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那一定是命中注定,
鬼迷心竅的,我答應出席那一場宴會。
然後,一切都萬劫不復,
到地獄里去吧,
我會跟著你的。
一天之中對二個男人動心,
我想,
我畢竟是我父親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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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島咖啡廳
這家店的位置雖然有點偏,但面積很大,環境也不錯。
我們叫了小點心,在秋日的下午,共享下午茶的悠閑。
那一天的太陽暖暖地,從窗戶斜射過來,
有一抹亮,就閃爍在他的下巴與襯衫處,
我突然覺得那很刺眼,象刀,橫在那里,
有迫人的殺氣。
我慵懶的伸出手,認真的將他的下巴推開一點,
他握住我的手,有一小會兒的失神,
兩個人就這樣靜靜的面對著,
情緒是淡淡的,懶散的……
近乎冬日曬太陽的貓兒那種極度舒適的迷蒙……
就連嘴里都會分泌甜甜的唾液……
呃……有點想睡覺!
「存在,一塊錢,猜你在想什麼?」他寵溺的醇吟,表情讓人說不出的……
我點頭,花樣兒人人會玩,各有巧妙不同。同樣浪漫的事兒,由不同的人做起來,還是不一樣的。
「想睡了,呵呵……」他的聲音低沉,催眠曲似地讓我打了個呵欠。
然後,彼此,都笑了……
我沒有第三只眼,所以我沒有辦法看到路邊停著一輛車,車里坐著一個男人,將我們這一刻的樣子定格了。
我也不知道,這將做為我的罪證,不需要我的申述就被某獨斷的法官大人判了我的重罪!
好多事,我們都沒有辦法知道。就這樣任它過去……
但,就算我們不知道,它,還是會有可能大大的影響你的生活,讓你的幸福改航。
有人說性格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我想,我的性格就是決定折騰自己,
幸福會讓一個人消失強烈的存在感,所以我的追求,從開始就注定了一路蹉跎……
八點檔電視劇看起來可笑,實際發生在誰身上,都極度的煩擾……
他打破我的昏昏欲睡,「晚上有一個宴會,有很多好玩的人和事,要去不?」
他在引誘孩子麼?我的唇邊漾起一朵淡淡的微笑,目光轉開,望向窗外……
那一朵朵粉紅的槐樹花正怒發妖嬈……
巢湖的城建真正大手筆,路兩邊的植道樹都一二年換一次新的。不知道那些高層的腦子里都在想什麼,一個人,只要離開巢湖兩年,回來時準找不到回家的路。
這兒以前是高大的法國梧桐,在夏日時拱起一大片綠蔭供路人納涼散步……非常的美麗而且非常有實用價值。
現在清一色換了這些各色各樣的小樹,它們除了能給自己的小腳提供蔭涼外,根本沒有余力供奉他人。
「我想介紹二個人給你認識。」他並不逼我,只是帶著以退為進的淡淡遺憾。
「家長麼?」我開著玩笑。公子都很怕帶女孩子見家長,何況,我們還不算是那一種關系。
他的臉有一瞬間的失神,然後點頭︰「我的媽媽和……父親!」
多麼奇怪又多麼相同的叫法,我微微一動。
父親,是個禮貌而冷淡的稱呼,有著血緣上的尊敬,僅此而已。
媽媽,是一個親熱的溫暖的形象,更多的是情感上的接近,是……愛稱!
我的父親與我的媽媽。哈,我們倆何其相似。
我不知道他這麼說是不是因為听到別人這麼說過我,因為曾听說過他是私身子的身份,我決定相信他是因為和我同樣的感情催使出同樣的稱呼。
這個稱呼,比什麼都更打動我,接近我的心。
那是只有同樣感受的人才能了解的情感上的互動。
然後,我茫茫然說了一個字︰「好」!
一個女人,懷著不被男人接受,不被世人祝福的孩子,她選擇生下他,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強烈的母愛!
我想,本質上,我還是個孩子,父愛和母愛比異性之間的情愛,更能打動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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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很正式的宴會,所以他想替我治裝。
誰都知道我花不起這筆天文的治裝費,哈!
他說,這是制服,如果我不喜歡,用過後還可以還給他。
真體貼,怕傷了我的自尊心。
這個世界多得是一副好臉色都不肯裝給我看的人,
他這麼用心,就隨他去吧。
反正我答應了,怎麼樣都會去的。
直面危險,真不知是錯是對,這種個性,讓我吃夠了苦頭。
然爾,我不後悔!
我的心靈自由,實際上已經是最大的人生樂趣了。
對于衣裳,我還從未燃起過真正的熱情。
說真話,我穿什麼都不難看。
所以當我在空調間試了三件後,我開始煩了。
當時我穿著一件白色無袖裙,肩膀上是一排小小的同色折皺花邊。V型領口適中的襯托出頸與胸的線條,膝上三指的長度,讓我的秀美的腿顯得比平時更加修長。
他的眸子大亮,嘴邊帶笑,手里更是推著一架衣裳。
我搖頭,他立刻對售貨小姐道︰「就這一件。」
……
舊衣裝進袋子里。我們繼續逛鞋店。
然後,我們找到了一間水晶鞋屋。
里面全是各種各樣透明材質的鞋子。
我坐在那里,他選了一雙,替我溫柔地試穿……
我的腳趾有一點特別,大腳趾非常的長,雖然並不難看,但是穿襪子里很容易穿破洞。
現在,我的左腳的大腳趾就調皮地成功出逃,大刺刺地囂張著它的白女敕修長。
他無聲地笑了,然後,輕輕地褪下我的襪子……
一只,兩只,折疊好,放進鞋盒中。
我本來穿著長褲短襪,現在改穿了短裙,再穿著一雙短襪本就不合適。
所以並沒有阻止他,
這種舉動極親蜜,不過由他做起來,萬分的自然優雅。
鞋子是人造水晶底的,上面由十八K白金串了七塊水晶做的細致的帶子,
我想,燈光搖曳的夜晚,它們會穿隱形,附身于我,而我,就象灰姑娘,變身為異國的公主,享受一夜的尊寵。
只不過,那個王子,是他嗎?
……
接下來是首飾,
現在,他每一次都迅速挑到我要的東西,一點也不浪費時間和我的耐心。
一對吊墜金鋼鑽耳墜,由白金的細鏈子串著,就象耳朵下面掛了一滴清晨的露水。
一只無色水晶鐲子,細小的簡真無法注意到它的存在。
……
發廊與美容院
他耐心地坐在一邊等我,無論我什麼時候看他,總能看到他專注而柔情的眸子……
我的長發被微微的卷曲,稍做修剪,顯得端莊里透出一點點狂野,張揚個性中又揉進少許嫻雅。
化了平生第一次淡妝,當然,五官更加閃亮了。
和平時有小小的不一樣,個性仿佛第一次被注入我的外表,整個人顯得通透,仿佛看我一眼,就能直達我的內心。
他說,「你真美。」
我想,他說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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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了幾本第一人稱小說,都只看了一點就發現多半是第一三人稱交叉的文,不知道這是新潮流還是什麼的?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要不要改第三人稱呢?那樣寫作空間會大很多,很多關于男主的事都能在同一時間不同場景交待.不用象現在必須壓後,等到女主知道這件事時才能提.
可是,又有一點想嘗試一下第一人稱又沒有上帝視角的寫法.我會仔細考慮下親們的意見,但,大概還會堅持自己的寫法吧.因為這種寫法自己覺得很有新意.情緒化的夏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