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半,林靜離開惠玲家前往步行街,看起來還蠻有精神的,不像是昨晚熬了通宵的人。其實早上五點半,林靜就隨惠玲回家了,在她家里睡了一覺,然後惠玲幫她稍稍打扮了一下,效果還不錯。惠玲還取笑她,難怪不理梁超,原來是另有追求者。
林靜可沒把婁志文當追求者,今天的見面也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僅僅只是因為婁志文一定要把從上海帶回來的東西給她。林靜是有幾分無奈的,從沒踫到拒絕都這麼難的事!
一刻鐘之後,林靜就在步行街街口遇到了手里拎著袋子的婁志文。穿著條紋針織衫和牛仔褲的婁志文一直在微笑著注視林靜,林靜不得不承認他的年輕和帥氣,不得不在心里感嘆︰年輕真好!
林靜想拿了東西就走,可婁志文並沒有把袋子交到她手中的意思,她也不好意思開口要,兩個人就並肩漫無目的地往前走。
林靜很快就發現婁志文是個很會逗女孩開心的人,他很幽默,擅長講笑話,知道的東西也蠻多,雖夠不上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的級別,但方方面面都知道一些,特別是娛樂和時尚,談起來如長江之水滔滔不絕,而這正是林靜的生活中缺乏的!
半個小時之後,林靜已經在婁志文的口若懸河和大獻殷勤之下把此行的初衷忘得一干二淨了。他們並肩坐在江灘的台階上,曬著暖烘烘的秋陽,輕聲地交談。藍天上飄蕩著漂亮的風箏,清澈的江水輕輕撫模著細沙,一對對情侶親密而多情,可愛的孩子跑來跑去,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
林靜打心眼里是喜歡這樣的生活的,她也更希望坐在自己身邊的是明濤,在旁邊跑來跑去的是鵬鵬。只是結婚後聚少離多,明濤不是沒有時間就是不願意陪她曬太陽、看風景,他說那太無聊,還不如在家看電視、玩游戲!
林靜有一搭沒一搭地應著婁志文的話,在暖暖的秋陽下,倦意慢慢襲上來,她的眼皮越來越重,頭越來越低,最後放松地伏在雙膝上睡著了。
婁志文說著說著,發現沒有人應聲了,一轉頭才知道林靜睡著了。他閉了嘴,安靜地坐在旁邊,開始耐心地等待。
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仿佛一個戰士,懷著堅定的信念,肩負神聖的使命,執行著比生命更重要的任務。其實這個任務只是守護一個女人陽光下的小睡,等候她在醒來的那一刻睜眼就能看見自己。有那麼一瞬間,婁志文甚至在心底里強烈盼望林靜突然失憶,那麼她醒來第一眼看見的就是自己,有可能會把自己當作她的愛人,而她真正的丈夫和兒子就會永遠陷入她記憶的黑洞,從此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此刻,他是多麼羨慕《夢幻情侶》里的男主角,盡管最後女主角恢復記憶,他們仍然成為了一對令人稱羨的情侶!
不過,夢幻畢竟不是現實,好端端的人怎麼可能一覺醒來就突然失憶呢?半個小時後,林靜醒來,還是原來的林靜,不僅沒有如婁志文幻想般失憶,還在睡夢中記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她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怎麼還在這里?」她一眼就看見了婁志文身邊的袋子,伸出手示意他把袋子遞過來。她拎著袋子站了起來準備走,可由于保持一個姿勢時間過長,腿有點發麻。為了讓腿適應站立的姿勢,她站了大約一分鐘。
就是這一分鐘給了婁志文勇氣和希望。本來林靜一醒來就要離開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的幻想故事中根本就沒有這個情節。如果林靜馬上離開,他就只能跟在後面暗自嘆氣,暗自傷神。可老天有眼,老天幫了他這個忙,就在林靜停留的一分鐘里,他聰明的腦袋瓜轉得飛快,其速度應該不會遜色于計算機,在林靜將要離開的前一秒,他說話了︰「這就走啊?我剛準備請你陪我一起去買個枕頭,看你睡著了不好意思叫醒你,看來我只能睡冷硬的舊枕頭了!」說完,還做了一個夸張的痛苦表情。
實際上,林靜的突然離開只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失態。自己怎麼就在他的面前睡著了呢?客觀的原因當然是自己昨晚的睡眠不足。可是他不知道自己昨晚欠瞌睡啊!在他面前睡著了不就說明自己對他非常信任嗎?也可以理解為自己已經默認了他是朋友!林靜覺得有些窘,所以急著想離開,希望能夠拉開彼此的距離。
听婁志文說要去買枕頭,林靜不好意思拒絕。俗話說︰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更何況林靜的手里此時正提著婁志文從上海給她帶的東西呢!
兩人去了一家家紡館,不是名品店。婁志文本來想去黛富妮或恆隆的,林靜說那些地方的東西太貴,不是做活動根本就不能買。一樣的價錢,普通店里的東西絕對比名品店里質量好。再說,又不是結婚,不過是帶到船上用,也沒必要買那麼好的,只要枕著舒服就行。再好的東西放在船上,也就相當于把肉蒙在飯里吃。
婁志文覺得她說得對,真是一個會過日子的女人。
林靜以專業人士的眼光幫婁志文挑了一個又松又軟的枕芯,還配了一個天藍色有幾何圖案的枕套。婁志文真是佩服她的眼光,那個枕頭自己一看就喜歡,那個枕芯真是軟,軟得他想立刻枕著它睡一覺。
林靜要付賬。婁志文不肯,語調夸張地說︰「我的姐姐,我哪能要你付錢呢?你肯陪我來買我就萬分感激了,要你付錢我就太沒人性了。再說,從古至今哪有要女人付賬的道理!」林靜執意要付,她說︰「你大老遠從上海給我帶東西,我真是過意不去。這個枕頭就當是我送你的,這樣我心里才會平衡一點。不然,我也不要你的東西了。」
婁志文只好隨她。同時也為婁志文提供了請她吃午飯的機會。
抱著枕頭出來,林靜跟他說再見。婁志文不同意,說︰「現在都十一點多了,到了午飯時間了,讓你餓著肚子走,那不是我對待朋友的風格,以後傳出去我會被朋友們鄙視。你一定要吃了飯再走,必須給我個面子!」
林靜正好也餓了,早上五點半吃的那點東西早就消化光了,橫豎總是要吃飯的,有個人一起吃總比自己一個人在車上啃餅干強。
婁志文說去肯德基,林靜贊成。她喜歡那里干淨、安靜的環境,比中餐館里的喧鬧強了百倍;她還喜歡那里就餐的人們,無論大人還是孩子,都顯得有修養、有教養;她也喜歡透過寬大的玻璃門看街景、看行人,悠閑地享受安靜時光。
婁志文去點餐,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等。她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好像自己變成了一個被呵護的孩子。明濤從來不陪他們去肯德基一類的洋快餐店,他嫌貴嫌不實在。每回都是林靜帶鵬鵬去,鵬鵬坐在座位上等,林靜去點餐。每次肯德基里總是很多人,總要排好長時間的隊,總會讓林靜等得傷感。她每次都只為自己點一點東西,要麼是一杯果汁,要麼是一杯冰激凌,陪著鵬鵬慢慢吃,把自己排隊排出來的憂傷一點點吞下肚。她最喜歡「聖代」,可惜明濤不知道,他可能連「聖代」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當婁志文端著裝滿食物的托盤出現在她面前時,她驚訝地發現托盤上有一杯「聖代」,還是草莓口味的。
林靜的心瞬間變得很柔軟,柔得像湖水,軟得像棉花。她看婁志文的眼神也變得更溫柔起來,她很迷惑,這個大男孩樣的小男人怎麼這麼懂她呢?
婁志文把托盤放在桌上,把漢堡、雞米花和聖代擺在林靜的面前,自己面前則是漢堡加雞翅和一杯加冰的可樂。招呼她︰「姐,你吃!」
林靜吃驚地望著他,眼楮瞪得老大︰「你喊我什麼?」
婁志文無辜地說︰「喊你姐呀!剛才買枕頭的時候也喊了的呀,你並沒有反對啊!再說了,你本來就比我大,喊名字顯得我沒大沒小,什麼都不喊又顯得我太沒有素質了,只有喊姐是最合適的,你說呢?除非你討厭我,否則我當你弟弟當定了!」
林靜心里又好氣又好笑,覺得他很無賴,又帶點頑皮的可愛,真像一個弟弟在姐姐面前耍賴。想想,他說得也對,有一個合適的稱呼是很必要的。叫姐姐還不錯,起碼說明他對自己沒有情愛的成分。但林靜不知道,時下正流行姐弟戀,王菲和李亞鵬的姐弟戀早就開花結果了,她甚至忘記了楊過還喊小龍女姑姑呢!
就這樣,林靜默認了婁志文喊她姐,甚至在後來兩人關系很親密的時候,婁志文也一直喊他姐,而她則喊他文文。就像楊過和小龍女分離十六年後相遇,楊過已過了而立之年,小龍女依然一口一聲地喊他「過兒」。
下午五點多,林靜才回到家里。打開婁志文給她的袋子,發現里面除了上海的名吃「茴香豆、狀元糕」之外,還有一把「譚木匠」的梳子。她吃了一驚,「譚木匠」的梳子少說也要上百塊錢。俗話說︰無功不受祿。這個是不是有點貴重了?不會是有其他的意思吧?
她給婁志文打電話說梳子的事,他在電話里「呵呵」地笑,說︰「小意思,這多大點事啊,只當是弟弟送給姐姐的見面禮。自己也不過是看她身體不好,買把好梳子多梳梳頭對身體有好處。還有就是她頭發那麼長那麼好,一定要用好梳子,特別是干燥的秋天,質量差的梳子容易產生靜電,對頭發不好,對人身體也不好!」
林靜又感動又高興。對于女人來說,有人這麼細致地體貼真是一件幸福的事。無論這個人是誰,是老公也好,是老公以外的男人也好,或者說老公以外的男人更好,讓女人有一種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