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寶藏 560

作者 ︰ 沈陽唐伯虎

田尋猶豫了下,問︰「什麼意思?什麼馬腳?」

古經理笑著說︰「五天前,也就是她離職的前一天下午,她和財務部副經理聊天時曾經談及公司的資金轉帳制度,她說過這麼一句話︰咱公司的資金簡直就是公用的,除了查帳那幾天,凡是掌握金融轉帳權的人幾乎都能借來用用,不信我們打賭,查一下平時的轉帳記錄,保證有收獲。」

田尋听得傻了,這假唐曉靜為什麼要說這些話?

古作鵬又說︰「副經理第二天上午立刻匯報給了財務部經理,隨後副總下令清查公司一年以來的資金轉明細,才將你的事揪出來。」

田尋恨得牙根發癢,他說︰「這個假唐曉靜完全是故意的,她就是想陷害我!如果我和她一伙,那為什麼我和唐曉靜不同時離開,還呆在這等著事情敗露?」

古經理冷笑道︰「是因為你沒有來得及跑掉。如果你們同時走就太顯眼了,所以你決定讓她先走,然後你再尋機會挪用一大批公款後再逃掉,這樣就不會引人注目,我說的沒錯吧?」

田尋徹底無奈,他說︰「古經理,我承認你分析的很有道理,但事情真不是你想像的那樣!我和唐曉靜來公司之前完全不認識,我認為你是在冤枉我,我承認是挪用了公款,但那是事出有因,並不是故意的,再說公司又沒有損失,目前我並不欠公司半毛錢!」

古經理道︰「說的對,你很聰明,如果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挪用公款就是詐騙,這要比經濟犯罪和侵佔罪都嚴重得多,所以你極力為自己開月兌責任,雖然你最終補回了挪出的款項,但這並不能把你洗淨,畢竟你有挪用公款的行為。看來我們之間沒什麼話題了,田尋先生,在我們將你移交公安機關之前,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田尋急道︰「你要是非這麼想我也沒辦法,但你不能送我去公安局,我從小到大沒犯過法,我有為自己爭辯的權力!你不能僅憑一紙帳務明細表就送我去公安局!」

古經理按下桌上的電話總機按鍵︰「我是監察部古作鵬,請叫公安局的人來一趟。」

田尋急了,他猛的站起來,卻被旁邊那高大的黑西裝者硬給按坐下,他大聲說︰「古經理,我剛才說的都是真的,那個唐曉靜是假的,我去過她的家,她的一切資料都是假借別人的,她根本就不叫唐曉靜,真正的唐曉靜也不在這家公司!」

古作鵬一揚眉毛︰「哦?是嗎,你去過她的家?」

「是的,就在昨天下午!」田尋喘著粗氣說︰「那個假唐曉靜所有的資料都是借用他人的,包括家庭地址和父母等一切資料,只有她自己的照片是真的!」

古作鵬雙手一攤︰「那就是警察的工作了,我也不想越俎代皰,免得讓警察同志們沒活可干。好了,就不多作陪,你先在這里等一會兒,我還有事先走,再見!」

古作鵬說完站起來要走。那黑西裝者走上前來,向田尋伸出手︰「不好意思,請田先生把手機交出來。」

田尋猶豫了下,知道反抗也不是辦法,于是掏出手機說︰「我想給我家里打個電話。」

古作鵬朝那黑西裝者點下頭,黑西裝者退後幾步,背手站在牆邊。田尋撥通家里電話︰「媽,是我,這幾天我要出趟遠門,可能得過一陣子回來,你們不用擔心。」

掛斷後,田尋將手機交出,古作鵬也離開房間。

不到五分鐘,兩名身穿藏藍棉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一名監察部的副經理對警察交待了幾句,兩警察要求田尋和那副經理一同下樓,警車就停在大廈門外,警察讓田尋和副經理鑽進去,警車離開財富大廈,不知駛向何處。

坐在警車里,田尋手足無措,暗想這輩子什麼車都坐過,就是這鋼條封閉的警車沒有,今天也算是長見識。

不到十分鐘,警車在一幢深灰色舊式洋樓建築前停住,透過防彈車窗,田尋見洋樓大門處掛著「沈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的牌子。下車後兩民警左右

護著田尋進了這幢建築,徑上二樓來到預審室。

監察部副經理先遞交材料,警察看過後,問田尋有什麼要說的,田尋又把事情經過講述了一遍,那警察肩章是雙杠三豆,他對田尋說︰「具體的案情還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以確定性質是團伙詐騙還是職務侵佔未遂,不過既然挪用了公款,而且涉案金額比較大,初步來看經濟犯罪還是基本成立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企業在職人員挪用公款一萬元以上、職務侵佔超過五千元就算經濟犯罪,而且你也承認了事實,因此現在對你先實行暫押,轉交看守所,等到案件調查清楚之後再移交法院。」

說完,警察將立案通知書放到田尋面前。田尋爭辯道︰「我真是被冤枉的,是,我承認是挪了兩次公款,但絕對是有人陷害,如果不是那個女孩假冒唐曉靜來騙我,我怎麼可能去挪公司的錢呢?」

旁邊的監察部副經理冷笑一聲︰「上墳燒報紙——騙鬼呢吧!哪個壞人願意承認自己壞?我看你還是老老實實的接受調查,該說什麼就痛快點,也別總給我們監察部找麻煩。」

田尋雙肘拄在桌子抱著頭不簽字。那警察似乎見怪不怪,慢慢的對田尋說︰「年輕人,這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可吃,你應該清楚的認識到︰到了這個地方,就不要期待出現什麼奇跡了,快簽字吧,別耽誤我們吃中午飯。」

田尋慢慢放下雙手,發著抖拿起鋼筆,無奈的在紙上簽字,隨後副經理也簽了字,那警察又問副經理︰「鑒于你公司並未遭受實際上的經濟損失,如果調查之後確實是被那個假冒唐曉靜所騙,以造成職務侵佔未遂,到時候請你們公司出具一份意見書,如果你們願意念在沒有損失而不予追究,法院可以考慮撤銷對他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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