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神話之墮落天使 第三卷 游走在愛與恨的邊緣 第二十五章解開謎樣的交易時間與地點

作者 ︰ L蘭馨子

「給你,茶!」陳玲玲端來了一杯茶,放到了高哲面前,「你也真夠特別的,現在的年輕人大都喝咖啡,哪有幾個喝茶的!要不是梅姐踫巧也喜歡喝茶,我家里才不會準備茶葉呢!」她看出高哲的情緒不太好,以為他是因為佛像的事而憂心忡忡,故意拍拍他的肩膀,安慰著他,「別擔心,佛像是丟不了的!」

高哲看了她一眼,心道,你怎麼會明白我的苦處啊!不過,看到陳玲玲滿臉輕松地笑著,他也不好說些掃興的話,只是低下頭,看著她端來的那杯茶。或許,陳玲玲不喜歡喝茶,但她一定很細心,高哲看著她剛泡好的綠茶,湯色明亮,綠潤的女敕芽在玻璃杯中宛若被賦予了生命般豎立著,誘人極了,他忍不住輕嘗一口,只覺得入口清醇甘美,回味無窮,「好茶!」他贊道。

「那當然了!」陳玲玲並沒覺得這是對她的夸贊,只是淡淡地回應著,「這茶葉以前可是作為極品上貢給朝廷的,只有皇帝等少數幾個地位極高的人才能喝到!為了得到這茶葉,我可是花了大價錢的。」她說完話,也不理高哲詫異的表情,喝了一口咖啡。她一向喜歡喝很濃的咖啡,也不喜歡放糖。「你能喝到,算是沾了梅姐的光了!」她用手攪拌著咖啡,頭也沒抬。她也不知道怎麼的,突然心里有些煩躁,不自禁地就流露在了臉上。

高哲頓覺沒趣,「那個男人婆也喜歡喝茶?」提起梅捷,他就忍不住皺眉,雖然男人應該心胸豁達,但是他仍然無法忘記那個女人給自己帶來的麻煩,上一次,自己幾乎要搭進去了,全都是拜她所賜!雖然她當時也算做了件好事,幫他把馨雅安全送回了家,可是,他心里就是別別扭扭的。

「怎麼?她惹到你了?」陳玲玲淺笑著,倒也不失嫵媚。但是,高哲還沒說話,就被門鈴聲打斷了,原來是小區警衛室派人送報紙過來了。明珠苑的業主陳玲玲可是有權有勢的人啊,為了巴結討好她,他們拿來了近一年的生活日報,讓陳玲玲翻閱。

看到報紙送來了,高哲和陳玲玲沒空再扯閑話,都忙著翻起報紙來。他們把刊登了尋人啟事的報紙都找了出來,放在一邊,一張張地研究。在這個並不算太小的城市里,每天失蹤的人不在少數。但生活日報並不是發行量很大的報紙,若是大範圍尋人的話,很少有人求助于這份報紙,可是,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畢竟,這種報刊的版面費用較低一些,也有些人願意把尋人的消息刊登在上面。

為了不遺漏什麼有價值的信息,高哲和陳玲玲把這些刊登著尋人啟事的報紙發行時間以及尋人啟事的全部內容都整理出來,以便仔細地研究。

「林海,男,12歲,本市人,于一月前(四月六日)在新世紀廣場地下通道走失,上身穿黑色短袖襯衣,穿藍色牛仔褲,現在杳無音訊,家人極其牽掛,有知其下落者,請予我們聯系!電話是138……,必有重謝!」高哲小聲念著,他實在是想不出,這些尋人啟事有什麼奧妙之處,他一條條地分析著,希望能找到些突破口。「陳雲,男,28歲,中等身材,南方人,五月二十五日來本市出差,當日即在青龍橋附近的花園走失,有知情者速與其同事聯系,重謝……玲玲,看起來,這些尋人啟事很普通嘛!」高哲皺起眉頭,問著陳玲玲,「你真得覺得這些尋人啟事有問題嗎?」

「我也不知道!」陳玲玲的臉依然緊繃著,「不過,這種可能性很大!」她突然看向高哲,狡黠地一笑,「你喜歡福爾摩斯嗎?」

「嗯,還好,看過一些!」高哲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這種時候,為什麼會問他這個題外話。

「我挺喜歡的哦!」陳玲玲此刻就像是一個俏皮的小女孩,臉上洋溢著光彩,「我記得福爾摩斯里的一個故事破案的關鍵就是報紙上的尋人廣告,不過,那可不是簡單的廣告留言,里面有很多私密的情報呦!」她笑了,「既然範仁那麼在意尋人啟事,我相信這絕不是偶然的。」

「你的意思是……他們交易也使用的這個辦法?」高哲心里一驚,再次拿起報紙看了又看,若是陳玲玲的推斷是真的,那他們這種交易的聯絡方式可真是無懈可擊的,任憑警方再聰明,也絕對想不到交易的秘密全在一些不起眼的尋人啟事上。他突然開始感激起陳玲玲來,如果不是有她的推理,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這些的,可是,感激歸感激,他心里也不輕松,因為那樣的話,他又欠了她一個人情。

「我也不知道!」陳玲玲將記錄尋人啟事的紙一一攤開,看看這個,看看那個。「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出這些尋人啟事不正常的規律來!」她拿著筆,在上面圈圈點點,頗為認真。「重點放在那些地點和日期上面!」

听了陳玲玲剛才的那番話,高哲心中也有了點希望,遂和她一起琢磨起來。可是,說實話,那些尋人啟事的內容都大同小異,他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來,不過,看見陳玲玲認真的模樣,他也不好意思不當回事,瞪大了眼楮看。但是,雖然也在看,可他的思路早已經偏離了內容,慢慢地向旁邊移動,「一、二、三、四、五……」他無意識地數著同一條尋人啟事刊登的報紙張數,「一、二、三、四、五……一、二、三、四、五……怎麼?都是連著刊登五期?」突然,他的腦海里閃過一道光,他再次研讀起那些尋人啟事的內容,再結合到報紙的日期,他好像明白點什麼了!「原來是這樣!」果然,陳玲玲說對了,這絕不是普通的尋人啟事!這里面指明了交易的日期和地點!

他審視著所有連續刊登了五期的尋人啟事,又拿起來自己剛剛看過的報紙,「陳雲,男,28歲,中等身材,南方人,五月二十五日來本市出差,當日晚八點左右即在青龍橋附近的花園走失,有知情者速與其同事聯系,重謝……」這則尋人啟事看起來沒什麼特殊,但是,結合起刊登這則消息的日期,就有些不尋常了,叫陳雲的那個男人是五月二十五日走失的,而在生活日報上刊登這則消息的時候正好是包括六月二十五日在內的前五天,在這之後,這則消息就再也沒有刊登過。而其它幾則連續刊登五期的尋人啟事也有相同的規律。而且,高哲發現,每出現一則這樣的尋人啟事,失蹤人口定是男性,中等身材,只是年齡會按照日期的先後自動增加一歲,他想這或許是在指明他們交易的序列號吧,也就是說,陳雲走失的那則尋人啟事是他們的第二十八次交易,時間是在六月二十五日晚八點,地點是青龍橋附近的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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