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聯姻絕不是她的選項!
她的人生她要自己主宰!
不賺到五百萬誓不回來!
唉唉唉!又被收留她的朋友給趕出來了。
有這種下場早在她意料之中,誰教她寄人籬下
還不知感恩的嫌東挑西,這下,真的要露宿街頭了。
可……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她每天兼差打工
時間排得滿滿,總要有個能安心睡覺的地方。
不如就去租間公寓吧!
這男人是土匪呀!明明是她先看上這間屋的,他卻搶先和房東簽了約,
還叭啦叭啦落了一串法條理由,說得一向伶牙俐齒的她啞口無言,只好作罷。
他們是不是上輩子的糾葛未清?!
否則怎會連連被他破壞好事?
唔,原來他是個花邊新聞很多的不敗律師;
原來他的個性真的很機車;
原來……他身上有那麼樣的故事,讓她有些不忍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