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期冀他知道,期冀他的回應,簡直恨不得動用所有的力量,即使不信神的人也會突然相信上帝。
終于,在她23歲的時候,他從英國回到了北美,孑然一身,並沒有那個傳說中的女友。然而正是那種俊朗與憔悴的混合,突然點燃了埋藏她心中多年的暗戀——她再也不想等,她想要他知道︰Fino喜歡Adam。
于是她便找借口賴在他的家中,他們是從小就認識的,大約旁人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兩家人也樂見其成,倘若真的鬧出什麼緋聞,對兩家反而有益無害。
Fino始終記得那天夜里,是她在Adam家的第七天。
她從沒有這麼靠近過他,並不知他是只有這七天還是一直都是如此︰白天規規矩矩地去公司處理家族企業的事務,晚上回來便只是看書,各種書,從西方的先哲啟示錄,到東方的靈怪志記,甚至連網都不上。
「Adam,你可不可以陪我玩會游戲。」她並不喜歡這樣的生活,覺得這麼陪著他實在悶得慌,于是每天都打電動游戲打發時間,有時候她也會撒嬌地奪去他手中的書,要拉他一起玩。
Adam從來都只是溫和地笑笑,不生氣,卻也不遷就她,只溫潤淡淡道︰「你自去玩罷。」
就像每天她要睡在他的床上,他並不趕她,只是自己去客房睡。
就像每天他都會做精致的三明治,營養豐富,但是卻清淡而沒有煙火味,他並不強迫她也吃,只是淡淡道︰「我是圖簡單省時間,女孩子倒不必這麼苛求自己。」然後替她叫了外賣。
她在心里給自己定了期限,第七天,如果今天他還是對她這麼不冷不熱,她就一定要告訴他。
她的第七天,對于他來說,也就是普通的一天,自然不會突然對她另眼相待。
所以,夜里她悄悄地模進了客房,模上了他的床,從後面抱住這具清瘦挺拔的身體,她夢寐以求的男人的身軀,不管他有沒有睡著,她都低聲告訴了他︰「Adam,我喜歡你,很久很久了,快十年了。」
半晌,她都已經絕望得認為他睡著了,白說了,他一點都不知道,她懷中的男人忽然應了她一句︰「我知道。」
你知道,而不是你知道了。
多麼奇妙的漢字,一字之差,極清楚地表達了他的態度。
所以,天亮前她就釋然地離開了。
于是,隨後的兩年是Fino全然放縱的日子,反正她喜歡的Adam也不喜歡她。
直到25歲年末,她剛剛與北美船王之子分手,淒清的冬夜里她獨自一人前往醫院墮胎的時候突然很想很想見他。
顫抖著手撥通了Adam的電話,其實她的心情是有多忐忑,兩年了,杳無音訊。
然而只響了一聲他便接了︰「Fino?你在哪里?有事嗎?」
怎麼會沒有?她頓時大哭起來,「我在醫院,想見你,能過來嗎?」
潁川之言︰誰也寫不盡暗戀,因為暗戀是黑夜的花,開不敗開不見,不是生于這世上的風花雪月,它從未發生,卻刻骨銘心。
心里真是羨慕那些人,可以愛到去沉淪,而我的借口是我有我的自尊,其實是我知道本來就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