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個賣羊肉之人是本鎮孫家莊的孫二強,三十多歲了,還沒娶上媳婦,一直不務正業,好歹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做起了羊肉生意。他實行的是產供銷一條龍,自宰自賣,主要在周圍幾個鄉鎮的集市上銷售。開始買賣還不錯,可是後來慢慢的就不怎麼行了,原因呢主要是他常常做些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情。
自從他開始賣羊肉後,周圍幾個鄉鎮人家喂的狗常常無緣無故的走失,那就是他常常在夜晚潛到外村里,用自制的鐵套子把人家的狗嘴套住,讓它叫不出聲來,然後用鐵棍把人家的狗打死,裝到大麻袋里扛回家,當夜宰殺,第二天把狗肉摻到羊肉里,到市場上賣。
話說本縣郊區的一個飯店,以羊肉火鍋擅長,老板娘貪圖他的羊肉便宜,就經常照顧他的生意,讓他到飯店里送,一來二往的,他就和飯店里混熟了。他發現,每次老板娘從抽屜里給他拿錢的時候,里面有許多金銀珠寶,怪饞人的。
恰巧有一天下午他來向老板娘要賬的時候,店員們都下班了,只有老板娘一個人在大廳里。他就悄悄地從後邊潛到老板娘的房間里去了,就在他用鐵 子翹開老板娘抽屜的那一剎那,老板娘突然拿著一根棍子就闖進來了,照著他的頭上就打了下去,接著就想打第二下,孫二強眼疾手快,把棍子接在了空中,兩人抓著棍子僵持在了一起。
還是孫二強勁大,雙手抓著棍子反過頭來死死的把老板娘壓在了地下,棍子中間正好壓在了老板娘的脖子上,一會兒的工夫,老板娘的頭就歪到了一邊去了,斷氣了。孫二強順手拿了個大提包,把抽屜里的錢和金銀珠寶一劃拉,從後門慌慌張張地跑了。
當天晚上回到家,孫二強把錢拿出來藏好後,因為害怕,他不敢把珠寶藏在家里,可是他實在太喜歡這些珠寶了,就拿出來了一點藏到了床底下,其余的他連夜送到了離家十多里的一個山洞里藏了起來。
過了幾天,他又覺得放在一個山洞里不保險,就又從家里找了一個布袋,從山洞里分了一部分,藏到了離這個山洞更遠的另一個山洞里。為了不招人眼目,他每天還是照樣趕集賣他的肉,並且他偷雞模狗的壞毛病還是改不了,照干不誤。
至此,案子總算真相大白了,令狐被無罪釋放了,公安機關除了對他進行了補償外,因為破案有功,上級公安機關還對其進行了的嘉獎,因禍得福。
其實當初喜鵲們的本意並不是栽贓于他的,因為令狐成天在山上放羊,又懂鳥語,和喜鵲們在山上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很熟悉了,這些喜鵲們就是想和他開個玩笑,並不是真想害他,沒想到卻給田小寶惹來了事端。因此這些天來,立功贖罪,如何幫令狐洗月兌罪名,就成了喜鵲們最為忙碌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