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軍事準備不力,國會孤立無援時,國民黨方面只有把希望寄托在法律解決上。特別是武力倒袁的主張受挫,法律倒袁的希望也十分渺茫,使得一部分人主張調和、呼吁和平的聲浪又高漲起來。5月的政治形勢可謂錯綜復雜,人心起伏跌宕。
首先起來擔任調停的是老革命黨人譚人鳳,他在上海和王芝祥一起,在各界人士中奔走,聯絡一些在前清與袁世凱齊名而又反對袁世凱的督撫,如岑春 、李經羲等人,出面主持公道。岑春 也正愁找不到攻擊袁世凱的路書(兩人一貫不和),領餃發表致袁世凱及各界通電,一方面要求將洪述祖引渡歸案,趙秉鈞出庭受質,另一方面呼吁和平解決。
一貫以老好人自居的黎元洪,也致電黃興和湘、粵、贛、皖四督,但他的立場是偏向袁世凱的,他竭力為後者擔保說︰「項城為識時之英雄,決不逆潮流而犯名義。」敦勸黃興與四督︰「我輩惟有各守秩序,靜候法庭、議院之裁決,以免舉國紛擾。如尚有疑猜之黑幕,不難聯合各都督全力擔保,永守共和之責任。」貌似忠厚,並以長者的口吻告誡他們說︰「此事和平分理,則國基鞏固,國用充盈,威信遠行,友邦公認,諸公手造民國,永垂無上榮譽。否則,內部崩裂,強敵剖分,民國不存,諸公前此勛名,亦將安在?」黎菩薩的心理戰也不可小視,他用保守既得利益的思來打消革命黨人的戰斗意志。爭,通電各方呼吁和平,要求停止紛爭,並向雙方自作保人,說︰「政府固無平叛之心,民黨亦無造反之意,二者若有其一。德全願受斧鉞,以謝天下。」(這煙幕彈放得太有水平了,若兩者皆有呢?)。
浙督朱瑞也起來積極充當調解人,他致電黎元洪及蘇、滇、閩、桂各督,請黎元洪聯合各省「一方電請大總統厲行職權,確立威信,一方致電皖、贛、粵、湘四省。曉以大義……」。由于朱瑞捧袁的作法太露骨,不象調停人,程德全等不贊成。遲至5月底才由浙、滇、閩聯名發表。
鑒于袁世凱的嚴重壓力和國民黨尚未做好應戰準備的嚴酷事實,譚人風為避免國民黨勢力遭到摧殘,加緊調停活動。在他的策動下,調解人分成二路,一路爭取黎元洪。由岑春 、李經羲二人前往,一路爭取袁世凱。由他和王芝祥二人入京與袁晤談。
但袁世凱已經作好了軍事和政治準備,自然不願再同革命黨人講什麼調和。由于他地首要目標是江西,故而迷惑的越久越有利。早在譚人鳳調停之前,李純的第六師已經部署到位,前鋒進駐武穴。並擬進佔其它戰略要地,在興國、新春一線對李烈鈞部形成壓力,與江西碼頭駐軍隔江對峙,虎視眈眈,隨時準備動武。
袁世凱又通過黎元洪向李烈鈞施加壓力,謀求通過政治手段迫李下野,企圖兵不血刃拿下江西首發黎元洪甘當袁世凱的馬前卒,屢次托人勸李「待身引退,舉賢自代」。但李不為所動。斷然表示拒絕。黎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又密電駐守九江的歐陽武。請其率軍撤防,並暗示可薦其代李出任贛督。這一招釜底抽薪果然見效,贛軍將領在袁世凱派人策反下紛紛動搖,江西第二師師長劉世鈞,江西沿江炮台上三台總台官陳廷訓先後向袁系私通款曲,袁世凱又通過贛籍議員買通眾議員歐陽成,由歐陽成向其弟歐陽武策反。在這樣的誘惑下,歐陽武遂密電李烈鈞要求和平解決,並撤退前沿防兵。
李烈鈞在內外壓力下,鑒于革命黨人土氣消沉,不得不表示退讓,電告黎元洪︰「現已將炮營調離碼頭,該處步隊並令陸續調離。」在袁世凱的命令下,北軍自武穴前沿撤至田京鎮,形勢稍有和緩。同時,李烈鈞也派彭程萬赴京陳述政見,黎元洪按照袁世凱地意思,向李提出了調和的最低方案︰「(一)公開聲明服從中央;(二)歡迎趙民政長實行軍民分治;(三)九江鎮守使由中央派員接任。」並且限十天內答復。這種要李烈鈞改變政治態度並卡住李烈鈞喉嚨的調和辦法,他當然不能接受,不待十天,就由省議會出面,拒絕了黎元洪地最後通牒。
時局到了轉折的關頭。早在此前,袁世凱已在中南海海宴吧召開第三次秘密軍事會議,除部署軍事外,袁命陸軍總長段祺瑞代理總理,讓因宋案受到輿論攻擊的趙秉鈞稱病請假,組成「戰時內閣」,從而加強了軍事控制,增強了戰爭氣氛。
此時,擁有兵權的革命黨人則依然遲疑不決。孫中山電令廣東獨立,而廣東不听,甚至親赴粵主持其事力勸之,亦不听。胡漢民曾召集旅長以上軍官會議,討論興師北上。虎門要塞司令饒景華公然反對,揚言︰「倘有徑行出師、反抗中央、自召滅亡者,過虎門時,當以巨炮對待。」由于諸將消極抵制出兵,胡漢民無可奈何,選罷出師之議。
整個1913年的春夏之交,國民黨都是在猶豫、動搖、觀望、變亂、內訌地氣氛中度過的。柏文蔚雖曾有皖、贛先行發難地建議,但顧慮到皖、贛軍力薄弱,態勢突出,處境危險而未能實現。不得已,命令陳其美先宣布上海獨立,但上海區區彈丸之地,兵、餉、械均缺,根本難以對抗,實屬有心無力。
廣東力量雖雄厚,但主政官員意見分歧,力量根本凝聚不起來,湖南也面臨著幾乎同樣的局面。而閩督孫道仁退出了與贛、皖、粵、湘四督的聯盟,則是對國民黨武力討袁的最沉重的打擊,在山雨欲來風滿樓地態勢下,國民黨已未戰先亂。
5月30日,在拖延許久的情況下,上海審判廳不得不在宋案要犯缺席的情況下開庭審判。但開庭後原告代訴人高溯、金瀾律師因宋案要犯趙、洪尚未到案,請求緩期開庭公判。並強烈要求上海廳強行拘傳趙、程到案。而被告律師楊景斌也反對開庭審判,他宣稱現任本審判庭成員末奉大總統、司法總長任命,不符合《臨時約法》地規定,沒有開審資格。山于原告、被告雙方律師抗告,上海地方審判廳未經審案,不得不宣布退庭。
在此期間,曾與汪精衛一起謀刺過前清攝政王的黃復生(謀殺良弼也與此人有關)、參議員謝持、宋教仁秘書周予覺攜帶炸藥和黃興給的三千元由滬赴京。企圖暗殺袁世凱。但周予覺在袁世凱偵探的追蹤下自首,由他的妹妹周予傲出面,編造假供。謊稱黃興組織「血光團」,令其攜款四萬元赴京實行暗殺。
北京當局對所謂「血光團」暗殺案作了大肆渲染,作為對宋案的抵制措施。謝持也于三日後在北京住處被捕。但他作為為議員,搜查他地住宅又末獲證據,經國會抗議不得不予以釋放。謝隨即逃離北京。袁世凱當然不會就此罷手,6月4日。他下令改組北京地方審、檢兩廳,加強了對司法機關地控制。新改組的司法機關當即向上海發出傳票,傳居住租界地黃興到案對質。黃興于次日不得不赴租界會審公廨表示願意赴京對質,只因京廳證據不足,租界當局才未令黃興到案。
黃興地作法(無論是暗殺還是對質)。當然無助于宋案的法律解決。宋案早已陷入了「公判不成,律師抗台,法庭冰風、政府抵制,不但事實不進行,連新聞都沒有」的冷落局面,所謂法律解決,完全成了空談。
至于國民黨在國會內的斗爭,同樣沒有任何成效。正當革命黨人士氣消沉,宋案法庭無能為力。國會癱瘓。譚人風調和失敗之時,汪精衛、蔡元培于6月2日從歐洲回到上海。並立即和趙風昌取得聯系(南北和談時,正是此人居間調停),準備通過他去與袁世凱談判,為南北調和進行最後的努力。
汪、蔡與趙擬定地調停的基本條件是︰國民黨方面,顧全大局。選舉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宋案讓趙秉鈞出庭對質地主張自然消滅,罪名到洪述祖為止,同時孫、黃自行聲明「對于正式選舉及其他政要為正當之宣告」。而袁世凱方面,則是各省都督不得輕于發言,軍人不得干預政治,且為四都督解釋反抗中央之謠傳,並申明在正式憲法出台前不予有所撤換,並請袁制止渲染嫁禍國民黨的血光團案,停止票傳黃興等等。這些條件對袁世凱非常合適……
面對如此優厚的條件,很難說袁世凱不動心,但他的立場稍微有些和緩,上海發生的進攻制造局事件又刺激了他動武地決心,這最後一次的調解機會也失去了。這次事件是由參加辛亥革命的一些會黨領袖發動的,其中有江蘇都督府顧問、共進會副會長、鐵血監視團發起人張堯卿,廣東綠林改進團領袖柳人環,上海工黨成員、鐵血監視團成員韓恢等人,他們又去聯絡上海籍的工黨領袖徐企文,利用徐熟悉上海情形的有利條件,出頭組織。在策動起事的過程中,他們以黃興、陳其美的名義來組織隊伍,聯絡的對象主要是退伍軍人、無業游民和駐守上海制造局地下級官兵。
對于他們地某些活動,早在5月初就有人向袁世凱報告,並由袁轉告江蘇都督程德全。5月26日袁世凱特意去電囑程拿辦張堯卿。黃興、陳其美得悉張、柳等以他們的名義策動起事後,一方面阻止制造局中地國民黨黨員參與其事,一方面派黃郭赴寧直接向程德全報告,並知會制造局督理陳幌戒備。希望以此能撇開與國民黨的干系。
程德全等等得到情報後,作了周密的布置,並派間諜打入起事者內部進行偵察,所有動向其實早已得知。5月31日凌晨1時,徐企文率領一百多人,打著「中華民國國民軍」的旗幟進攻制造局,當即遭到有準備的阻擊,徐企文被誘捕,起事者一哄而散。
這次事件大大刺激了袁世凱,他認為國民黨的穩健派已控制不了激進派,認為非動手鎮壓不可。黃興等人控制大局的努力,在他眼里只不過是區區緩兵之計而已。其實,黃興等人的想法即使暫時能夠實現,也無非是把急病變成慢性折磨罷了,他們又有什麼辦法抵抗袁世凱呢?他們一度寄于希望的通過法庭和國會來倒袁的斗爭,在南北調和聲中,已陷入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為了穩住北疆,袁世凱雖然同意秦時竹拿下新疆,但在暗地里,他還是希望能牽制住越久越好,故而一方面著令秦時竹查辦,另一方面又偷偷給楊增新去電,讓他做好準備,只要拖延時間,讓秦時竹拿不到確切證據,袁世凱就打算保住他。
對這點小伎倆,秦時竹壓根就沒有放在心上的,他早就準備好了武力奪取,只待袁世凱給的大義名分一到,他就要下手。此次派遣前去的既有監察局的人,也少不了得力的部隊——李春福的騎1師。出發前,秦時竹給李春福面授機宜,授予他全權處理此事,讓他盡管放手去做,出了問題自然有秦時竹兜著。
對于秦時竹的暗示,李春福心知肚明,出兵新疆,地域廣袤,秦時竹要挑人肯定在騎兵部隊里挑,但既然已內定馬佔山為外蒙古護軍使,可見秦時竹把新疆護軍使的位置留給自己了。李春福清楚的很,論起打仗,自己不如馬佔山或者孫烈臣兩人,但是論起政治治理和穩重,自己倒是比這兩人要強。征討漠北,選自己為總指揮,可見秦時竹對自己的厚愛,此去新疆,自然還是以政治解決為主。為了幫助李春福熟悉新疆,秦時竹還特意把參加過伊犁起義的鄧寶珊劃撥到他帳下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