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跟鬼說話 倩倩的證詞

作者 ︰ 郭小沫

倩倩提供的證據經過法庭驗證之後得到認可,宋子劍殺害威哥的嫌疑順利排除。緊接著,倩倩又用超乎人們想象的方式逐一證實了宋子劍與蘇珊、亞龍傷害案以及城南女尸案無關!

由于宋子劍在追查殺害妻子的凶手期間只跟倩倩保持著單線聯系,倩倩對他的活動情況了如指掌。亞龍和蘇珊遭到暗中襲擊的那段時間,宋子劍根本不在山城,是她替宋子劍買了火車票去了趟杭州,宋子劍在杭州的這段時間都有來往的車票和住宿票為證。宋子劍之所以沒有在法庭上說明這個情況有他自己的想法,沒想到現在由倩倩說了出來。主審官看了倩倩交上來的車票和住宿票據後說,僅憑這些票據還不能證明當時宋子劍不在山城,隨便找一個人到杭州跑一趟都能拿來這些票據,究竟是不是宋子劍去的杭州,還要等隨後的調查結果出來以後再做定論。

在舉證宋子劍不是城南女尸案的殺人凶手時,倩倩又說出了一個新的情況︰宋子劍接到陌生女子的電話去過城南臭水溝邊不假,但是去城南赴約的不是宋子劍一個人,而是倩倩陪著他去的。因為宋子劍接到那個陌生女人的電話後告訴了倩倩,倩倩覺得事情蹊蹺,她擔心宋子劍一個人去會有什麼事兒便執意跟著去了。

倩倩敘述當天晚上她和宋子劍去城南臭水溝邊的大路上等人的情況跟宋子劍所說的情況完全一致。主審法官問宋子劍之前為什麼不把這些情況說出來,宋子劍的回答是,當時還不到說出來的時候!

這時候,代表被害人家屬的公訴員提出了疑問,他問宋子劍去城南赴約的時候身上有沒有帶自己的名片,宋子劍回答沒留意。

「既然是這樣,也就是說你身上有可能帶著名片咯!」公訴員問。

宋子劍點點頭回答︰「是!」

公訴員繼續追問道︰「按照你和倩倩的說法,你們兩個人都說當晚一直在臭水溝邊的柏油路上等人,根本沒有去相距十幾米遠的雜草叢,可公安人員卻在女尸現場發現了你的名片,你又該作何解釋呢?」

宋子劍沒有正面回答,反而問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難道是我的名片殺人了嗎?」

公訴員一本正經地解釋道︰「雖然倩倩主動作證證明你沒有犯罪殺人,但是也不能排除你們倆串通好了共同作案,這是我說的第一層意思;還有,現在暫時拋開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的你的妻子蒔蘿被殺案、山城晚報總編威哥被殺案以及亞龍、蘇珊傷害案不說,僅就城南女尸案做個探討。根據你們所說的情況,你和倩倩當晚到過城南臭水溝邊赴約已經成為事實,而且你們倆都說只在路邊等人而沒有去十幾米處的雜草叢,你們的意思很明顯是在逃避一個事實,就是躺在雜草叢里的女尸與你們無關。可是,你的名片卻在雜草叢里的女尸旁邊出現了,難道說是它自己從你的口袋里跑出來,又偏巧跑到雜草叢里的女尸身邊了嗎?」

宋子劍微微一笑回答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我的名片才會在女尸身邊出現,那就是我是殺人凶手,被害者在我對她行凶的時候從我身上掏出了我的名片,才給公安人員破案留下了線索,對嗎?」

公訴員做了肯定的回答,並進一步補充道︰「試想,你和一個跟自己相熟的人夜間在荒涼的路邊等人時是不可能掏出自己的名片的,這樣就排除了名片被風刮倒雜草叢里的可能,而你的名片在不可能出現的地方出現了,這又意味著什麼呢,即使我不說大家也都應該明白了吧!」

宋子劍又是微微一笑,不緊不慢地說︰「你說的倒是蠻有道理的,但是你認定只有我是凶手的情況下才會把自己的名片丟在殺人現場是不對的!」

公訴員問道︰「為什麼?」

宋子劍答︰「因為你忽略了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

「我說的可能是——真正的殺人凶手故意把我的名片丟在了殺人現場!」

等宋子劍跟公訴員的辯論停下來的時候,站在證人席上的倩倩又說話了,「主審法官,我可以證明當晚去城南的時候宋子劍的身上沒帶名片!」

主審官問道︰「你怎麼知道的,又用什麼方式證明呢?」

倩倩回答︰「經過我跟宋子劍半年來的接觸,我注意到他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他最喜歡穿一身深藍色的西服,因為他的妻子蒔蘿最喜歡的顏色是深藍。宋子劍可以說已經是一位成功的男人,成功男人對什麼都是講究的,包括自己平時的日用品和社會交往中經常使用的名片。他們的名片會有一個非常精致的名片夾,而這個名片夾他們一般是不會放在口袋里而是放在自己名貴的夾包或者公文包里的。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宋子劍的名片夾現在還應該放在他辦公室里的公文包里。再有,宋子劍隱藏自己是為了暗中調查他的妻子蒔蘿被殺的真相,大家可以想象,在這種情況下他帶著自己的名片是沒有意義的,我和宋子劍去城南赴約的那天晚上,宋子劍就穿著他的妻子蒔蘿給他買的那套深藍色的西服,我相信他是不會把自己的名片放在西服的口袋里的,至于我的判斷是不是錯誤的,請求法庭立即給予調查,到宋子劍的辦公室查看一下

他的公文包就明了了!」

倩倩用大家熟悉的現象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她的分析也很符合邏輯,但是由于其中也存在著變數,主審法官在征詢兩位陪審員的意見之後宣布,她的這種說法不足為證。

宋子劍殺人案的公開審理至此告一段落,經合議庭綜合兩次開庭辯論的情況後一致認為,山城市檢察院公訴宋子劍蓄意殺人、傷害案由于疑點太多,證據不足,爭議較大,決定退回,由檢察院和公安局重新進行偵查,補充證據後再行審理!

盼望著有個精彩結局的人們不免有點兒失望,然而在大家失望的同時,宋子劍涉嫌殺人一案在他們的心里更蒙上了一層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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