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界 戀之初 第十二章 辣妹的溫柔

作者 ︰ 弦歌凝香

兩個刑警將我拽起,重又坐好。我萬般憎恨又茫然的看了一眼歐陽明麗。她問,「這回服不服?開始我就告訴你,放老實點,別惹我。你他媽的也像個爺們樣,坐就坐唄,疼死你了嗎?再不服,姑女乃女乃我就敢把你吊起來,你信不信,你看哪個舒服?」

我自己都難以相信,歐陽明麗這幾句話,我竟然沒有了一點反抗的意識了,剛才的怒火不見一點蹤影。好像自己不乖一些,對不起這位美女警長。這可是怎樣的心理呢?

歐陽明麗一擺手,「給他一杯水喝。」一個刑警端過一杯純淨水遞我嘴前,伺候我喝了。然後歐陽明麗讓我自述生平簡歷,家庭成員,社會人際關系。我一一如實做答。

後來問到我工資收入、家庭收入等狀況。我說,「我每月工資1500元左右,妻子每月工資1000元左右,2002年4月以前開飯店時,飯店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2002年4月買樓花了6萬元左右,包括跟妻子的朋友借款2萬元。」

說完這些,我沒的可說了。歐陽明麗靜靜的盯著我,左手扶桌案,右手托腮,不發一語。沉默片刻,她說,「都說完了?沒的說了?我們對你的材料都掌握一清二楚了,剩下的就看你的表現了,你自己的事,你自己說吧。」我說,「你們都掌握我什麼了呢?你讓我說啥呢?」

歐陽明麗說,「你別心存僥幸了,到這里你想輕松出去,可能嗎?趕緊主動交待犯罪事實。給你的時間不多了,你自己好好考慮吧。你是機關工作的,應該知道我們黨的強大。任何一個人的蹤跡,我們都掌握。別以為自己做了事,我們就不知道。你要考慮好。」

听她語氣,看來我不說出點事,她不罷休啊。我幾次想說我給村長送禮的事,不行啊。村長兒子結婚,必須得去啊,不去不行啊,那也算行賄嗎?還是咬牙沒說。想到這里,我冷然想起一個事,讓我有些毛骨悚然了。父親愛寫信上訪。有一次,我听說,有一封匿名舉報村長的信,轉到村長手里,村長猜是我父親寫的。我特意找村長解釋,村長笑意燦然的說沒事。

我不相信村長沒事。難道借機指控我有作案嫌疑,是村長嗎?差不多。真要是他,看來我人生要驚天逆轉了。我瞬間絕望了。第一個想到的是再也看不見歐陽香子了,我跟她沒待夠啊,我就這麼與美女無緣嗎?剛剛半年多,我就結束美夢了嗎?

眼前她的妹妹歐陽明麗權當是她了,我便下意識的出神的貪婪的如饑似渴的看著歐陽明麗。轉瞬,我的思緒又掉進現實。我想到我被判刑丟了公職後勞改的情形。苦勞役我體力能行嗎?我心態能接受這巨大變化嗎?倏爾,一股仇恨發自心底,我即使獲罪,但罪不至死。我終有自由的一天,那時,我一定要殺死你村長全家,否則,我誓不為人。這麼想的時候,我仿佛深邃的理解了水滸英雄是怎樣被逼上梁山的了。那些仇恨社會的人,是不是就這麼產生的呢?

這時,歐陽明麗問我,「你發什麼呆,看你那乜了吧唧的樣,你到底說不說啊?」我不知哪里來的勇氣,不假思索的吼了一句,「沒有,我說啥?」歐陽明麗似乎不感到意外,只是冷笑一笑,「今晚不交代,明天哭都沒機會了。把他帶回去。」

刑警把我帶出審訊室的時候,我看到牆上的時鐘,時針已經指向了11月10日的凌晨2點整。這回他們沒有再給我蒙眼楮。到一樓傳達室之後,我坐在門口處的一只帶靠背的椅子上,左手被手銬銬在身後的大鐵桂下方的鐵拉手上,右手被銬在坐著的椅子的扶手上。看押我的兩個刑警各自躺在單人床上合衣而臥,和善的對我說,「再將就一會吧,馬上天亮了。」電視一直開著,雪花很多,啥也看不清。我就這樣一直坐到天亮。

10日上午9點多鐘,歐陽明麗進來核實了我父親的名字後就出去了。然後,三個穿著和氣質很不一般的男人進屋仔細看了我半天後,一聲不響的出去了。

很快,到中午了。開飯時,歐陽明麗親自給我端來一碗二米飯外加柿子炒雞蛋,悄悄囑咐一個刑警,「把手銬給他打開吧,沒事,有我呢!」我暗嘆自己的心理素質就是行,香噴噴的飯菜擺在面前,不客氣的端起來開吃。猛然想起什麼,抬頭恰看見歐陽明麗直直的盯著我,見我看她,笑問我,「好吃嗎?不夠,我還給你盛去。」我暗想,這哪里是人啊,分明就是妖精。與先前的她簡直判若兩人。

下午1點,我被重新帶回審訊室。歐陽明麗向我宣布︰「別人指控你的重大貪污嫌疑,經調查核實初步解除,但是,對你的調查還沒有結束。近期你不要外出,要隨時听候傳訊。你別不服氣,考慮到你的職業等因素,此次拘傳給了你很大的照顧,很給你面子。否則,夜間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你實施更為嚴厲的強制措施,就不是帶兩副手銬的事了。」

我一哆嗦。我下意識的看了看自己被銬了一夜的手腕,以右手腕跡象最明顯,青紫色赫然入目,拇指發麻。我出去後十多天了,淤青猶在,握筆時,拇指上不能自由靈活。這是後話了。

我心涼了,我要用手寫字的,是我不夠堅強嗎?一夜之功,手腕淤青,拇指便要殘疾嗎?假如不客氣,會是啥樣呢?我不敢再想了,想的結果就是不寒而栗。我看過許多審訊拘押的故事和影視,卻第一親身經歷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下的審訊拘押。難道說,這個地方不是人待的地方嗎?到了這樣的地方,人即非人嗎?我沒再說話,爭取盡快出去是明智的。但是,我在心里詛咒。詛咒的不是歐陽明麗,是這個地方,這樣的司法方式。

一開始,辦事刑警讓我親自在拘傳證上寫這次拘傳的結束時間是10日的13時。歐陽明麗看完,瞪了一眼辦事刑警,「重新寫,把拘傳結束的時間改回到10日凌晨2點。」我看了她一眼。歐陽明麗剜了我一眼,「不想出去了吧?」我低頭寫完,有刑警拿過來了我的褲帶、碳素筆、手機、60元錢。

我一切收拾停當,歐陽明麗說,「你可以走了。」說完,她手機響起。她拿起手機,淡定的看我說,「你先到門口等會,我接完電話,我送你下去。」

我自己都感覺有些受寵若驚了,靜靜的走出去。在門口,隱約听見歐陽明麗說,「領導啊,這整的啥事啊?這一天一夜,我們不是白忙了嗎?那個老王八蛋真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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