怕和自己說說話。也能讓她的心里好過一些,最起碼不用面對比生活艱辛還要更可怕的孤獨。
「好了,你得去醫院,不然傷口容易炎,要是破傷風就麻煩了!」
孫漁如在夢中,只是直勾勾地盯著張敬,根本沒听到張敬在說話。
「喂。喂,你傻了?」張敬伸出一只手,在孫漁眼前晃晃。
「啊?啊,咳咳。」孫漁十分尷尬,粉臉微微泛紅,幸虧她本來就累得臉紅,也看不出來,「你……你才傻了呢!」孫漁沒好氣地白了張敬一眼,低下頭轉身就走。
「你別走啊,我是認真的。你得去醫院,這傷可大可小的!」張敬追在孫漁身邊,懇切地勸她。
「不用,我家里,咳,我家里有藥水,沒問題地。」
「哦,這樣啊。也好!」張敬也沒多勸,只是自顧自地跟著孫漁,嘴里還悠閑地吹起口哨。
兩個人一前一後又走出去很遠,突然孫漁再次停下腳步,回過頭無奈地望著張敬。
「你怎麼還跟著我?」
「小姐,我國內的朋友會把錢匯到你地卡里,我不跟著你。跟著誰啊?」張敬攤攤雙手。
孫漁這才明白,剛才張敬為什麼死乞白賴地追她,原來是這個原因。
「咳,我,我現在要回家,你……」
「去你家嘍!」張敬連想都沒想。
「什麼?去我家?」孫漁嚇一跳,打量著張敬,「我家里只有我一個人,你去怎麼可以?」
「你覺得……我是壞人?」張敬指指自己的鼻子。
「哦……其實,小混混也有好人……」
「你覺得我是小混混?」張敬的嘴巴張成o型。
「你不要自卑。真的,其實做小混混沒什麼的,很多英雄都是小混混出身!」孫漁怕張敬傷自尊,還安慰他。
張敬真傷自尊了,沒想到自己看上去,居然像小混混。
「小姐,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我不是小混混,我和小混混沒有任何的關系。我的身份是一名商人,一名正經守法地商人。」張敬擺出一付極認真的面孔。
「商人?」孫漁微微一愣,她真沒想到張敬會是商人,「你做什麼生意的?」
「什麼生意都做,什麼賺錢就做什麼!」
「哦……來美國是跑貨的?」孫漁點點頭,又下意識地問。
「跑貨?什麼跑貨?」這回輪到張敬不明白了。
有一類人,他們往返于美國與中國之間,每次來往,都會帶出地的一些東西,然後到另一個國家去販賣。雖然飛機上旅客不能帶太多東西,不過有一些貨物,只要帶一點點,就能賺到一些錢,比方說美國的電子產品或者中國的工藝品。
這種商業行業,就
貨。
听到孫漁的解釋,張敬被氣笑了,堂堂的食腦雷神,更是屆食腦峰會上的雷神之神,居然被人懷疑去做跑貨那麼低級地生意。
「算了,你願意怎麼想就怎麼想吧!」張敬已經懶得向孫漁解釋。
「咳,你真是商人?」這時候,孫漁重新打量張敬,目光閃爍得很厲害。
「當然了,小姐,你見過我這麼文質彬彬的小混混嗎?」張敬擺了一個很性感的pose,確實不像小混混,很像是午夜牛郎。
孫漁暗自咬咬牙,決定拼一回。她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平常她獨身生活非常謹慎的。
「好吧,你就在我家里住一晚吧!」孫漁似乎不想再讓張敬看到她臉上的表情,話剛說完,就扭過頭盈盈地向前走去。
「恐怕我還得吃你一頓,嘿嘿!」張敬樂了,又追上孫漁的身後。
「你要付錢的,包括晚餐和住宿。」
「不是吧?要多少錢?」
「你一共就給五百美金算了。」
「喂,五百美金?你不如去搶!」
「我這可是打過八折的,你去試試住酒店,看會花多少錢。」
「你家里比酒店還好嗎?」
「那當然了!」
站在孫漁地家里,張敬久久無言。孫漁已經去做晚飯了,只把張敬自己留在客廳里。
孫漁的家是一個一室一廳的單元,面積最多五十平方,房子里所有的擺設都很破舊,但卻很干淨,一塵不染的。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這間單元沒有窗子,是地下室,全天二十四小時都不會有陽光。
張敬真是很難想像,在這樣一個對他來說,比鴿子籠大不了多少的地方,孫漁自己一個人一過就是四年。要是放到張敬身上,他非瘋了不可。
「飯好了,快吃吧!」孫漁笑容滿面地從廚房里端出兩只大碗,碗里盛著煮好的面條,上面還有一層辣肉醬,熱氣騰騰地。
把面條放在客廳里的餐桌上,孫漁才現張敬在看著這個房子呆,頓時,她就明白張敬在想什麼了。
「咳,是不是覺得,和酒店有差距?」孫漁的笑容有些傷感了。
何止是有差距,要是好一點的酒店,洗手間里都比孫漁的家舒服豪華。
「你一直住在這里?」張敬伸出手,模模身邊的牆,那牆上已經遍布斑駁。
「是啊,四年了!」孫漁點點頭。
「我覺得,這里應該是養老鼠的,而不是住人的!」張敬沒有說笑,而是一種義憤。
「那有什麼辦法,這里房租很便宜。」孫漁也沒有生氣,低下頭輕聲地說。
轉過頭,看看孫漁,張敬覺得氣氛有點沉重。
「呵呵,其實無所謂啦,人嘛,活著開心就行了。來,我們吃飯。」張敬笑起來,拋掉那些不開心的想法,跑到餐桌邊,看看碗里的面,「哇,炸醬面哎,我最喜歡了,來一起吃啊。」
「好啊!」女人地情感不像男人那樣容易控制,她有些勉強,但還是坐到張敬身邊,一起拿上筷子。
兩個人不再說話,都沉默下來,只顧吃面。吃著吃著,張敬突然停下筷子,看著那碗面呆。
孫漁的粉臉立刻冷化,「啪」地一聲就把手里的筷子給摔了。
「是不是不喜歡吃啊?」孫漁很嚴肅地問張敬。
「啊?沒有啊……」張敬一愣。
「你要是不喜歡吃,就不要吃。我知道,面條怎麼有酒店的西餐好吃呢?你去吃西餐好了。我告訴你,像你這種人我見得多了,一門心思以為美國遍地是黃金,想來這里財,又吃不了苦。吃不了苦你出來干什麼?在國內多好,這里不是天堂,沒有你要的理想,這里只有面條和餅干。你知道不知道,我這四年來,除了面條和餅干什麼都沒有吃過!」孫漁像了瘋一樣,也不管張敬什麼反應,尖叫著劈頭蓋臉就把張敬一通訓。
張敬頭一次被人訓卻不會火,他看著孫漁,心里只有悲哀。來之前他從來未曾料到,在美國這種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里,會有這樣的一些中國人。
「你以為我喜歡吃嗎?我吃到想吐啊!在國內的時候,我也是一個有爸爸疼媽媽愛的女兒,我也會挑食,經常因為飯菜不好吃,就跑出去吃肯德基。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用什麼就用什麼,我……我……」訓著訓著,孫漁的聲音開始顫,然後就變成哽咽,再然後就是無聲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