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把公寓轉到他名下,父母考慮後只願贈予我。他日夜逼我按給銀行籌取現款。”
“你可有照做?”
“我拒絕,從此之後,他視我為眼中釘。虐打我母子。”
“你可有尋求幫忙?”
“他向我家人借錢,父母叔伯,無一幸免,人人都是債主,這里十萬那處五萬,結算共百余萬。我向他家投訴,他母親冷冷說︰‘媳婦你不是來自有錢人家嗎’。”
“你可有想過向組織求助?”
劉麗嫦回答︰“我在大學時也做過家庭熱線義工。”
“你家人可有指引?”
“他們勸我離婚。”
“你為何不接受忠告?”
“單方面申請離婚需要一段時間,他不願分居,換句話說,他覺得家庭拖累他,他拒絕負責,但又不肯放棄財源。”
朱醫生這時輕輕說︰“但,殺人是錯的。”
誰知劉麗嫦點頭,“是我不對,我應當接受法律制裁,我該作出選擇,至少我可以匿藏娘家,或是帶著孩子到外國居住一段日子。她並沒有為自己辯護。
她已失去生存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