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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槍手槍──左槍手槍是轉輪手槍的俗稱,它是一種個人使用的多發裝填非自動槍械。其主要特征是槍上裝有一個轉鼓式彈倉,內有5─7個彈巢(大多為6個),槍彈裝在巢中,轉動轉輪,槍彈可逐發對準槍管。由于常見的轉輪手槍在裝彈時轉輪抽左擺出,因而又稱左輪手槍。
世界上第一支具有實用價值的左輪手槍是由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在1835年發明的。在此之前,早在16世紀,在歐洲就曾出現過火繩式左輪扳手槍,後來又出現了燧發式轉輪手槍。但是柯爾特以前的左輪手槍一是需用手撥動轉輪,或是用手扳動擊錘帶動轉輪到位,然後才能扣壓扳機完成單動擊發;二是槍彈的擊發火得解決,所以它們應用不廣。而柯爾特發明的左輪手槍具有底火撞擊式槍機和螺旋線膛槍管,使用錐形彈頭的殼彈,並且扣動一鎰扳機即可聯動完成轉輪待擊發兩步動作。這使左輪手槍頭一次真正具有了良好的實用價值,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使用。雖然們又對左輪手槍進行了一些改進,但它的基本結構和原理依然保持著柯爾特發明時的原樣。所以柯爾特被稱之為「左輪手槍之父」是當之無愧的。
由左輪手槍『射』速之低、裝彈較慢、容彈量較少,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它在軍隊中的地位被自動手槍所取代。但由于左輪手槍對瞎火彈的處理十分簡便,『性』能可靠,因此許多國家的警察和個人仍很喜愛使用它。1981年美國總統里根遇刺時,刺客欣克利使用的就是左輪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