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三年的戀愛,等工作穩定後,我們就合住在一起。我們感覺誰也離不開誰了,也許別人為我不值,說我太草率啦!可我不覺得,我覺得我們很幸福。對方就是堅強的依靠。
我們決心要在句容安家,我們那時兩個人合起來工資也只有4000元左右,所以我們準備做一些小生意來貼補生活。為了省進貨的車費,我們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白天上班,晚上我就和他去夫子廟進貨,因為我們錢不多,只能進一些適銷對路的生活品,如帽子,襪子,手套,圍巾。
大冬天,北風呼呼地吹,真的冷呀,真的是滴水成冰。風刮到臉上像刀割一樣疼,不一會就凍麻啦。路上常會結冰,車輪常常會打滑,我知道我們是在用命和命運抗爭。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勇敢面對。因為我們清楚地知道,一旦我們放棄,我們就要分開,而這是我們當時不願意看到的情況。為了保暖,我讓他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褲,戴上厚手套,圍上圍巾。這樣能稍微抵擋風寒。他常常心疼我,堅持不讓我去南京,可我能放心他一個人大冬天騎摩托車去南京嗎?所以我必須陪著他,跟著他。我也知道被窩很暖和,可我能這麼自私嗎?即使我留在家里,我能睡的著嗎?有我陪著,好歹路上有個說話的,大家能互相照應,提醒。再說他一個男人進的貨不好賣咋辦?我也是為了我們的生活在努力呀。
貨進回來,白天我上班,晚上我就去買。因為我們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所以只能是流動的。也曾遭受過城管的驅趕,別人的白眼。不過我不在乎,因為我是為愛奮斗,一想到這里我就有事不完的勁。為了讓生意好點,我也總結了一些規律。晚上5.30-8.30在中街,那里的人氣旺,客流量大,生意自然好很多。晚上8點半到9點半就要轉場,那時候農校下晚自習啦,學生們會出來買一些生活用品,所以,8點半到9點半我們在農校門口,像普通小販一樣叫賣,這一點連歐陽劍也佩服我的勇氣。而9點半到10點半,我們又需要再度轉場,我們來到都茂自行車門口,那時候工人剛下班。好的情況下,也有一些收獲。通常這樣,一晚上我們也能賺100-150元。而輪到我上夜班,就只能讓他去賣了,他一個大男人,讓他去做這件事,我也不忍心,可我們沒辦法呀,要生活呀。他遇到生人,不太會說話,所以一晚上也只能賺20-30元,我心急如焚,可也毫無辦法。我的朋友勸我,你這樣做,何苦呢?到底值不值得呢?我回答他們,值得,因為有愛,我們不覺得苦。到最後,我和同事說好話,我上白班,這樣我就能晚上去賣啦,也省得要歐陽劍一個大男人去買東西。他是我最愛的男人,我必須為他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