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們就被帶到了審訊室,首先是她提問我,我的情況沒什麼復雜的,很快就說完了,那個女警讓我在筆錄上簽了字後就讓我出去等著,「哈哈,你也真夠倒霉的!沒有想到在現場,傷最重的你居然是勸架的,我們還以為你是主犯呢!是不是想英雄救美啊?」
「救什麼美啊!我不能看到一個女人被打,而我在一旁什麼都不做吧!」借著簽字的機會,我看到了她的名字︰潘玉鳳!很普通的一個名字,可是我心中一動,「潘玉龍你認識嗎?」
听到這個名字後,她的身體猛然停了一下,「他是我哥!」
「那他現在怎麼樣了?我是他的好朋友。」我急切的起身問道。
「他不在了。」說完這話,我看見她的眼角似乎彌漫了一層水汽。
「怎麼回事啊?他當年不是去當兵去了嗎?出什麼事情了?」情急之下,我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可是卻感覺就像是握住了一塊冰!
「他在部隊上出的事。我現在是在辦公,等我把這里的事情處理完了,你打我的電話吧,現在我不想說。呵呵,我想起來了,你應該就是我哥哥在日記里說的那個湯圓吧。」她輕輕的掙開我的手,順手在本子寫下一個電話號碼給我。
接下來,她又分別詢問了範思雨和那幾個保安,以及幾個圍觀的群眾,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特別是在那家4S店的經理匆匆忙忙趕來了,範思雨報出了自己的車牌號後,那幾個家伙的臉色就變得好像死了老娘一般難看!——自己居然把一個開跑車的客戶給打成了熊貓,能開得起這車的人都是非富即貴,是自己能打的嗎?以後的麻煩想來還會少嗎!?而且要是現在對方把新聞媒體叫來了,讓那些客戶看到眼前這兩個家伙的慘象,那以後自己這家店也不用開了!那個經理看著自己的幾個手下,那臉色黑得都能擰出水來了!
看到情況已經很清楚了,派出所的領導也出來給我們解決糾紛。由于範思雨畢竟是先出的手,而且我怕萬一事情鬧大了,把範思雲給牽扯了進來就不好了,所以在公了和私了之間,我勸她選擇了私了!最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對方答應這次範思雨的車由他們免費維修,並且提供一年的無償上門保養,以及賠償她一萬塊錢的美容費!而作為傷勢最重的我,他們現場給我提供兩萬塊錢的精神補償,另外由于我的自行車被他們砸壞了,所以單獨再賠償我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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