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回七九 第五卷 輝煌 第三百零三章 荒唐“烈士”

作者 ︰ 西風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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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牛世忠同志,因連續忘我工作疾,突疾病,搶救無效,以身殉職,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六時四十五分不幸去世,年僅四十六歲。

牛世忠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曾經先後擔任牛疙瘩鄉副鄉長、鄉長、黨委書記,『政府』辦公室主任等職務,牛世忠同志不管在什麼崗位,一貫愛崗敬業、團結同志、扎實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

牧野縣縣委、縣『政府』得知牛世忠同志病逝後,感到十分悲痛,縣委立即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牛世忠同志治喪工作,決定追授其為優秀**員、追記‘三等功’,號召全縣廣大干部職工向他學習,並決定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牛世忠同志為革命烈士。」

吳永成惦著手中的這申報材料、以及牧野縣縣『政府』的立功決定,對杜成聲道︰「成聲同志,這個牛世忠是不是前段時間,人們所傳的因為接待檢查組酗酒過多而致死的那位辦公室主任?!牧野縣是怎麼搞的,不僅給他授予了三等功的榮譽稱號,還要申報烈士?!這是不是有點太搞笑了?!」

個人三等功,一個至高的榮譽,這幾個字眼出現在一般人的眼前時,往往會和見義勇為、英勇制敵或有突出的工作業績聯系在一起,那些立功,也往往成為人們心目中的一座豐碑,被人們擁護愛戴。

可這位牛世忠「英雄事跡」,在前幾天的時候,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吳永成的耳朵里也听到了一些,只是他當時正忙于那幾個污染企業的事情本就顧不上讓人去核實這個事件,只是當作了一個笑料一听了之,過後就扔到了腦後頭,沒有想到牧野縣委、縣『政府』居然做出了這樣的舉動,一個喝酒醉死的人,又怎麼能和三等功、革命烈士的形象掛起鉤來呢?!

杜成聲苦笑不得地回答︰「吳書記,這個牛世忠的事件,我也是有過一些耳聞,秘書處在接到牧野縣的這份文件之後覺得事情有點蹊蹺,這才和地區民政局聯系了一下,讓他們把這份烈士申報材料送過來的,事情如果真像人們所傳的那樣,咱們桓畢地區要是把這個烈士申報材料送到省民政廳的話,那才叫出了大笑話呢!」

按照申報革烈士的程序一般來,是由縣(區)民政部門收集個人材料之後,上報地市民政部門後在審核之後,報省民政廳審核,最後再由省『政府』審批、文、告知。

吳永成嚴肅地指示杜成聲︰「成聲志,你馬上和牧野縣的縣委書記王強勝同志聯系一下到底這個牛世忠是怎麼一回事。要是專門桓畢地區把一個醉死的人,也搞成了革命烈士,那可真成了全國的一大政治笑話了。

另外,你讓民政局拿過一申報烈士的具體標準來。」

杜成應了一聲。拿起那攤資料走了出去。

唉。但願前幾天人們地聞只是一個謠言吧這個牛世忠醉死被授予三等功。也算一個不大不地冷笑話了。

不到十分鐘地時間成聲表情古怪地再次走了進來。

「成聲同志。事情地真相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吳書記強勝同志在我再三『逼』問下。到底出了事情地真相前幾天有關牛世忠同志病逝地傳聞。還果然不假。」

自己地擔心得到了證實。吳永成地臉一下子就耷拉下來了︰「嗯。一具體地過程。」

「吳書記,據王強勝同志了解的實際情況,那天的時候,地區下去了五個考察驗收組,牛世忠同志作為辦公室的主任,負責參與了接待工作。

在中午的時候,牛世忠就灌進去又將近二斤的五糧『液』,晚上又喝了一斤多,還沒有離開酒桌,牛世忠就爬到了桌子底下,當送到醫院搶救的時候,已經時間有點晚了,醫生最後的診斷是酒精嚴重中毒導致身亡。

事情生之後,牛世忠的家屬找到縣委、縣『政府』的領導,非他們的老牛是為了工作而死的,要討一個法。

縣里的領導們經過集體研究、討論後,也覺得牛世忠死亡的原因,就這麼傳出去,對地區、縣里的影響都不好,就……」

「好了,你去查一下,那天有哪些單位的同志,到牧野縣去考核驗收的」吳永成黑著臉揮揮手道。

杜成聲把吳永成所要的那份申報烈士的標準放到了辦公桌上,就匆匆忙忙離開了吳永成的辦公室。

這世界到底是怎麼了?!怎麼千百怪的事情,都讓自己給踫上

目送著杜成聲的背影,吳永成煩躁地把手頭的文件往外一推,陷入了沉思。

一個『政府』辦公室的主任倒在了觥籌交錯的酒桌上,這本身算不上是件光彩的事情。但猝死後的善後工作,單位想得倒是相當周到,申報烈士,彌補榮譽,對于家屬可以多爭取撫恤,而對于整個集體來,一個因公犧牲的烈士與一樁公務人員應酬中醉死的丑聞,區別就遠遠不是錢的問題這麼簡單。

至于烈士如何申報,牛世忠的「光榮」事跡如何撰寫,又如何能夠經過審核和認定,看來單位的領導們,是不怎麼擔心的。

或許對于這種「壞事變好事」的做法,牧野縣的領導們也都有各自的想法,不錯,牛世忠確實不是因公犧牲,但這也是國情所致,每個單位都會這樣處理。

「國情」的內涵很富,大概來有以下幾點︰一是公務人員相互宴請,大吃大喝的「應酬」是很正常的,二是公務人員倒在酒桌上,與倒在工作崗位上是相通的,喝酒即是工作,工作即是喝酒;三是醉酒而死不能白死,單位應當承認其功績;四是這樣的做法是「通行規律」,以確保形象高大正面,皆大歡喜。

在這樣的「國情論」之下,怎缺乏恥感、怎樣愚弄公眾,看來都是屬于很正常的事情了。

可是這麼一的話,一個「烈士」稱號和一個三等功,就能對得起生命的價值和尊嚴嗎?

近幾年來,在官場上開始流行起陣「酒風就是工作作風」的歪論來,「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喝酒」,諸如什麼「喝酒不怕遠征難,萬盞千杯只等閑」,「能喝八兩喝一斤,這樣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兩,這樣的同志要培養;能喝白酒喝啤酒,這樣的同志要調走;能喝啤酒喝飲料,這樣的同志不能要」之類的民謠,這也是導致這位辦公室主任醉死「沙場」的一點原因吧。

按照國務院《革命烈士褒條例》第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準為革命烈士︰對敵作戰犧牲或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的;對敵作戰致殘後不久因傷口復死亡的……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

吳永想不通,為什麼牧野縣的領導們,頭腦居然簡單到了這種地步,難道他們真的認為,官場**居然到了這種是非不分的地步了嗎?!

即使退一步拋開法律文規定不,從公理正義和社會道德角度考慮,那也不可能認定一名醉死的公務人員為烈士,即使是因公務醉酒而死也不行。

假一名醉死的公務人員可以獲得烈士稱號,無異于縱容公務人員酒,甚至會變相縱容公款吃喝和庸俗的社會交往。

另外一個角度,如果公務人員醉死後可以獲得烈士稱號,又無異于是對戰爭年代、和平時期,給黨和人民做出杰出貢獻的真正烈士英靈的褻瀆,那不成了「喝的偉大,死的光榮」了嗎?!試想一下,一個以「為人民服務」為使命的公僕,壯志未酬就被酒淹死,不僅窩囊,出去也叫人恥笑。

……

「……出現了醉死的‘烈士’,這簡直是我們桓畢地區的一個恥辱!」

這是在地委第二天召開的一次工作例會上,對參會的各縣市主要領導和地直單位的負責人們,吳永成痛心疾地講到。

「當然了,我在這里的停止不必要的這個檢查評,與平時工作中的調查研究,那是不一樣的,我們的同志們不能因為我在這里制止過多的檢查評,就干脆停止了下鄉調研。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的調查,那還是必要的。」

不過,我在這里再強調一點,查實情、體民情可以有多種形式,不完全只依靠檢查評。在過去的年代里,我們的干部檢查工作,坐公共汽車去,自己找旅店住,誰也不知道你來,想看哪里就看哪里,這樣了解到的情況才是最真實的。我們工作的目的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是為了應付檢查評。

下一步,地直各部門要對自己部門所涉及到的、組織的檢查評活動,全部進行一次自查自糾,必須要開展的檢查評活動,要經過地委審批,要制訂出辦法,對沒有必要組織的評檢查要堅決否定,朝著這個方向努力,讓不必要的檢查評活動少些,少些,再少些,但願那些酒烈士們永垂不朽,永遠不要在出現在我們的干部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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