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她溜到洗手間里把衣服換下來。方芳這次帶來的衣服是兩條白色的連衣裙,我穿的一條是雪紡帶刺繡,長度剛好到腳踝的長裙,而方芳的是可愛的半身連衣裙,在下擺的地方的刺繡與我長裙的刺繡明顯是一個系列出自同一個設計師。
第一次穿這樣的長裙發覺還是挺有味道的,隨意對著鏡子擺弄幾下,「裙子哪買的?」
方芳走到我身後將我原先盤起的頭發放了下來,微卷的頭發披到腰間。頃刻間我從鏡中看到不屬于我的一抹嬌媚。頭發的油黑,雪紡的白,膚質的象牙色三者的融合入得十分和諧。
「喜歡麼?」方芳得意的問。「嘖嘖,想不到咱路家比比也有做狐媚子的潛質啊。現在的路比哪個男人不心動?!」
我無力扶額,方芳你的稱贊的方式真特別,總令我開心不起來。
「設計風格還蠻可以,不過我更喜歡你的半身裙,長裙太累贅了。我要跟你換。」為了打擊方芳剛剛的洋洋得意,我決定昧著良心表現出對長裙不太感興趣。
「不要。」方芳鼓起嘴巴,「你的設計才累贅。好歹我也通宵畫圖啊。」
我向後翻出衣領吊牌,沒有?竟然沒有吊牌。
「你說這是你設計的。」我驚訝的瞪大了眼楮,細想下並不無道理,平時方芳就喜歡在素描本上寫寫畫畫。那本子我見過上面除了有景物速寫,動物素描,也有一些服裝的設計。我想要不是方叔叔強制要求將來要方芳參與集團管理而選擇建築系。方芳現在應該為自己理想活得更加開心吧。
「嘻,這是我創作的情比金堅系列的其中兩件衣服。」方芳自豪的說。
「情比金堅系列???方芳其實你可以改一個更加能體現衣服本質的名字。」方芳你能不能不要在我剛剛看得起你的時候又將自己白痴化。
「情比金堅系列出的衣服都是姐妹裝,寓意我們兩個的感情情比金堅的革命友誼。」方芳無比認真的回答我。
難怪原來方芳也穿與我相仿的另外款的連衣裙,原來是姐妹裝啊。方芳你的心思讓我有小小感動了,不過我仍然不得不說,「若想形容我們友誼堅固感情深厚可以用契若金蘭,芝蘭之交甚至情同手足可可以啊。你說的情比金堅是比喻愛情的。」
「這樣吶……」方芳認真思。
我盯著方芳認真思考的模樣我也不期待她會有什麼覺悟了。
果不其然。
「我還是覺得情比金堅是最好的,說不定以後我們的友誼能升華到愛情級別。」方芳閃著亮晶晶的眸子對我說。
我被噎到了。絕對不可以跟低智商的計較個啥。
「得了,慶祝我們以後會百合,今天布丁我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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