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康熙 六.繼續 皇帝與情節 119. 以銀代贖

作者 ︰ 莊自在

律例分為名例、吏小禮、戶、兵、刑律六大款四百船」日,康熙皇帝可是記不住。吩咐瓖白旗前鋒統領果毅回答,老果也答不出,只能命手下一個典薄去把厚磚頭律書搬至堂上,翻找到皇帝需要頁面,摘錄下來恭請聖閱。

康熙扭頭一讀笑了,皇帝還挺滿意,這阿大蔣律條目設置得相當詳細哩。

第三百六十六款犯奸月︰

凡和奸,樓八十,有夫者權九十,刁奸者比夫有夫杖一百。

2強*奸者絞隘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凡問強*奸須有強暴之狀,婦人不能掙月兌之情,亦須有人知聞,及損傷膚體毀裂衣服之屬,方坐絞罪。

3惡徒彩眾,將良人子弟搶去強行雞奸者,無論曾否殺人仍照光棍例。為首者擬斬立決,為從若同奸者,俱擬絞監候。余犯發遣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

倘若戚長生所言屬實,他既出身娼伶雖不算良人子弟,不過強行奸者、亢有為仍照光棍例,絞隘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亢有為所言非虛,則戚長生乃是狡辯,那麼當屬第一條和奸條例上並未曾標明性別男女應杖八十。亢有為有夫者杖九十。戚長生錯在訛詐,刁奸者阮夫有夫瞅一百。無論哪方對錯,亢有為也月兌不開干系。

然而這強*奸同和奸的區別,實際七頗難分辨,身上有青瘀到還可以驗看一二,也不排除有那雙方情願施暴受虐的可能。若奸行似還未遂,便沒有太多痕跡可循。判案時往往要根據原被告雙方過去的品行、身份地位、鄰里保甲的證詞證言。更重要的還看官老爺當時的心情!案犯有無錢贖?狀子寫得如何?有沒有登門找師爺談談?」門道可多哩。

康熙也未立判,古時候罪案現場可沒有指紋、、血跡、毛發那些細物采樣鑒證,頂多收集一些物證、人證的口供而已。物證有行凶帶血的暮子,有嫌疑犯被扒月兌的褻衣內褲,還有兩百兩的銀徒。人證是亢府所有家丁僕婦的供詞,有說戚長生訛詐的、有說戚長生盜竊不成惡意行凶的,反正亂七八糟都是亢府的下人,沒一絲可信度。

僅從雙方身份地位來看,士農工棄之中商賈雖然排名最末,然而擁有極大財富,且本案犯人之一又姓亢,出身頂頂有錢的豪商。伶人卻是極不入流的,連娼門都比之優涯。瓖白旗前鋒統領果毅的論斷,自有他的道理看法。

康熙微微一笑,他終究看不慣紈褲子弟的作派,這可是在皇帝老爺公堂上,還以為使點銀子便能封口麼?有時候錢財確能通天,皇帝吃穿也需金銀,不過可不是一星半點就能隨意打發。

康熙略微一想,直接問那亢二少爺︰

「亢有為,若是本官判你和奸之罪,你可肯受九十杖刑?」

古往今來哪有官老爺會在公堂上與案犯商量刑罰方式的?也就康熙能別出心裁。亢有為那是聰明人,自然不肯老實挨打,連忙同康熙分說︰「官爺小人身體重傷未愈,倘若再受杖責恐怕一命嗚呼了,還請允許小人以銀代贖

康熙听他如此回答很是高興,笑著回答︰「既然你情願以銀代贖,那麼本官就罔開一面吧。一杖應抵付一千兩白銀,九十杖共計白銀九萬兩,你速速派人回家取來,繳在本官堂上吧

四周登時一片抽氣之聲,亢有為跪在地上都有點傻了,瞪大雙眼看著皇帝,以為自己听錯了。連前鋒統領和護軍統領大人都背脊上直冒冷汗,一次九萬兩,且是個戲子,興許這是史上最貴的一次和奸。

康熙還不覺得自己開價過分。皇帝分明曉得那平陽亢氏非常有錢,要依照平陽亢氏真正的家底子,開他九十萬兩白銀亦不過分。就只怕眼皮底下這位亢二少爺,又不是亢老虎本人,並不值那許多身價。倘若要求提得過火,人家破維子破摔情願挨打,然而皇帝也不是真想杖死一人,游戲失去玩家便沒意思了。

亢有為結結巴巴又重復確認一遍︰

「官爺,您才才說得可是,要付贖九萬兩白銀?」

康熙皇帝不厭其煩同他解釋︰「你沒有听錯,此地不是順天府衙,乃是八旗護軍統領、以及前鋒統領正二品京營的大堂,一杖抵付一千兩,並不很貴,且還不包括你的贖身銀。因你等僕從持刀在內城街面械斗,照例以妨礙治安、有傷風化的緣由,要再拘你三個月勞役

康熙面上的表情十分愉悅和藹︰「本官的秉承始終以寬宏為懷。亢有為,其實這三個月勞役的刑罰,本官也允許你家人以銀代贖。每日抵付一千兩白銀,三個月也是白銀九萬兩。你盡可以好好斟酌。呵

亢有為听罷眼前一黑,趴在地上真起不來。

康熙宴帝笑得雲淡風輕,旁听的眾人連同護駕的御前侍衛們。皆是不寒而栗。被官家名正言順脅持的肉票,大約就是此種。且綁匪頭子,還是位無良皇帝。

謝謝沐所的體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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