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群聚會其實就是一幫單身男女的聚會,到場的全是一群離婚男人或離婚女人。有30來個人,約我的那個人是我的顧客,高姐,44歲的女人,長頭發高高的盤起來。大臉龐。整個臉一看就是整過形的,雙眼皮,高鼻梁。紅紅的嘴唇。穿一件黑色的毛衣,黑色的褲子,肩膀上撘一條咖啡色的披肩。看起來氣質非凡。她是這次聚會的創辦人。我心想,她可真是神通廣大。能聚集到這麼多的單身男女。
我們先去飯店吃飯,一幫人浩浩蕩蕩的從見面的地點,人民路中段向小四川飯店走去。一路上听見高姐高亢的聲音不時傳來。她是個開朗活潑的人。雖然飽經風霜但依舊熱情。她相信一切美好的東西。但我不喜歡熱鬧嘈雜的氣氛。一個人走在最後面。
這時有個男人也慢慢走的慢些,跟我並排的時候,他跟我打招呼。「你好,我是黃健,我們見過。」「我們見過?」我仔細看他的臉,國字型的臉龐,眼楮不大,鼻頭倒是很大。厚嘴唇。中等個頭,但身體很好,肌肉鼓起。臂膀很粗。雖然穿著紅黑相間的運動夾克式棉襖但還是看的出。是好像在那里見過,但卻想不起來了。他說︰「你忘了?在游泳館,是我無意中把你打到水底的。」哦。我終于想起來了。他就是那個大胳膊。
我問︰」難道你也是單身?」
他說︰「是啊。離了3年了。」
哦,我說︰「我也一樣。」
他說︰「你好像不喜歡熱鬧。」
「是的」我說︰「太熱鬧會吵的我腦子疼。我喜歡安靜。可能是一個人呆慣了吧。」
他說︰「那也是,不過,你應該常出來參加這種活動。一個人離群索居時間久了就會變的孤僻。這樣對身心都不太好。」
我笑笑說︰「知道了。我會盡力。」
他問︰「那次真是不好意思,我那天只顧著自己游泳沒注意到你,又在深水區……真是對不起啊。」
我說︰「沒事啊。你也不是有意的。不要再想了。」
我跟他有一搭沒一撘的邊走邊聊著天,不知不覺就走到了飯店。30個人坐了整整4個桌子。在飯桌上大家互相介紹。交換名片。我看見他也遞過他的名片。我說︰「我記得你給過我一張名片的。」他說︰「那就再拿一張吧。我知道你肯定不知道把那張扔到哪里了。」我尷尬一笑。真的被他猜中。當時我只是隨手一塞。現在早都不知道放倒哪兒了。我沒有給任何人名片。只說︰「走的匆忙忘了帶。但告訴了他我的電話號碼。」
吃完飯結賬的時候,我正在包里找錢,他卻對高姐說︰「這是我和菲的。」我抬起眼楮看見他拿著雙份的錢。我趕忙阻止。高姐,不要收他的,我自己來。高姐哈哈一笑。說,沒想到這麼快就有人向菲發起攻勢了。菲,干嘛呢,有人請你你就不要客氣。我可收了啊。她把黃健的錢拿過去,還向我眨眨眼楮。令我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