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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出的王素珍專案組,這次能以這麼快的速度來到,而且迅速地投入到了案件的偵破工作中,其中也是有原因的。
在吳永成與李德安開誠布公地談話之後,他連夜以個人的名義,和省委書記李光亮取得了聯系。
在電話中,吳永成向李光亮闡述了自己對王素珍這個案件的看法,他指出︰王素珍事件從桓畢地區目前來,已不是簡簡單單的一件普通的信訪案件了。這個事件能否得到一個公平的解決,關系到桓畢地區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和進一步的壯大,因此請求省委給予高度的重視和大力的支持。
正如吳永成之前所猜測的,李光亮在對待這件上訪案件,也是有著極為矛盾的心理的。
國務院信訪部門轉回來的王素珍的申訴材料的時候,他當時也是頗為震怒的︰在現在法制越來越健全的中國,怎麼這個桓畢地區居然能發生了這種惡**件呢?!如果王素珍所訴是事實的話,桓畢地區的領導們就存在這嚴重的失職行為。
因此,李光亮馬上在王素珍的申訴材料上做了批示,要求桓畢地區就王素珍申訴的情況,迅速組織力量,重新展開調查,在最短的時間內,把調查結果上報省委。
但在李光亮有關王素珍的批示簽發下去之後,桓畢地區很快就給予了回應︰王素珍一案是經過正常地法律途徑辦理的,不存在任何的違法行為。
在桓畢地區的報告中還寫到︰國光公司原來的董事長蘇光楠,在文革期間,作為搶」的三種人,對一些老干部給予了殘酷的迫害。在改革開放期間,又利用不法手段,巧取豪奪,積聚了大量的財富,在桓畢地區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至于國光公司的倒閉,純粹是由于貸款過多、經營不善,以致資不抵債而破產,根本不存在什麼迫害行為等等。
疑『惑』不已地李光亮,這個時候又听到一直傳︰在王素珍案件的背後,有省『政府』的領導在其中『插』手,蘇光楠也的確在文革期間當過紅衛兵,那位領導就差點死在了蘇光楠揮舞的皮帶之下。
到了這個時候。李光亮對王素珍地案件。也就有點不以為然了。畢竟事情真相桓畢地區和人們所地那樣地話。這個國光公司地倒塌。那也是情理之中地事情了。
後來。隨著李光亮事務繁忙。也就慢慢地把王素珍這個人給淡忘了。
現在吳永成再次鄭重地提起了這件事情。又引起了李光亮地注意︰看來王素珍地案件。也不是像人們所傳言地那麼簡單呢!
恰在這個時候。g省人大常委會接到了全國人大地指示。派出人大代表到桓畢地區就王素珍事件進行督查、監督。李光亮也趁勢來了個順水推舟。指示省紀檢委、政法委地領導。抽調精干力量。接受桓畢地委、行署地請求。迅速投入到對王素珍案件地重新調查工作中。
而特意跑到桓畢地區為劉茂之等人助威地路興民。也是在听到省城傳來李光亮書記最新指示之後。才覺得有點回天無力地感覺。慌慌然離開了桓畢地區。
當然了。在離開地時候。免不了再對劉茂之和張曉東再三地叮嚀、囑咐。以至于空頭支票也開出了不少。
吳永成是在省專案組到達之後的第二天中午,得到了那個報喜的消息的。
此時,他正在自己的辦公室,來向他通報情況的人,是擔任省專案組組長地g省紀檢委副書記雷勤洪。
在省專案組來到桓畢地區之後,把一切都想明白了的李德安書記,明確地向省專案組的同志傳遞了一個信息︰桓畢地區將由吳永成專員親自掛帥配合省專案組的調查,如果有什麼情況通報的話,可以直接與吳永成同志聯系。
「雷書記,案情在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地進展呢?!」吳永成也有點興奮了。
盡管吳永成認為王素珍案件的真相大白,並不是什麼特別難地事情——只要來自于各方面的阻力排除掉地情況下。
可他沒有想到的是,在省專案組來到桓畢地區地第二天,案情就有了突破『性』的進展了,這個速度就有點實在是太快了。
看來自己還是有點高估了桓畢地區某些人的神經承受程度了。
哼,我就知道你們根本就不是什麼硬骨頭六連的戰士嘛!
雷勤洪在電話中謹慎地道︰「根據丹陽市公安局的一名知情人主動坦白,是劉茂之同志給丹陽市公安局打了招呼,讓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王素珍羈押了起來的。」
劉茂之?!看來自己的懷疑還是有點正確的。
吳永成心里暗暗地想到︰「劉茂之要是一點也沒有問題的話,他也不至于會在請病假期間,不顧一切地從省城連夜跑回來,還在地委委員會議上大鬧的。只是不知道這個家伙,從王素珍的案件中,收取了多少的髒錢呢?!
「雷書記,這個消息得到了證實了嗎?!」吳永成進一步地落實。
這種事情不是口能確認的,從法律的角度來,那是要講證據的—白紙黑字才能算得上的鐵證如山呀!有時候人證也不會起到多少的作用的。
「已經得到了證實。」雷勤洪還是用他一貫低沉的語調到︰「這位同志手里拿出了劉茂之同志當初寫給他的一張批條原件,批條上明確地寫著‘王素珍涉嫌詐騙七百六十萬元,必須盡快立案偵查。’落款的時間是一九九五年年七月二十四日。」
他『女乃』『女乃』地,饒你子精是鬼,這不還是『露』出馬腳來了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嘛!這就叫「天恢恢、疏而不『露』!」
定丹陽市公安局、和桓畢地區檢察院丟失、以及被涂改了的那幾份案件,也是劉茂之指使人干的呢!一般人可沒有哪個膽子啊!
劉茂之為這麼明目張膽地要陷害王素珍,而對真正的犯罪分子馬健敏和牛麗梅
息縱容,這其中所包含的內容,只要長個腦子的人,猜得出來了。
不過,劉茂之這家伙,在這個時候,也算是有恃無恐了,他根本就不會想到這個沒有任何靠山、和背景的王素珍,居然能動用了這麼大的力量,讓省委能做出決定、重新調查已經結案了的案子。
否則的話,他既然能想到讓人涂改案卷,為什麼就不把自己親手所寫地批條拿回來呢?!那可是鐵證啊!
吳永成強抑制住心中的那份欣喜,盡量用平淡的語氣問道︰「雷書記,還有什麼新的情況嗎?!」
雷勤洪毫不遲疑地道︰「有。根據那個知情人的交代,在公安局辦案人員徹查三十多天之後,查無實據的情況下,本應該釋放無辜被羈押地王素珍。可就在這個時候,受劉茂之同志指使的丹陽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劉道清,就再換一批辦案人,對她繼續偵查,連續更換了三批辦案人員!
在對王素珍審訊的過程中,也不顧王素珍身體的虛弱,居然連續一天一夜不讓她休息,」
哼,這就是變相的刑訊『逼』供了。
「雷書記,這個情況沒有其他的人知道吧?!」
在這個時候,也只是案情初『露』端倪的時候,還不算是值得慶祝的,任何消息的泄『露』,都可能都案件的偵破,造成不可估量地損失。
因此吳永成也十分謹慎︰保密很重要啊!特別是到現在為止,吳永成還不知道作為桓畢地區政法委書記張曉東,究竟在王素珍的案件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他生怕雷勤洪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這些信息透『露』給張曉東——人家可是桓畢地區正二八經的執法「總管」啊!
「吳專員,這個情況也只是我們專案組的幾個同志掌握,紀律他們是清楚的。桓畢地區的同志,我也只向你做了通報。」
「好,雷書記,我期待大家的好消息。」
……
接下來的時間里,省專案組根據吳永成所提供地主導線索,在偵破工作方面很快就取得了更大的進展。
丹陽市商業銀行也打開了突破口︰第一個發現是︰把國光集團及王素珍一案,跟「合行金融案件」整頓,硬粘在一起的,也是這位桓畢地區常務副專員劉茂之。
省專案組還在丹陽市商業銀行,發現了另外一起嚴重犯罪線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丹陽市商業銀行居然將價值三千萬多元(僅土地就一百三十四畝)的國光版材廠,以一百五十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商業銀行地「自己人」。
而這起案件,又涉及到了原合作銀行的董事長、現任商業銀行地行長劉桂明。
案情清晰了,接下來的偵破工作就更容易了。
省專案組根據已經掌握地線索和證據,馬上又從省紀檢委、公安廳、檢察院等部門,抽調來了一些工作人員,對涉案的劉茂之、劉桂明、以及丹陽市公安局地劉道清等人,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抓緊時間開始了有關的預審工作。
不過,劉茂之畢竟作為在任的副廳局級領導,享受的待遇與別的人還是有差別的——他只是被省紀檢委要求清楚一些情況。
當然了,行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在強大的政策攻心和高壓之下,有關王素珍案件的真相,漸漸也浮出了水面。
首先做出交代的是丹陽市商業銀行的行長劉桂明,他交代︰自己曾經前後接受了馬健敏與牛麗梅一千萬元的賄賂,在他的示意下,馬健敏才得以通過非法手段,利用國光集團的資產做抵押,前後貸款七千萬元。
據他所知,在這起事件中,桓畢地區的一些領導,也接受了馬健敏和牛麗梅的賄賂,而且為數也在千萬左右,至于到底是那些領導,他就不清楚了,他光知道是至今尚未找到的張利欽從中牽線搭橋的。
通過對丹陽市商業銀行的查賬、以及有關人員的指證,省專案組也確證了張利欽在之前,利用職務之便,侵吞了原「合作信用社」三百五十萬的巨款。
省專案組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馬上對犯罪嫌疑人馬健敏、牛麗梅、張利欽發出了全國通緝令。
在不到十天的時間內,馬健敏與牛麗梅先後被抓拿歸案,通過對他們的審訊,丹陽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劉道清、桓畢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德貴、桓畢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武謙孔等人,也因為接受馬健敏的賄賂,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不過,在審訊了馬健敏、牛麗梅這兩個犯罪嫌疑人之後,對桓畢地區某些領導接受他們巨額賄賂的事實,他們也難以交代清楚。
按照他們的交代︰那些交給某些地委領導的巨額好處費(總數在五百萬元左右),也都是通過張利欽轉交的——這與商業銀行劉桂明的交代也是一致的。
同時,省紀檢委在劉茂之那里,也並沒有取得一點實質『性』的進展︰劉茂之一口咬定自己之所以簽發對王素珍的羈押批示,那也是接到了有關干部群眾的檢舉、揭發,他是出于對犯罪分子的刻骨仇恨、出于對國家財產的保護,才指示丹陽市公安局的有關領導那麼做的。他在其中絕對沒有收受任何人一分錢的好處。
至于問道為什麼非要把國光集團及王素珍一案,跟「合行金融案件」整頓硬粘在一起的時候,劉茂之為自己辯解道︰這也是為了國家、集體的利益,不受損失,與其他人沒有任何的關系。自己只是在工作方法上犯了錯誤,並沒有任何的違法犯罪行為。
「不管怎麼,我也是受黨教育多年的干部,我怎麼會與那些犯罪分子們同流合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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