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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一愣,忽然哈哈大笑,︰「這位女士,老李是個粗人,在部隊里養成的這個習慣,話行事一貫很沖,不會委婉地和別人話。如果他沒有打你或是罵你,還請你包涵一下,投訴他就沒必要了。至于你們的給冷笑天送東西的事,這是領導交代的︰他是殺人要犯,在偵查審訊結束之前,為了防止有人借送東西的機會為他傳遞消息,一律不許他的家人或是親戚朋友給他送任何東西。這是一項針對特定對象的特殊規定,希望兩位理解配合。」
「我就是不理解。難道一項法律或是規章,是可以因人而異的嗎?法律和規章應該對每一個人都是同等規定的,不可能因為某個人有某種特殊情況就在法律和規章之外額外給他另定一條規矩。如我們今天要送東西給冷先生,法律規定我們有權利送,你們就不能因為冷先生情況特殊就剝奪我們的這一權利!據我所知︰法律和規章應該是對事不對人的。而你們這樣做,正好是與這條基本原則相反︰你們是對人不對事!」
寧青在香港曾拍過一部關于律師的電視連續劇,在里面飾演一個女律師,所以對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非常了解,一口氣就把她的不滿發泄了出來。
旁邊那個女警听她講一口港味很濃的普通話,聲音悅耳動听,而且這聲音听起來非常耳熟,就是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听過,不由驚地仔細打量她。
那個所長听她講得頭頭是道,而且正好抓住了要害的地方,一時不知怎麼回答她好。
寧青越講越激動,加上辦公室打了熱空調,覺得有點悶,一下子忘了要偽裝,順手取下臉上的墨鏡,又把圍巾拉下來一點,想涼快涼快。
就在這時,旁邊那個一直在疑惑地盯著她的年輕女警突然驚喜地叫了起來︰「你是寧青!你是香港大明星寧青!」
所長嚇了一跳,定楮一看,果然和電視里的寧青一模一樣,便也驚喜地地問︰「你是寧青?真的是寧青?」
寧青見無法再隱瞞,便矜持地點點頭,︰「我就是寧青,剛從東南亞趕回來,想見冷先生一面,卻見不到,想送點東西給他,你們也不允許,我這不是白來了一趟嗎?」
那個所長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寧青迷」,曾多次跟人開玩笑這輩子要是能和寧青拉一拉手,就算沒白活一場了。
此刻,他見寧青就真真實實地站在自己面前,而且還正有求于他,不由喜出望外,趕緊站起來,把自己那條老板椅拉到寧青前面,連聲︰「寧姐,請坐,請坐!佳,快給寧姐和這位先生泡茶!」
那個叫佳的年輕女警已經激動得忘乎所以,一听所長吩咐,這才反應過來,趕緊找紙杯給寧青和谷黎明泡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