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世大領主 第十三章 異界度假村(1)

作者 ︰ 凌ai劍

林峰被嚇了一跳,回頭一看,卻是博格坎普……

林峰道︰「博格坎普,原來是你啊,我說你能不能別和鬼一樣!少爺我哪里不急了?我就差急得嘴角起泡了!」

「其實,想提高他們的勞動效率並不難!不知大人想听嗎?」

「請講!」

博格坎普清了清嗓子,直起腰。他知道這位大人仍讓自己當村長是因為自己的威望,而且他顯然不知道自己是誰,如果自己不拿出點本事的話,那樣真會被人給看輕的,村長的位置也遲早不保,那時吃飯可就真是個問題了……

想到這里,博格坎普不由一陣惡寒。難道是因為消沉了許久嗎?曾經的智狐博格坎普現如今做事的目的竟然是為了能有口飯吃……

無論如何,博格坎普的辦法還是比較有用的。

他的方法就是在眾人中找出幾個類似于組長的人,每個組十來個人,把該做什麼都交代給組長,然後干起來肯定比幾百個人一起看有條理的多。

林峰一開始也是有這種想法,但他覺得剛開始第一天不清楚眾人能力,不怎麼好選組長。但博格坎普說可以選拔村中的老者為組長。

這個想法讓林峰茅塞頓開,此舉可謂是一石二鳥。

其一,老者們有一輩子的經驗,同樣腦袋都很聰明,給他們講如何修路,肯定接受的很快。

其二,原本修路只是年輕人的事,老者只能看著年輕人賺錢而眼饞。此舉可以讓老人也賺些零花錢,對歸攏民心是很有好處的。

果然,如此下來,第二天的進度快多了,只一天就干了有五公里之多。

傍晚時分,林峰散布在剛修好的路上,滿心感慨。

他終于也在這個世上做了些事了,哪怕有天他不在了,人們走在這條路上也應該會想起他吧?

搖了搖腦袋,林峰將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給拋出腦袋。

「振作,振作!天生我材必有用!既然老天把我給搞到了這里,我就要這整個世界都知道我的名!」

林峰給自己打起道。

這兩天的忙碌,確實讓他感覺道累了!

接下來幾天,林峰把修路的事都交給了博格坎普。而事實證明,博格坎普確實是個能手,他不但接受能力強——林峰只說一遍他便能領悟該如何做,而且管理手段堪稱一絕,在他的管理下,整個工程的進度快了差不多有百分之二十。

林峰很滿意的拍了拍博格坎普的肩膀,道︰「好好干,雖然你年紀不小了,但跟著我干起碼會讓你風光幾年的!」

博格坎普被林峰夸的很是受用,連他自己都有些吃驚自己的變化。原來歲月和生活竟然可以讓人的信念也產生變化……

博格坎普忙著帶領村民修路。

亨利帶領士兵訓練。

梅西忙著做馬車,順便說下,他的俸祿是每月三個銀幣。以前梅西在鎮上的時候去掉鎮上的各種稅收開支什麼的每個月也就才淨賺一個銀幣不到,雖然現在從老板變成了打工的,但賺的卻多了,因此他索性把鎮上的店鋪給關掉了,順便把老婆孩子都接了過來,另外又從鎮上雇了幾個少年做學徒,當然這工錢都是林峰給的。

至于鎮上的鋪子,梅西一開始打算賣掉的,但林峰深受後世影響,覺得房產總是有用的,因此沒讓他賣,而是花了十個金幣買了下來。

現在整個湖畔村都井然有序的忙碌著,林峰和雷德開始在村子附近轉悠了。

雷德只見林峰每轉到一處時都會站在那里向四周眺望一會兒,像是在觀察什麼似的,然後口中還會喃喃自語道。

「這里風景不錯,可以種些樹!」

「這里風景不行,要改造啊!」

「嗯,這里好,林子密,適合約會……不過……是不是要再多造些格擋物,不然一個人在里面野戰,其他人都不好意思進去了……」

雖然不懂「野戰」是什麼意思,但雷德的直覺告訴他,少爺是在干大事,干正事!

七天,整整一個星期。

在這一個星期的時間里,湖畔村的所有村民。原本的原住民以及林峰他們這些新村民,沒有一個人知道林峰是在干什麼,當然,除了林峰自己。

林峰的想法是將湖畔村打造成一個度假村!

在這個世界,絕對沒有旅游這個概念。貴族們的休閑無疑就是泡泡沙龍,有閑錢的再找兩個情人,有勇氣的有事沒事往林子里鑽鑽,打到幾只山雞、野兔什麼的都夠炫耀好幾天的了,或者悠閑點的會選擇去釣魚,但是要釣到大魚才能得到那些貴婦淑女們的驚訝聲,因此一般貴族都不會選擇去釣魚。

概括下來的話,他們的生活無非就這麼幾句︰沒事打打獵、跳跳舞、彈彈琴、寫寫詩,白天去沙龍里侃大山,晚上到舞會上泡小妞,養他幾十個騎士,再找上一堆情婦……

除了這些外,貴族們的生活就再也沒什麼了。而每天日復一日的過這些腐朽的生活,也會乏味的,但關鍵是他們除了這些外不知道還能干什麼了,所以再乏味也都還繼續下去,乏味總比什麼都沒得做要好吧?

正是因為如此,林峰覺得他的度假村計劃應該是很有前途的。起碼那些貴族小姐們應該會喜歡這里的風景吧?

而且林峰準備在這內海附近,對了,現在已經不能叫內海了,林峰覺得這個名字對喜歡攀風附雅的貴族來說太沒吸引力了,于是在他隨口一說,內海便被改名為千島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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