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躲得不夠遠嗎? 為什麼他仍是找來了?而且還變成了她的新老板。 裝作不認識有用嗎?或者干脆離職? 他的目的究竟是什麼?來要回他們的女兒? 絕不!女兒是她的一切,在發生了那樣不堪的事後, 無論如何她都不可能放棄…… 他找她六年了! 她卻裝作不認識他! 他要的不過是一個真相—— 為什麼當年她會趁他在美國念書時簽字離婚, 僅留下一封信就走? 他相信她絕不會是如他家人所說的那種人, 所以,他定要她親口告訴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