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元凶 第三十五章 混淆視線

作者 ︰ sjhexcrvug

調查對象一定要有針對性,不要胡亂猜疑,這樣才會取到應有的效果,康佳虹應和本案無關,即使是他那天晚上和趙明輝見了面,男女之間談情說愛那也是正常現象,現在的年輕人思想很是開放,在這方面也很是隨便,根本不把這種事情當回事,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一名刑警說出了他的不同看法。

「我們並不是懷疑她,可她那天晚上畢竟和趙明輝見了面,案發以前一定會有什麼征兆,他們都說了些什麼,這對我們極為重要,可以從中發現一些線索。如果她和趙明輝正在熱戀之中,不會輕易的離開,那天晚上又是趙明輝值班,可以說是天賜良機,這樣的機會他們不會放過,不可能就這麼快離開。」李艷秋說。

可是趙明輝是個酒鬼,說不定是酒癮上來了,他們如果已經有了同居關系,也可以說不新鮮了,朋友喝酒也是正常現象,從作案手段上來看,不像是一個女人所為,肯定是一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干的,她也沒有那樣大的膽子,如果是她干的,應該早已逃之夭夭,她不可能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

倒是錢建明和田良值得懷疑,為什麼偏偏在這個時候請他喝酒,是不是有著一定的目的,他倆身強力壯,符合作案條件,事先故意把趙明輝灌醉,使他毫無反抗能力,然後開始作案,他們熟悉公司的情況,把錢藏到一個隱蔽的地方,他倆又住在公司,完全有時間清理現場。應該對他倆進行調查,那名刑警不同意他的看法。

可是她的表現極為不正常,今天又沒有上班,說明她的心里有鬼。對她進行調查十分的有必要。經過調查,趙明輝門邊的牆上有幾滴血跡,說明是凶手作案時留下的,並且可以肯定是身體的上半部,或者可以確定是案犯的手受了傷,不然不會留在那個位置,可錢建明和田良身上沒有受傷的地方,說明他們不是案犯嫌疑人,吳玉亮和他辯駁起來。

可這和康佳虹有什麼關系,如果是內部人作案或內外勾結,白蓓玲則有著極大的嫌疑,她是財務室的出納員,有著一定先決條件,那張照片和耳環完全可以說明問題,或許這本身就是一個陰謀,是她自己拋出來的誘餌,可以說是個大膽的舉措,讓人們認為是有意陷害她,因為她沒有在現場的證據,這樣依然可以解月兌自己的嫌疑。那名刑警說出了他的心里想法。

「可是白蓓玲當時已經住進了醫院,她不可能做到這些。」李艷秋和他爭辯起來。

「說不定是你們勘查現場的失誤,或者還有一些特殊的因素,照片和耳環的體積較小,受到外力自己掉了出來。再退一步說,那是她的宿舍,出現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現象。」刑警說。

「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有些失誤,也不可能把這麼重要的物證遺漏。還有掉的位置也不對,是在曹紅薇的辦公桌下面。」李艷秋說。

「這也說明不了問題,她們倆是住在一個宿舍,可以自由活動,是她經過時無意識掉下的。」刑警說。

他們各持其見,互不相讓,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案犯必定狡猾,不可能順著警察的意志走,目前也只是猜測推理,沒有確鑿的證據說明不了問題。這是一起凶殺案件,從作案手段上看,凶手十分的狡詐殘忍,並且是預謀相當長的時間,不然不會這麼輕易的得逞,要抓住任何一條可疑的線索,全方位的開展調查。

「凶手也不是一個傻瓜,等著我們上門去抓,我同意萬江的意見,但一定要看準時機,盡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馬勇生說。

鄭萬江對下一步工作又作了具體的安排,大家听了有著一定的道理,沒有人再提出反對意見。

看了時間,已經是夜里一點多鐘了,「時間已經很晚了,大家抓緊時間休息。」馬勇生說。

鄭萬江回到自己的辦公室,仔細的分析了這兩天案情發展,經過調查,一些人物納入了視線,但結果不以樂觀,只是一些表面現象值得懷疑,可以說是沒有一點真實可靠的線索,他點燃了一支煙,思索著整個案情。

這是一起蓄謀已久的謀殺案,從凶手作案的手段來看,雖然殘暴,但有著一定的智商,不然不會是這個局面,有一點可以肯定,十分熟悉財務室的情況,可以說是了如指掌,特別是財務室存放了三百二十萬元現金,從表面跡象看來,凶手目的是為了那些巨額現金,可是他又是怎麼知道保險櫃里有巨額現金,還有他保險櫃的鑰匙是怎麼得到的,如果沒有保險櫃的鑰匙,那麼他精通開鎖技術,可以說是個慣犯,從趙明輝的死亡癥狀,沒有任何掙扎反抗跡象,一種情況就是他喝酒喝多了,被凶手一刀殺死,另一種情況就是他和殺人凶手認識,心里沒有任何防備,加之酒喝多了大腦有些混沌,根本反應不過來,這會是個什麼樣的人物?如果說是個過路的慣偷,作案後又清理了現場,那麼床上的頭發又作如何解釋,難道是凶手故意留下的,這也不符合作案者的心理,他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如果那樣,這個家伙還真有些頭腦,這是案犯故意公安局設下的一個圈套,他可以隨便找幾根女人的頭發丟在案發現場,以說明作案者是個女人,所以也根本沒有必要去尋找這個女人。

如果順著這條線索查下去,那會使偵破工作進入一個誤區,也可以說是在白白的浪費時間,為凶手出逃創造了時間,說不定他早已離開了本縣,躲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可是後來現場發現的照片和耳環,這又說明了問題,無疑是在暗示著白蓓玲有重大嫌疑,這不可能是案犯做的事情,白蓓玲住在醫院,這也決不是她所為,白蓓玲的照片和耳環也不可能輕易在其他人的手里,肯定是另有其人,這樣做無疑是為了混淆偵查人員視線,白蓓玲不是凶手也和案件有關,這又否定了是過路案犯所為,難道這都是巧合,有人在利用這起案件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他這樣做究竟是為了什麼,還有那些現金是怎麼運出去的,鄭萬江仔細的思索著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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