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陳聰聰現在多余的時間很多,總是在考慮著怎麼經營著自己的未來,只要自己可以在哈爾濱這個大牢籠中逃走的話,就可以去北京或者廣州什麼的地方,尤其是在這種比較大的一線城市里,人口流動量比較大,天南海北的哪的都有,躲上十年八載的,哈爾濱這邊的事情已經平息了,然後再回來也一樣。
如果自己在外面打工的時候再攢點錢,再娶妻生子了的話,再落地生根了的話,那就可以不用回到哈爾濱了,畢竟自己在哈爾濱這個地方只是留下了一場噩夢而已,並沒有留下美好的回憶。
而現在自己最需要的就是設計個什麼計劃,趕緊的在哈爾濱月兌身,然後想辦法的去南下,只有躲開了哈爾濱這個自己的絕地以後,自己才可以再做出下一步的計劃,而哈爾濱這里實在是沒有逃月兌的辦法,自己身上現在只剩下幾十快錢,根本就不夠自己的路費,這又是傷腦筋的事情。
就算現在湊足了路費,但是現在用什麼交通工具離開呢?坐飛機是絕對不可能了,現在飛機雖然快捷方便,但是首先就是機票錢,錢從哪來?再就是上了飛機的話,自己通緝犯的身份能上的去嗎?記得剛改革開放不久,就有亡命徒劫機去台灣,而中國大陸對待飛機這種昂貴的交通工具已經嚴格的審查了,一般人根本就別想上飛機,就算是有前科的,上飛機都會被嚴密的關注的,更何況自己這樣一個正在被通緝的人?
飛機既然不行,那麼就是最多人選擇的,坐火車,但是坐火車的話,自己的危險系數可就大得多了,不說別的,在火車上人來人往的,而且哈爾濱幾乎是全城貼告示了,而自己坐火車的話,那麼就等于一下子把自己暴露在公眾的面前,後果幾乎比坐飛機還要危險。
第三個選擇就是坐汽車,但是汽車這種東西危險也不小,而且自己不會開車,也沒有駕照,而且路橋費和油錢自己更是沒有,所以別管是自駕還是乘坐長途客車都是比較危險的,而且長途汽車的危險也不比乘坐火車的小,畢竟中短途的乘客一般都比較喜歡這種長途汽車,幾個小時就到地方了。
最後一個選擇就只剩下自助游了,那就是想辦法的連徒步帶騎自行車的鐵人三項的跋山涉水的離開哈爾濱,去北京或者是廣州,但是別說廣州,就是到北京的話,就最少要一個月的時間才可以到,而且自己現在連地圖也沒有,總不能騎著自行車上高速公路吧?而且一日三餐怎麼解決?眼下的都是問題,而且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哈爾濱這些年騎自行車的人本來就不多了,而且現在天寒地凍的,騎著自行車的話,滿大街本來就很少有人騎了,自己騎著反而更加的扎眼。
但是卻不能總窩在下水道里不出去啊!而且自己手里的錢實在是堅持不了多久了,就按照一天三個饅頭計算的話,現在的手里幾十快錢還不知道能堅持多久,現在只是為了保障活下去,按照最低的標準保持著自己的生命力,但是誰知道等到風聲不那麼緊的時候,自己手里還剩下多少錢。
如果繼續的逃亡下去的話,自己就需要更多的錢,而手里沒有錢的話,根本就沒辦法離開哈爾濱這個鬼地方,而如果要出去搞錢的話,那麼就要面對著隨時因為自己出去搞錢,而留下蹤跡,最後被活活的抓到,再扔回黎明監獄那個鬼地方,而面對著被扔回去,還不如自己去投案自首呢!
在進入看守所的時候,自己已經把法律法規都學的差不多了,在被判決了以後,更是整天的研究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就是為了自己能早點的出去,或者有什麼和自己能掛鉤的,能讓自己減刑或者鑽鑽空子什麼的,而且一大堆的獄友的案子可以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對照,所以現在好歹也不像是當初一樣的法盲了!
對照一下法律,自己如果投案自首的話,也是一樣要加刑,與其這樣,還不如想辦法的逃亡呢!想起自己逃亡的路線,真是讓人膽戰心驚,越獄的那天自己不知道怎麼的,就狂性大發的狂化狀態了,但是內心還是清醒的,在黎明監獄一直帶著孫星辰一直逃跑到了科大小區附近,然後攔下一輛港田三輪,就直奔服裝城了,在服裝城里那麼多人,也不好躲藏,但是這邊孫星辰卻說現在是在打一個時間差,畢竟自己剛越獄,現在全民還不知道越獄,于是兩人慌慌張張的就在服裝城附近買了手機、假發、眼鏡、衣物什麼的,然後又攔下出租車,回到科大小區附近,然後在那里找到了個中介,在花了接近一千塊錢左右,才租下一個房子,還是合櫥的房子。
合櫥的房子就是簡單的兩室一廳或者兩屋一廚的房子,每個房間分別租給別人,要合用一個廚房,所以才叫合櫥的房子,這樣的合櫥的房子,現在在哈爾濱市價也沒有多少錢,兩人交了兩個月的房租,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就打算在這里躲上兩個月再說。
想到房子,還有一起合櫥的那兩個女孩之後,陳聰聰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淚,真的讓人懷念那種感覺啊!不說別的了,就是那種家的溫馨實在是讓人不自禁的有一種沖動,一種打算受懲罰的沖動。難道這就是沖動的懲罰?
記得合櫥的兩個女孩都很漂亮,哈爾濱這個地方人杰地靈的,孕育出的男男女女基本上都是帥哥美女,就算不是帥哥美女也有那種無法比擬的氣質,這是在別的地方看不到的。那天晚上,自己小試身手,憑借著當年自己做過廚師,而且對做菜也有一點天賦,然後記得親手給兩個女孩還有孫星辰露了一手,做了三個菜,直到今天自己都可以想得起來當初的美味和余香。
也可能大牢蹲三年,母豬賽貂蟬,反正陳聰聰就有第二天就隨便和一個女孩去領證的沖動,但是理智還是制止了自己,畢竟自己身上背著案子,有可能一輩子都要顛沛流離的生活著,自己怎麼好意思連累那美麗善良的女孩呢?但是這麼美麗善良的女孩,不一定以後被什麼樣的凡夫俗子給壓在身下,想起這些,陳聰聰的眼淚又一次的不爭氣的涌了出來。
這些天自己很是脆弱,一點點的風吹草動就讓自己怕得要死,記得頭一天晚上的時候,自己還給她們燒了三個菜,一個木須柿子,一個蒜苔炒肉,一個芹菜粉!就這麼平平常常的菜肴,在當時卻吃的那麼的幸福,原來自己在犯事之前從來就沒有想過,原來自己一直在追求的東西卻一直在自己的身邊,只是自己忽略了,當自己失去了以後才發現,原來的一切是這麼的美好,原來的觸手可及的幸福卻這樣的和自己咫尺天涯了。
而第二天一早,自己和孫星辰出去買菜的時候,在報紙攤上買了一份報紙,頭版上就印著自己和孫星辰的照片的時候,自己真的麻爪了,而且報紙上已經標明了,哈爾濱四門落鎖的通緝著自己和孫星辰,于是兩人回到房子里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了兩個女孩驚恐的眼神的時候,陳聰聰感覺自己的心碎了,完完全全的碎了,原來一切的美好只建立在自己一廂情願之上了,原來只是自己自作多情而已……
反正走的時候,女孩的房間里正放著**的《等》,這首歌現在在里面很有市場,很多的犯人都喜歡這首歌,不為別的,只為了在高牆電網的外面,會有一個人為自己在等待,在守候著,而這首歌在後來的這些日子里一直縈繞在陳聰聰的腦海里,為什麼兩個女孩會放這首歌呢?
記得自己和孫星辰狼狽的從科大小區里離開,就像兩只喪家之犬,那種莫名的心痛的感覺,仿佛自己的心髒被狠狠的扎了兩刀,自己是咬著牙強忍著眼淚才沒有哭出來,盡量的往開了想,不讓自己糾結在這上面。
孫星辰說他是因為*和偷摩托進來的,而且在黎明監獄的時候,就整天說他的駕駛技術有多好,什麼摩托車都能玩得轉,于是受不了孫星辰的架攏,兩人決定在大發市場附近買一台摩托車,然後離開哈爾濱。但是卻不知道哪個缺心眼的朝廷命官直接給哈爾濱限摩了,下了限摩令的哈爾濱,二環以內基本上就不能騎摩托車了,否則抓住就直接扔進去行政拘留。
人倒霉的時候喝涼水都塞牙,這兩天連買衣服、手機、租房、開銷、錢就像是流水一樣的花出去了,如果弄兩台摩托車的話,估計光是加油錢就不夠到沈陽的,更別說北京或者廣州了,無奈的孫星辰看到了大發市場附近的鐵道線,而且有火車在那里停著,準備接上火車頭,雖然不知道去哪,但是也比哈爾濱強。
于是自己還真相信這個倒霉催的孫星辰了,直接的就和他爬上了火車的貨車車廂,記得車廂里裝的全是煤,現在想起來真是給自己倒霉足夠的預示了,霉氣沖天的車廂,鑽到里面能不倒霉嗎?于是倒霉催的二人在火車車廂里呆到了晚上,結果火車轉了幾圈又回到了大發市場……
接連的幾天陳聰聰可以說是顛沛流離的四處逃亡,東躲西藏的,根本就不敢在一個地方超過一晚,而且網吧什麼的公共場所根本就不敢去,不說別的,現在開網吧的基本上都有公、檢、法的門路,而自己要是冒冒失失的跑到那里的話,基本上就是自投羅網,而且自己和孫星辰約好了要去雙城,孫星辰已經攔下一台出租車去了,而自己手頭的幾百塊錢這幾天又是燒雞又是白酒的花著,也快花沒了,而去雙城的話,報紙上都說哈爾濱四門落鎖了,怎麼去?現在孫星辰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在雙城等著自己,另一種就是已經落網了。
現在唯一能激勵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偶像,白寶山了,記得自己在踏上這條路的時候,最崇拜的就是白寶山了,尤其是在獄中閑著沒事的時候有機會看書,而書這個東西真是好東西,在自己沒進來之前竟然沒發現。
白寶山,人名,較為熟知的是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其人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余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于1993與1994年),是建國以來罕見的悍匪。另外有相聲藝人白寶山。
白寶山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坐標地位的殺人犯。他于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八一」式自動步槍、「五四」式手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余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于1993與1994年),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他的系列作案被*列為「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
他第一次入獄後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思維縝密。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他每次作案均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做好頑抗到底的準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人性的殺人狂徒。
記得白寶山最經典的話是這麼說的︰「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徒刑),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沒能力殺成年人了,我就殺孩子,到幼兒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
「我出來並沒想重新犯罪,我給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如果我能夠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搶。」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戶口,先後跑了六七次,他們就是不給我辦。我認為,我已經從監獄里出來了,起碼也是個公民,可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我吃什麼?我不能靠父母養我一輩子?我這個要求不過分,我要生活。我對我母親說,派出所要我送禮,我連吃都吃不上,拿什麼東西送給他們?」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踫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于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干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第四,我主要是去*的,我比較主動,*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盡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巨款被搶走。」「我勸過吳,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听,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來到家里帶白走的4名警察),可是,我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
「我犯了這麼大的罪才有權利在這兒講幾句話,這個代價太大了,多少人的鮮血換來的今天……我對無辜死亡的人……(哭)……說聲對不起……(哭)希望以我為誡,不要做一個對社會有害的人……」(法庭上的最後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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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動著記憶中的經典的對白,陳聰聰吶喊著吼道︰「紅票!老子要紅票!要不然挨個的給你們爆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