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萬里 第二卷 青衫少年行 第三十六節 捉刀代筆

作者 ︰ 青玉

行走在街上,看著一盞盞昏黃的燈火,宋君鴻心頭終于泛起一縷溫暖和小小的安全感。但他仍不得不盡量避著行人走。

好在此時天色已黑,路上並沒有多少行人注意到他的不雅裝扮,偶爾遇到個別人注目,宋君鴻也並不回應,只管低著頭疾行。他在鎮上轉悠了半個時辰,才總算找到一家亮著燈火的客棧,急忙上前「邦、邦、邦」的拍開了店門後,拱了拱手說道,「煩勞店家給找個干淨的客房,我需要休息一夜。」

掌櫃吃驚的瞅了他一眼,他也是頭回看到穿著中衣前來投店的客人,甚至中衣袖子上還有一縷扯破的口子。宋君鴻只好裝作不好意思的一笑,「晚上和娘子吵架,她嫌我讀書不用功,撒了回子潑,又給我從床上踢下趕了出來,晚上風寒,只好先找個地方將就一宿。」

這年代男女早婚的現象很普遍,雖說男子大多十八左右才開始成家,但提前兩年娶妻的現象也時有生,宋君鴻十六歲的年紀在後世或許只能算是一個半大少年,普通一個中學生而已,但在此世,卻已經可以早早的娶妻生子,成家作個偉丈夫了。而剛成婚頭幾年的小夫妻之間不像日子過久了那樣有磨合,年輕人脾氣又沖吵個小架也是難免的。所以宋君鴻找的這個理由雖然很糗,卻總算也說的過去。

為了防止節外生枝,宋君鴻不等掌櫃再說話,側身先擠了進去,從懷里模出兩貫錢拍在櫃台上。一看到這兩貫錢,掌櫃原本睡眼惺忪的眼楮立時圓了幾分。打開門做生意的,沒有誰會跟錢過不去,立時換了幅笑臉,親自掌燈給宋君鴻挑了個房間,送來熱水和被褥,告辭出去。

坐在熱氣蒸騰的一個老杉木澡桶里,宋君鴻滿意地長吁出一口氣,閉起了眼假寐一會兒,回想起這一天中別史韓、趕山路、遇孫星、葬尸體,宋君鴻可謂又驚又嚇又忙累,心焦力瘁疲憊不堪,至此這才算能放心的睡個安穩覺了,竟然在澡盆中迷瞪著睡了過去,一直到三更天,才讓已經冰冷的洗澡水凍醒,他把自己又從澡桶里又扔到床上後,第二天直到巳時才滿意的滾爬了起來。

新的一天又開始了,想起自己遇到的一堆事,宋君鴻一陣撓頭。去岳麓書院固然是他此次出行的主要目的,但時間上並不急迫,思來想去,他還是決定先去幫孫星把東西和口信送到再說。

當然他也可以完全不理孫星這檔子事依然直奔岳麓,但從此以後每個午夜夢回時,說不定他都會想起鄭理南和孫星渾身的浴血,黑衣人猙獰笑容中閃著寒光的尖刀,如果逃避,這會成為他一生的夢魘。所以他必須要了解它。

記得孫星說過,把東西送到後,南叔他們的大仇也可以得報。

何況,自己已經答應了孫星,他不想對于一個逝者失信。對于已經承諾的事,只要能力允許,總是要去兌現為好。

所以他喚來店里伙計打來熱水洗了把臉後,然後先去街上的衣店中幫自己購來了一身衣裳。在店中逛了一圈後,他選中了一件的盤領袍,再束上革帶後顯得他有幾分挺拔與成熟,而青綠的衣色又透出幾分活力,他很滿意。只是衣料是選的麻料,因為他所剩的錢並不多了,不想都浪費在綢緞上,再又購了一頂交腳的濮頭後,他慢慢走入街上刺眼的陽光中尋思著接下來該怎麼辦?

在翻山前,他記得鄭理南曾對孫星說過,去保容鎮還要再往前行三個城鎮便到,是個說近不近說遠不遠的路程,但顯然一天之間是無法趕到的。

這幾天要趕路、投店食宿,樣樣都得花銷,自己手里余下的錢還夠不夠?他心里沒有多少底,就算夠了去保容鎮,那去岳麓書院的盤纏又該怎麼著落?他甚至有點後悔在客棧中的大手筆了,精打細算的話兩貫錢也可以頂不少用場啊。

目前錢是個大問題,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

看來得邊打工邊前行了,好在宋君鴻並非是吃不得苦的貴家公子,也不覺得打工賺錢有什麼丟人的。可怎麼賺錢呢?宋君鴻枯皺著眉頭在街上邊走邊尋思著辦法。打把勢賣藝?他根本連最基本的花拳繡腿都不會;扛大包作苦力?他瞅著新換的盤領長衫皺了皺眉頭;作小生意賣貨?先說別他現在沒那個耐心,甚至還購貨成本的錢都不一定湊的夠。

最終他選擇了一個傳統而省事又省錢的行當,代筆。

主意拿定後,他先回到客棧把房退了,一方面自己昨晚臨時應急扯的謊只能作投店一宿的理由,和期住下去難免讓人起疑,山上的命案說不定已經引起了官方的注意,要是查到自己身上難免糾惹諾多不必要的麻煩。另一方面,這家店的價錢也實在是貴了些,自己昨晚這兩貫錢砸下去,店家無疑把自己當作肥羊給宰了。

所以他又換了個便宜而不怎麼受人注意的小客棧,然後央求店家買了管舊筆、一方舊的硯台磨石、幾十頁草紙、一把舊桌子,又去布店扯了兩尺白布,在街頭扯起了一個布幡,上面書寫上四個斗大的字︰捉刀代筆!

這樣生意就算開張了,他的營業範圍也很廣,包括︰代人寫信、謄抄書本,撰寫對聯……,這個年代會讀書認字的人還不是很多,所以他的生意還是有點兒市場的,再加上練了那麼多年的字帖,雖稱不上大家,字體好歹也能拿的出手了。若不是因為自己沒有什麼名氣,否則連幫人寫牌匾題字的生意他都想做了。

唯一讓他覺得有點跌份的是需要和旁邊賣蘿卜青菜的小販一樣需要不時的吆喝幾句,誰讓這個時代認字的人不多呢?布幡上的字能看懂得大多不需要他幫忙,需要他幫忙的又大多數看不懂。

所以這樣他便每天晚上回店睡覺,白天支堆子代筆寫字,倒也在輕閑中賺了幾個仨瓜倆棗的小錢。

在這個小鎮待了三天後,他又收起了攤子行進到了下一個城鎮,然後再支開攤子掛起布幡,繼續之前的業務。

實際上他原本也只打算在這個小鎮上頂多待三天的。他不能在路上花費太多的時間,更何況這個小城鎮雖號稱是一座縣城,卻著實小的可憐,連願意請他代筆的人也不怎麼多。

但沒想到接下來生的一件事讓他不得不暫時改變了自己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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