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草烏卑次
十八泥犁經的第六層就是所謂的銅柱地獄。這里的意思一般就是故意縱火或為毀滅罪證,報復,吃烤動物肉,死後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燃燒炭火,並不停扇扇鼓風,很快銅柱筒通紅。
張俊來到此地,不免想起前兩年那場游樂場的大火。听說新聞報道的時候里面燒死了百來人。而且火勢極為蹊蹺。因為後來查出來是說機械故障所導致的跳閘反應,正好有個工作人員在總控制台里抽煙,然後就正好接觸到火星,從而造成了一場很恐懼的火災。
火星先是從旋轉木馬開始蔓延開來,燒壞了那里的頂棚,然後再跳轉到附近的小游戲場所,燒光了所有的游戲女圭女圭。接著又開始越來越控制不住了,直燒到所有的地方都冒出了熊熊大火,就算努力滅火也撲不干淨。
後來據說是消防隊就算都出動了,那火就是撲不干淨,因為一個地方好了,另外的一個地方就會又燒起來。剛撲滅就會又重新燒。根本來不及滅,一直在反反復復。再加上當初的天氣一開始是風和日麗的,可後來就變成了電閃雷鳴的暴雨之天。閃電隨便一個霹靂下來,就會打到什麼設備上,也會引起災禍。
最夸張的就是電器設備都著了火,導致了兒童樂園里那些布偶女圭女圭們也開始著了火,進去坐船參觀的也一個都沒有幸免。
那些女圭女圭們甚至像有生命一樣,就算船下面有水,那些游客完全可以跳進水里避火,最多人狼狽一點而已。但那些著火的女圭女圭們,一個個都倒在了船里,然後死死的抱住那些游客,一起熊熊的燃燒著,就是不讓他們逃生。
就算有些人死命掙月兌了開來,往水里一跳,也會被水里的電流直接擊斃心髒。所以到最後,游樂場里包括工作人員在內,無一人幸免。而且最最蹊蹺的事就是在著火的時候,居然沒有一個游客在排隊,都乘坐在某個設備上。可當時的每個設備的工作人員居然都正好不在自己的崗位,都是啟動了機器以後就跑開了。所以張俊覺得這里面肯定大大的有問題。
且不說為什麼那天正好沒有多少人在游蕩,都是坐滿了,也已經夠不可思議了。還有就是為什麼偏偏在啟動之後,那些工作人員又正好跑開了,而且機房里的人為什麼正好在抽煙,且火星還能點燃那些設備?外加碩大的游樂場,居然沒有一個消防設施嗎?听說消防隊還是外面的人看到才報警的,並非游樂場里面的人。
也就是說在著火之後,里面不論游客也好,工作人員也好,都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導致外面的人以為他們肯定會先自救,沒想到火越來越大了,他們以為看到幾乎都燒的差不多了,才覺得消防車根本沒來過,于是撥打了報警電話。等到消防車再趕來滅火,肯定已經來不及了。
而且那天明明是太陽很好,陽光普照的,為什麼下午偏偏一下會電閃雷鳴也沒人知道。因為刮風打雷越是恐怖,外面的行人就越是少,而且窗戶關的也緊,生怕那些雨點或閃電會打進自己家的屋子。
所以一開始在雷鳴交加的時候,一般街上的行人都忙著避雨去了,而待在房子里的更是沒有多少听到游樂場里發出的呼喊聲,所以才造成了最後嚴重的後果。
那個第一個報警的是生怕自己屋子的陽台會漏水,才特地去看看,結果才看到了那麼恐懼的一幕的。他看到游樂場里火光漫天飛揚著,里面的呼喊聲和火發出的劈啪聲,以及那些閃電還有雷聲混合在了一起。那看上去幾乎就是一幅人間煉獄的慘狀啊。那個去關窗戶的人足足被嚇了幾秒鐘,然後徹底癱軟到了地上。幸好後來反應出來之後,馬上撥打了電話。
而救火車來的時候也特別奇怪,因為繞了好幾圈一開始居然都沒有找到游樂場的大門在哪?這可是相當令人頭皮發麻的事,畢竟從來沒有遇到過。以前看到過商場因為著火導致大門變形進不去倒是可能,但沒想到如今會變成門在哪都不知道,簡直匪夷所思。
後來是看到一面牆壁因為燒的變形了之後,他們直接破牆而入的。進去之後,也覺得阻力特別的大,很壓抑,身體上有一股很大的阻力在沖擊著。
好在最後還是成功進去了,可他們看到的就已經是一大片被燒焦之後的樣子了。他們能做的就是撲滅最後的火星還有燃燒的痕跡。直到後來警察也到了,清理現場的時候,慢慢數尸體都是一件極其考驗眼力,腦力還有心理承受能力的事。
別說尸體都是一種被燒焦的樣子,帶著濃厚的焦臭味。單是身上那種被燒焦之後的慘樣就足夠令人想吐了。就算是有再多年法醫經驗的人,看慣了那些被殘忍分尸的尸體,看到這里也覺得不堪入目。因為很多尸體被燒了之後,死後是相互疊加在一起的,也就是說根本不知道到底燒死了多少人?最夸張的在于那些被燒壞的洋女圭女圭們,也是倒在他們身上的。
本來根據成分測定可以知道那些是人的成分,哪些屬于合成的,就可以把洋女圭女圭和布偶之類的都踢除掉,以免攪亂警察視線。偏偏發現最蹊蹺的就是居然找不到合成的物質,也就是說,死的都是人?
最後那些洋女圭女圭都是人的結構,和人一樣,也會被燒焦,甚至說的更透徹一點,也會被燒死,甚至可能真的就是活活被燒死的。這個檢測結果嚇了大家一大跳,本來還想好好立案的,甚至警察局長還抱著那種要是一破案說不定就能上位的想法,後來居然被這麼個結論活生生嚇的被吞了回去。
如果照實報道,可能會引起很大的民眾恐慌,這不管放在哪里,都不會允許被報道出去的。但不報道,外面那麼多的人看到了,也不可能掩蓋的了多久?所以必須有個最完善的官方說法出來壓制大家的猜測才可以。
而且速度一定要快,不能再拖下去,拖的越久對大家也越不利。萬一要是被國外的媒體先報道的話,對大家都不是好消息。到時候會直接有不好的影響出來的。為了在不破壞大局之前,把民心先穩住,大家只能一致想出了這麼個說法,就是說機械操作員工操作不當,在控制台前抽煙,所以釀成了那次火災。
不過這種說法並不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知道當中肯定有更大的內幕,只是不敢公開而已。但警方透過媒體,居然公開表示說誰要是再在公開場合討論此事,就把那些公開討論的人都抓進去,嚴加審問,並加以定罪,才最後暫時封閉了一段時間。
只是那塊地方後來因為很多人的後事都沒有解決掉呢,還堆在殯儀館里沒人認領,或是沒辦法商榷掉補償事宜,才被後來又再次擱置了下來。
警方只是單純的在外面加設了一點圍欄而已,但根本掩蓋不了里面所透出來的死氣以及一大堆永遠消散不掉的焦臭味道。而且那個游樂場上空永遠都是一團黑蒙蒙的雲團所籠罩著。
老是有人在外面听到里面傳出那種似哭非哭的聲音,嚇的人就算在大白天也不敢在外面走,生怕被里面的鬼氣吸引進去,就小命不保,再也出不來了。而且當時住在附近的人說,晚上老听到里面有人在講話或走路,燒壞的機器還會莫名其妙的轉動起來,還老是看到一些布女圭女圭樣子的會自己站起來,然後繞著游樂場走路。
甚至最嚴重的會大半夜听到有人敲門或窗戶,聲音很有規律,可真當你去開門的時候。卻什麼都看不到,要麼就是只聞的到一股焦臭味,地上還有炭化的痕跡,明顯是燒過之後留下的。
有些陰氣比較重的還會看到燒焦的尸體直接坐在自己家門口,乞求他們能收留他們。說他們如何如何可憐,如何如何冷,需要人安慰,需要人幫助。嚇的開門的那些人不是被活活嚇死了,就是變的瘋癲了。就算家人報警,警察也不會趕來。因為警察見過那些燒焦的樣子,也怕,他們也是人,當然會害怕。所以時間一長,居民們索性不報警了,知道報警也沒用。
所帶來的影響就是,晚上敲門再厲害也不能開,不論是誰,所以弄的有段時間,那些老是夜貓子出去玩的人,也不出去了。乖乖待家里睡覺,再也不敢惹事。甚至人們在睡覺時經常會留一盞燈,就是生怕惡鬼上門索命。
但是越害怕就越是會遇到,後來直接發生到就算在大白天,也會有人在路邊看到被燒焦的尸體們躺在路中間。這到後面再加上謠言越來越厲害。當地很多居民都被迫搬離了那片區域。警方把封鎖線拉的更長了。本來警察不願意相信那些事情的,就是生怕謠言會越傳越離譜。後來警察自己都經歷了很多,才不得不相信。
條件好的選了好的房子就直接搬掉了,就算老房子賣不掉也不要了。因為出過那種事的地方,房子是無論如何沒人買的。苦就苦在那些本來就條件不好的,再重新選房子的話,更加會加重負擔,後來政府為了穩定人心,防止再出事情。便自己做主,事先撥款,讓居民們可以搬離那塊恐怖的區域。
自此之後到現在大約數十年光景,好象也沒听說有什麼事在發生。一直安居到現在,那些搬離的居民們也漸漸忘卻了那些恐懼的,令人頭皮發麻的記憶,逐漸開始習慣了自己新的生活。
但那個出事的地方一直都在,後來就這麼被荒廢掉了,政府也沒有再提重新建造游樂場或是那塊地如何處置的事。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了,畢竟對誰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情。政府的工作人員也不想在那個時候被事攪的被迫下台之類的。那個面子問題甚至對他們的影響比安撫那些尸體的家屬以及慰藉周邊的居民好象還要重要些。
不過張俊知道,身為一個枉死的冤魂,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不會那麼輕易選擇去投胎的,甚至可能都已經直接喪失了投胎的能力。因為他們的記憶和所有思想會都封閉在當時那個火災發生的場景里,只有他們在死後的靈魂才是最知道真相的。他們才是最值得可憐的。
張俊覺得要把那個最先縱火的找出來,就容易知道真相了,根據時間的推算,就算他還沒死,也會被那些亡魂們的靈體不斷打擾。攪的不能安睡,要是殺了那麼多人還睡的著的話,他就可以代替張俊成為惡魔了。因為張俊生為惡魔都沒有做過那麼殘忍的事。听說警察最後為了向世人交代,居然把那個第一個報警的人抓了起來,因為說如果不是凶手的話,不會再第一時間就知道出了什麼問題。那人一直在喊冤枉,可沒人理他。直到後來他被判處死刑為止,一直都沒人知道真相。警局隨便編了套說辭就讓他簽字畫押了。至于那些死去的人事發之時都在游樂設施里,沒人知道為什麼,但因為沒人看到最後的結果,只能不了了之了。
張俊覺得真正的凶手肯定不會還活在人世,因為張俊詢問了管生死的判官,發現陽間沒有那個人的名字,看來他早就被打下地獄了。地獄的判官是不會錯判任何一個靈體的。而且身上背負著那麼多的血債,又豈是那麼容易就消弭的了自己的罪孽的呢?就算再懷感恩之心也沒用。還是要接受相應的懲罰的。
他必須要對那麼多無辜的靈體表示自己的道歉,否則無法平息眾怒。而且死去的人里還有那麼多的孩子和老人,他怎麼忍心。
張俊要判官們查出那個人現在身處哪個地獄,判官們自是不敢怠慢。可誰知查了老半天,卻沒看到那個人的具體消息,好象應該不可能這麼疏忽啊?
張俊覺得這里面倒很古怪,但就算再翻閱了無數遍之後,還是找不到相關消息。看來判官們確實沒錯。莫非那場火真的不是人為?那些人難道真的確實該死不成嗎?可照道理而言,天界要懲罰誰也犯不著下那麼大手筆啊,要是那些人真的該死,何來冤死的亡魂一說呢?
要真的是無辜的,是不會有那麼多冤魂不能去投胎,一直在自己死的地方徘徊,甚至日日啼哭。到後來的法力加大之後,甚至在白天都能出來活動嚇人了,當中明顯有古怪,必須要查清楚。
可不至于那個人犯那麼大的錯卻查不出來在哪接受懲罰啊?莫非當中還有其他原因不成?這件事似乎越看越離譜了,反而勾起了張俊的好奇心了,人嘛,不管是人是鬼還是惡魔的時候,好奇心一直是很強烈的。
那些判官們沒想到惡魔對這件事那麼上心,當下就知道不簡單,要是再回答不上來,可是保不住自己性命的問題。于是當下就決定一定要追查到底,給惡魔一個交代。也好解釋自己的工作並沒有怠慢的問題。
張俊同意了他們的做法,給他們三天的時間去查,必須給他一個完整的交代。否則拿自己的性命來見。別說是判官了,連小鬼都做不成,要是沒有答復上來,直接和那些靈體們一樣,一個個地獄享受過來。這個懲罰對于那些判官們來說也不算輕了。外加他們整天和靈體還有小鬼們打交道,自是知道每個層面都會有如何恐怖的景象在等著他們,怎麼敢懈怠呢?
外加那些靈體的罪過都是他們判的。心里難免對他們有怨恨,所以他們也怕被那些靈體報復的。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每次有新的靈體下來,都是判官們先定罪的,所以每個靈體未必會記住那些對他們施刑的小鬼們,卻對那些判官特別記恨在心。因為他們的一筆一劃直接和他們要受多少時間的刑罰有關。而且地獄不像陽間,一個地獄就是多少萬年的懲罰,和人世的時間絕對不能相提並論。小鬼們只負責實施而已,所以這屬于他們的職責所在,當然靈體們不敢態度不恭。
張俊在給他們下這個命令的時候,心里也一直在想,不可能平白無故就這麼消失一個鬼的,除非他有著很特殊的本事,要麼就是當中有什麼隱情沒有被查出來,這件事越來越有趣了。
一個被完全燒毀的游樂場,一大群無辜的被燒死的人,還有一件還沒破解的案子。唯一一個報警的人以及一大堆不敢說真相的警察們。構成了一件歷史上相當大的迷案,至今沒有被破解。張俊在等待,等待真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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