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因為阿默和簡的婚禮,簡的爸媽也都從古城趕了過來,自簡很小的時候,他們就去了古城,簡一直個蕭老爺住一起的,直到簡上了大學,蕭老爺也年事漸漸高了起來,也便去了古城。
朱紋向來喜歡像阿默那樣文文靜靜的女孩。
朱紋總覺得欣兒太過鋒芒于簡卻是不適合的,只是礙于蕭老爺子與易家老爺子的一語之言說也就在潛意識里習慣了。
那一言之說是是這樣的,將來如若蕭家和簡家有男有女那麼就讓他們走在一起,所以一直而來朱紋都把欣兒當成自己的兒媳,每次暑假朱紋也總是邀欣兒去古城玩。
如今成了阿默,心里頭還是暗暗自喜的,一看阿默就是那種特持家的女孩子。
說起來其實是不合理的,說來阿默其實不是易家的女兒,朱紋以為老爺子一定是不會同意的,但是從中發生了什麼導致家里的老人家不反對,朱紋到是真不知道,但也樂在其中了。
這幾天朱紋一直在蕭正楠面前念叨著要去看看她的兒媳婦。偶爾蕭正楠也會說她,看看你都偏心什麼樣子了,也沒見你有多惦記著兒子,反倒對沒過門的兒媳婦那麼上心,不過阿默倒真是個好孩子,確實該上些心。
每次听蕭正楠那麼說自己,朱紋反而跟喜歡念叨了,心情也愉悅了不少。眼看著最近蕭正楠閑了下來,就催著他帶她去了翔城。她想兒子結婚當媽的不惦記誰惦記。
平日里,她只能看著別人張羅,時常听別人說,你兒子怎麼還沒把媳婦領回來。她倒也真是不急,畢竟簡還年輕,那麼早催他,似乎也覺不合適。後來他听著簡回來告訴她決定要和阿默結婚了,那時的欣喜似乎從未有過。
年前,簡第一次帶著阿默來家里,那時正是冷冷的冬天,似乎每天都在下雪,那天,阿默穿了很多,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但她似乎還是很冷的樣子。
那是朱紋頭一次見到阿默,阿默不太愛說話,似乎就在進門的時候喚了聲阿姨,一時間,朱紋喊不出阿默來,確實沒怎麼見過阿默,只是听人說起過,朱紋自是知道阿默不愛講話,朱紋先叫他們進了屋里面,說是外面冷。
再後來,她也沒听到阿默多說話,偶爾只是簡單的回應,更多的時候她都是依偎在簡的身邊。大抵是頭一次,陌生總是避免不了的,時間久些會自然就好了。
握著阿默的手,朱紋覺得軟軟的,縴瘦的指關節,特發讓朱紋喜歡了,她覺得阿默哪里都好,就是太瘦了。
吃晚飯的時候,朱紋給阿默做很多她喜歡吃的菜,這些都是她特地打電話問過方淑蓮的,朱紋給阿默夾了很多菜,簡就在邊上抱怨說,媽媽似乎忘了我這個兒子了,怎麼眼里就只有阿默了。
那是阿默第一次覺得,或者他們可以,就這樣直到他們白發蒼蒼,只是會不會寂寞了一生。
阿默的胃口本來就不大,只是那天倒是吃了不少,朱紋見阿默吃了許多也覺得高興,蕭正楠也覺得阿默太瘦了點,督促說這簡要她以後多吃點東西向補補,阿默就是怎麼吃也吃不胖,偶爾的時候自己也很惱。
吃完飯,朱紋和他們閑聊一會,想要叫他們別回去了,說是太晚了,但是簡說他公司還有事情沒處理好,非要回去一趟,其實是不想逗留。
于是朱紋也就沒在挽留。臨走前,朱紋幫阿默圍了圍她脖子里的圍巾囑咐她小心著涼了,握著阿默的手涼涼的。
這次倒是朱紋第二次看到阿默,或許是天氣轉暖了,阿默比上一次多了一些精神。
今天是朱紋早早的就去了易家,因為是周末,阿默也正好在家。她覺得兒子的婚禮是大事,似乎總有張羅不完的事情,比如宴請,比如菜單比如規格,每一樣朱紋都要自己親自過目。
有方淑蓮可以多個人一道籌劃籌劃朱紋也覺得好,但阿默則是越發覺得無聊了,對于這些瑣事自己怎麼樣也都提不起精神來,仿佛一切都與自己無關。