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狂瀾 第二百一十六章度 人民力量黨

作者 ︰ 蕭聲煮酒

但是,就是這樣一部明顯帶有進步意義的憲洗卻受到很多人的極力反對。當時《欽定憲法大綱》的反對力量不但來自于革命黨人等政治激進分子,甚至不單是一些頑固官員,還有大量的既得利益分子,主要包括三種人︰

一是部分排漢思想頗為強烈的滿族親貴。他們認為「立憲政體利于漢人,而滿人歷朝所得之權利皆將因此盡失,故竭力反對之」;

二是與立憲派官員矛盾較深的漢族大臣,如大學士王文韶、孫家鼐,吏部尚書鹿傳霖、都御史陸寶忠等人。這些人都是「久處要津廣蜚令譽者」,其權力地位來自舊的政治體制,擔心「立憲利新進不利耆舊」,一旦按《欽定憲法大綱》變更政治制度,實行三權分立,自己的權力地位隨之下降,于是也符合部分親貴反對《欽定憲法大綱》;

第三才是閉目塞听、恪守祖制不能變的頑固官吏,如內閣學士文海,京師大學堂總監劉廷琛等。在這些人看來,中國固有的政治制度「乃歷代聖神文武垂創後世,我朝列祖列宗損益至三」。他們要求「明降諭旨」,廢除《欽定憲法大綱》,「宣明國會以下劫上,長奸墮威,大亂天下之道不可行」。

在古今中外的所有政治變革中,統治者都需要慎重處理同兩方面的關系︰一方面是激進派,他們是政治上的理想主義者,對美好將來有著虔誠的憧憬,誓死與現實決裂,並善于鼓動;另一方面是留戀既往的頑固派,他們往往是既得利益者,對變革有很大的牽制力。

只要有一方得不到安撫,政治改革就有可能毀于一旦——如果激進派佔了上風,由于缺乏現實政治操控能力,社會就會陷入更大的混亂;如果頑固派力量過大,社會就會重歸保守,就有可能再次上演戊戌年的悲劇。無論哪種結果,都預示著災難的降臨,因為若干年後還要重新面對老的問題,悲劇性的循環由此而生。

除上述三方面的反對外,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在當時的情況下,或是哪怕過一百兩百後,佔中國人口大多數的漢族人,在有投票權力的條件下,是否能接受一個少數民族的人當皇帝。

其實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君主立憲政體自有其存在的歷史意義。如果把它置于幾千年君主**傳統的背景下加以考察,那麼實行「大權統于朝廷」的中央集權制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孟德斯鳩在《法意》中認為,民主制和君主制都是合理的政體,**政體則不合理。**國家中,法律等于零,君主的意志統治一切,這樣的國家是按照恐怖原則實行的殘暴統治;共和政體雖好但不易實現,只有「古人之英雄美德」佔優勢的地方才能夠實現,而要求現代人具有這樣的品德是難的;君主制循法而治,這種根本法不容許專橫任性。

資產階級民主思想及政治制度,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後的產物,而在中國,二者的關系卻顛倒過來,先有民主思想及政治思想的傳入,然後才有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生。

雖然此時的立憲力量已經作為一支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崛起,但在絕對數量上,全國廣大人民不知憲政為何物,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立憲派要求全國選舉開設國會,而革命黨則內外籌措準備進行著暴力革命。

此時的中國,關于中國民主進程的起點、速度及建立何種程度的民主政體問題,有三種不同的設想。革命派主張在中國建立美國式民主共和國;部分立憲派的主體則主張以開明**為之過渡,繼而建立以責任內閣為中心的議會君主制政體,即英式虛君共和;而清政府則熱衷于建立日本式的二元君憲政體。

客觀說九年預備期的內容及施行情況,就會清楚地看到,「新政」的立憲進程其實是一個在政治上相當激進的改革方案。

在經過1902∼1903年的籌備後,清政府于1903年4月宣布設立資政院;5月,又命各省督撫準備在省會設立咨議局;7月,公布《咨議局章程》、《議員選舉章程》、《資政院章程》的總綱及選舉兩章。8月,頒布《憲法大綱》及《三年預備立憲逐年推行籌備事宜清單》。從此,預備立憲進入實施階段,並且把五年預備縮到三年。

可見,不要說最終實現憲政需要一定時間的準備期,甚至決定把憲政作為政治目標的確立都是需要充分的準備的。

《逐年籌備事宜清單》是籌備立憲的總體規劃方案,有主辦機構,有進度要求,有責任目標等,內容涉及咨議局的籌備和開辦;資政院的選舉和開辦;地方自治和戶籍調查;融合滿旗畛域;財政方面則涉及制定國稅、地稅,頒布會計法,確定皇室經費,設立審計院,以及確定預算決算等;在普及教育方面,主要是提高識字率;同時,法律、司法、官制的進一步改革也有待進一步深化。

這些內容的出現,是中國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必要開端。

由傳統力量主持的政治改革從來都不是主動的,但並不是從來都沒有成功的。

清庭在施行憲政過程中,也不得不考慮傳統勢力的制衡,但它畢竟大多數都按期實行,並且很多事項在立憲派的壓力下還得到了提前執行。

清庭計劃經過5年(後縮短至3年)籌備,實行上、下兩院制,頒布憲法,這種步驟及速度,在世界憲政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

九年預備立憲清單規定在七年之內,全國城鎮鄉及廳州縣地方自治機構一律成立,鄉鎮以上一律設立審判廳,至于人民識字的任務,政府規定各地方大辦教育,嚴格執行,識字率要在第七年達百分之一,第八年達五十分之一,第九年達二十分之一。

在憲政改革下,劉飛揚的心里也有點動,他甚至認為如果也中國建成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畢竟,改革能避免大規模的暴力革命,可以避免中國遭受革命的巨大破壞。

如果民意能贊同君主立憲,對國家也有好處,那他也準備接受君主立憲,自己也應準備自己的政黨,力爭內閣總理就可。

1903年12月1日,劉飛揚在京師召開「南洋」系的大會,在會上決定成立,人民力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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