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閆老頭到底是誰啊?
閆老頭,名叫閆博森,根本就不是什麼大人物,拿他自己的話說,只是一名在大公司員工餐廳任職的尋常廚師而已。從江馨雅記事起,閆博森就是她們家的常客,與謝均瑤一樣,他也是江潔茹的好友之一,很照顧她們母女。一直以來,江馨雅就覺得他和媽媽之間的關系非常微妙,似乎已經遠超出好友的範圍,但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是喜歡媽媽的,她不介意媽媽嫁給他。只可惜,那一層窗戶紙兩人似乎都不願意捅破,就這樣默默地過了十幾年。其實,江馨雅還是希望媽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只是閆博森似乎有些遲鈍,總也不明白她的暗示。她總不能直接跑過去,告訴他要向老媽江潔茹求婚吧!
當然,這些話她不會和陳飛說,他們還遠沒有熟識到那個程度。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臨走時,陳飛遞給江馨雅一張紙,「有事給我打電話吧!」——
听見老媽在談論市場上那驚心動魄的人質挾持事件的時候,高哲的心里真是說不出的滋味。如果自己順利從警校畢業,說不定就可以和陳飛並肩作戰,一起制服罪犯。可現在,一切都無法挽回了。或許,只有等到結束了「天使任務」,那種情形才會出現。為今之計,只有盡快完成了天使任務,才可以正常地面對陳飛,面對一切。
想到這兒,他立時有了緊迫感。
通過中介,高哲在某居民區租了一間小屋。由于他沒有太多的錢,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令他無法與別人合租,他只能選擇條件稍微差點的。
其實,他本沒有過多的奢望,只要有個睡覺的地方就行了。畢竟,他不會在這里多待的。畢竟這個臨時住所,只是為了遠離家人而已。而他,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並不算高,只要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
令高哲沒有想到的是,在他離家之時,高天明竟送給他一個手機。其實,對于手機的事情,父子倆很早以前就已經協商好了,等到高哲工作以後自己買。可是,高天明這一次,卻自作主張,買了手機給兒子!
「爸,你……」高哲有些哽咽,遲遲不去接老爸遞過來的手機。
「拿著啊!」高天明的語調抬高了,似乎又有些生氣了。「你不想要啊?」
這次,當老伴說兒子要到外地闖蕩的時候,他的心里是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兒子終于從那次的事件中走出來,不會再無所事事了;難過的是,兒子長大了,終要離開家去闖蕩了。畢竟是男人,不能像方星柔那麼整天嘮嘮叨叨的,就想著給兒子做好吃的,想來想去,他決定去買一個手機,送給兒子。那可是一款時下流行的手機,價格不菲,足足需要花費他兩個月的工資。可為了兒子,他也狠心買了來。
「他不要的話,給我行嗎?」高沖站在一旁,開玩笑地說。
「小兔崽子,一邊去,還沒輪到你呢!」方星柔揪著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一邊。「等你畢業的時候,再給你買!」
「我才不希罕呢!到時候我自己買!」高沖嘟囔著,看著哥哥正在看他,便不再言語了。
「兒子,接過去啊!」方星柔沖著高哲露出慈愛的笑容,「等到想我的時候,你就用這個手機給我打電話!」
高哲勉強扯出了一抹笑容,接過手機。他明白,老爸送給他手機也是在提醒他要常常往家里打電話。可是,他能嗎?他不由苦笑。自己之所以從家搬出去,就是為了與他們隔離開,怎麼還能與他們頻繁聯系呢!
他可還沒忘記張警官所遭遇到的一切,他明白,為了家人好,只能中斷聯系,讓自己失蹤了。更何況,如果他的謊話被揭穿了,不知道,家人們會怎樣對他?——
高哲躺在小屋里的木板床上,思索著接下來的方案。白色的牆皮已經掉了大部分,令原本光潔的牆壁坑坑窪窪,看上去很難看。
這是一間空了很久的屋子,據周圍的鄰居說,這是一間不祥的房子,凡是住進去的人都會有血光之災,前幾個租戶入住之後,都曾有過住院的記錄,所以,在最後一個租戶搬走以後,基本上沒有人來租住。
高哲偏不信這個邪,當中介明確告知關于這間屋子的這些事時,原本正在猶豫的他卻突然作出了租下的決定,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鏡。現在想到那間中介里的工作人員難以置信的表情,高哲就想笑。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有人信這個!
可是,想到「天使任務」,他就笑不出來了。
東方宇告訴過他,要從上次那間夜總會入手。可哪能真的像他說的那樣打進去呢?畢竟打架會受傷,受傷以後疼的也是自己。算來算去,怎麼樣吃虧的都是自己,他有些猶豫,為什麼不另外想些辦法來對自己好點呢?
于是,他絞盡腦汁,希望想出好辦法。兩天來,除了往家里打了電話報平安以外,他把自己關在屋子里,冥思苦想。但是,越是這樣,他越不能集中精力,陳飛、江馨雅、老爸、老媽……那一個個身影總是出現在他的腦海里,令他的思緒不自主地偏離主題。
不能再等下去了!
最後,他咬咬牙,決定今晚就到那家夜總會去踫踫運氣。一切順其自然,如果打架就打吧,受傷就受傷吧,只要能離「天使」近一步,即便有點損失也是值得的。
夜,悄悄地降臨了。黑暗似乎想要吞噬整個世界,拼命地掩蓋每一點光亮,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夜空並不寂寞,依然有繁星點點……
在這個喧鬧的城市里,喜歡夜生活的人很多。特別是在夏天,除去大街上納涼的人不說,各種娛樂場所的午夜場可都擠滿了玩意十足的年輕人。可能是由于心理的原因吧,走在路上,高哲覺得今天路邊的人格外多。
不同于上次,高哲穿了一件黑色的印有恐怖骷髏頭的緊身T恤,配上一條藍色的牛仔褲,展示出了優美的線條!他仔細看著鏡中的自己,不由得苦笑起來,自己與以前沒什麼分別,帥氣的發型,嘴角上揚,依然煥發著青春的活力與無窮的魅力。昔日在警校的時候,在那麼多正義的使者之間,他是百分白的「白馬王子」,如今,在陰暗的角落里,他能不能成為「黑馬王子」呢?
難道自己要用「美男計」?以他的外表,或許可以吧?
想到這兒,一陣惡心的感覺油然而生,他不由得皺起眉頭,從心底里厭惡起自己來。他心道︰不可以,絕對不可以,在這個世上,能讓他動心的女孩,只有江馨雅而已。
不是說每一個女孩都是天使,都擁有獲得真愛的權利嗎?他會把自己的愛毫無保留的送給心愛的女孩,不摻一丁點兒的雜質。想到江馨雅,想到她甜美的笑容,想起她飄逸的長發,他的臉上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這次,盡量不受傷吧!他暗想,用手撫模著自己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