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金知越看上了那個店之後,一直都在想著辦法,如何能讓自己被被自己爹爹和娘們發現而跑出去。可是這件事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若是從門出去的話,那肯定逃不過那麼多的侍衛的眼,很快就會被發現的。但,這樣拖得越久對自己越不利,若是被人買走了店,那就得重新找店鋪了。雖然說那機會很小。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早開店,早掙錢啊!
想啊想啊,辦法總是會想出來的。于是,在金知越掙扎了很久,思考了很多,死了很多的腦細胞的時候,她終于想出來辦法了。
這天,金府來一個自稱是被小少爺買來的人。守門的侍衛听到那人這麼說,就找人帶那人進去了。畢竟金知越那天回來時,早就向那些人說了若是有個少年來的話,不能太過阻攔,直接就叫人帶去找她。
當然,金知越在看到那個少年時還是有點驚訝。畢竟若是自己絕不可能因為這點銀子就將自己賣掉的。而且自己也給過那個少年機會,給的銀子絕對超過買棺材的錢,而且那剩余的錢也足夠那少年過了這段日子的了。那少年要走的話,也是很容易的。不願意留下也是自然的,畢竟讀過些書的人總會帶著些傲骨,輕易將舞文弄墨的手用來伺候別人,定是萬萬不能的。
「叫什麼名字?」金知越看著下面站得直直的少年,一身殘破的衣衫卻是異常整潔,清俊的臉上掛著一副不染世俗的表情,似乎什麼事都與他無關,帶著清冷的氣質。
「劉雲逸。」淡淡的語氣中透著冰冷,並不因金知越買了他而覺得自己有什麼低于他人。
「為何到金府來?」金知越問著,此人身上帶著超越常人的傲骨,如果為自己所用的話,忠心程度絕對不會低于那些死士。
「我不想欠了任何人。」仍是冰冷的語氣,卻終于帶了一絲人間煙火的味道了。
「那好,從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小廝了,當然,你不用伺候我,但是我在的地方,你必須要在。好了,路豪,你帶劉雲逸下去,為他準備些衣衫,房間就在旁邊好了。秋夢,你去跟我爹爹稟告一下劉雲逸的情況。」金知越吩咐著。雖然知道不久,她爹爹就會來詢問了,來的可能還有自己那幾個寵自己的娘了,及幾個姐姐。
「小越啊,你怎麼能隨便就到外面撿個人來,要小廝,這府里太多了,隨你挑選不是。」正想著,很快,聞風而來的自己的娘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